A、B、C之间私下所做之事,别人怎么知道地那么清楚?一个
“嫌疑”地说那样做的,能代表真地就那样做了?说真的那样做了,出示必要的证据,那怕是一丁点也好啊。在哪?
一个科研经费超千万元的年轻副教授,呆着的会是很差的一所中国高校吗?而这所高校的学霸可以“约谈”这位年轻副教授,
不同意推荐其申报教授,说得很悲切、更愤慨。但是,请问目前哪所像样的中国大学,副教授晋升教授的申请会要求必须有“学霸”推荐,而不是向院系职称评审委员会直接提交的?
不好意思:最近本博多次点评科学网编辑部的精选博文,但愿这篇是最后一次。本博觉得,知名学者博客和编辑部精选博文,应该与这些博文所期望的社会净化之心相匹配,首先应在客观求是方面起必要的表率作用。否则,以捕风捉影的案例开展大批判,又能如何为年轻一代的学者带来怎样好的交流氛围呢?
经过精选置首的博文,客观上起到了推荐作用。若未在其显著位置声明不代表科学网观点,理应理解为科学网赞同其博文的观点,并期待更多的读者予以关注。科学网总编及管理团队,不会不明白这点起码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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