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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简介

已有 4499 次阅读 2010-2-10 11:00 |个人分类:栏目:走向职场|系统分类:论文交流| 科技导报, 走向职场, 1期

文/张 琰,廖日坤,杨凌春,周 辉
   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发展时期,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国际科技合作的层次和规模,切实搞好国际科技合作,越来越成为我国政府以及各级单位密切重视与积极参与的活动。
      如何找寻和参与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已成为广大科技工作者科研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本文简要介绍国际科技合作的几种类型。按照项目来源不同,可将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资助分为国内资助与国外资助两大类。
1   国内资助
      国内科技资助是研究人员比较容易获取国际科技合作资助的途径。国内资助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学技术部以及外国专家局。大部分科研工作者科研经费都要先从申请基金委的面上项目开始,同样地,研究人员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也可以从申请基金委的项目开始。科学基金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资助体系中既有以促进交流双方人员往来为主的一般性的合作交流项目,又有强调科研工作的原始创新并且注重实质性合作的合作研究类项目。目前基金委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分成三种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类型: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包括协议内)项目,从项目上来看我们可以了解到每种类型以及项目资助的对象,通过基金委的网站了解相应的时间节点及基金的资助额度非常有用。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申请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是有一定要求的:首先申请人必须有在研基金,并且对外合作的研究内容不属于保密范围[1]。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是科技部专为我国科研工作者以及各类机构提供经费支持,通过与外方的合作提升我国科研产业实力的专门司局。目前其项目类型主要有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以及针对不同地区的重点领域支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自2001年起启动了“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每年都针对我国重点领域以及项目展开的国际合作进行资助。合作司还于2006年和2007年底分别推出了“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科技部的项目特点是征集时间较集中,资助力度较大。但是竞争十分激烈,并且近年来已不资助单纯的交流项目[2]。
      基金委与科技部都有与外方签订合作协议的双边资助项目,由于我方与外方在项目申请时间节点、侧重领域的不同,有时科研工作者需要通过多方了解,以及时获取相应的项目信息。
2   国外资助
      国外资助类型大致分为国外基金会、国外政府合作计划以及大型跨国公司的对外合作项目3种类型。
      1) 基金会
      国外的民间基金会是很好的项目经费来源之一。既有通过竞争性申请书获得的研发经费,也有对外援助性质的项目。仅以美国为例,就有上百个基金会资助科技项目。如我们熟知的比尔·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在其“Grand Chanllenge全球卫生大挑战”计划下大力度资助北京大学以及中国医学科学院的两个项目[3]。另外还有Kavli基金、美国能源基金等。国外基金能给我方带来数目可观的科研经费,其基金运作以及管理与我方经费运作管理却有明显不同,这对我方的财务审计以及项目运作均有非常大的挑战,但也有利于我方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2) 国外政府合作计划
      国外政府合作计划是近些年来逐渐受到关注的资助渠道之一。如欧盟早在1984年就启动了第一个欧盟框架计划,其目的在于整合欧洲科技资源,资助欧洲及欧洲以外的研究人员开展研究、技术开发以及示范活动。我国科学家从欧盟第四框架开始逐渐参与欧方合作伙伴的研究,并且合作项目逐步增加,在欧盟第六框架中我方参加项目已200多项,在某些领域已经成为了欧方最重要的合作伙伴。目前正在执行的欧盟第七框架计划主要涉及主题合作(Cooperation)、前沿探索(Ideas)、人力资源(People)以及研究能力建设(Capacities)等4个专项计划,总经费预算达502亿欧元[4]。此外,德国的DFG、日本的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
(New Energy and Industrial Technology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NEDO)以及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NIH)也是国外政府提供国际科技合作的很好的经费来源。
      3) 跨国企业
      另外,随着大型跨国企业的不断扩张发展、科研院所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近年来的金融危机给企业研发造成的冲击,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校企(院企)合作。与大型跨国企业的合作途径有多种,包括技术转让、联合研发或者建立联合实验室。但与公司合作中一定要切实保护好研发方的知识产权以及相关利益不受侵害,确保研发方利益的同时完成相应的项目要求。
      综上所述,目前国际科技合作的经费来源以及渠道是非常广阔的。所有这些渠道都是向广大研究人员开放的,只要积极了解并按照相应的指南进行申请,研究人员就可获得更多有价值的资助。
参考文献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百问[EB/OL]. www.nsfc.gov.cn/nsfc/cen/07/xmsq1.htm.
[2] 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网[EB/OL]. www.cistc.gov.cn.
[3] 盖茨基金会网页[EB/OL]. www.grandchallenges.org/Pages/GrantLocations.aspx.
[4] 科技部中欧办欧盟第七框架项目介绍[EB/OL].www.ceco.org.cn/programme.aspx.
(责任编辑   齐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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