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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意卷入有关爱因斯坦这封信的争论,只是想单纯从理解这封信的角度再说一下信中的“these”和“those”及“invention”和“discovery”的涵义。我昨天发的博客(http://blog.sciencenet.cn/blog-616333-883450.html)既没有考虑历史上有关这封信的争议,也没有对爱因斯坦对中国古代科学研究成果的态度有任何预设,所以是非常intuitive的一种理解。
但最基本的上下文还是要考虑的,那就是爱因斯坦的信是一封回信。正因为这是一封回信,用“these”来指代他自己信中提到的两点及用"those"来指代别人来信中的提到东西是非常自然和准确的。那么有没有可能第一个”these"实际上是“those”?这似乎不太可能。因为这样的话,“those steps" 和 “those discoveries”就应该是指代同一个内容。如果是指代同一个内容,“those discoveries” 中的“discoveries”就变得冗余。有人说后面用“those”是为了避免与前面的“these”的重复,这种说法不符合英文习惯,因为两者不等价,特别是就在相邻的两句句子中。而且,如果是指代同一个内容又要避免重复,则完全可以省略后面的“discoveries”。
另外,爱因斯坦对“invention”和“discovery"有没有褒贬?我觉得没有。因为在谈到西方科学的基础时,他用“invention”来指形式逻辑这个“发明”及用“discovery”来指用实验可以验证因果关系这个“发现”既是非常精准的,也是中性的。
个人认为,过度解释这封信的内容,不管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都是不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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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9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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