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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聊语义学——语义学到底是什么(四)? 精选

已有 7234 次阅读 2016-12-23 03:33 |个人分类:语义论|系统分类:科普集锦

前面我们谈到关于名称的语义是由指称义和感知义构成;指称义就是论域模型中的个体对象,而感知义则是介于符号系统和论域模型之间的概念体系,属于人的思维、精神世界。对这个领域的研究属于哲学范围,从2000年前的亚里士多德到近300年前的康德,都试图对这个概念体系进行明确的建模。本篇无力讨论亚氏和康德的范畴体系。这里可以说的是:有两个领域,一个叫作ontology(中文翻译是“本体论”)关注世界与概念体系的对应关系,另一个叫作epistemology(中文翻译“知识论”、或“认识论”),研究和探讨“知识”的本质,关注的是概念体系和语言表达之间的对应关系。这两个领域的研究直到今天都是非常活跃的。因此,在研究自然语言语义时,和指称论不同,在世界、模型、符号体系、对应关系之外还要加上概念体系这个哲学研究的中心问题,使得语义学研究成为真正跨学科的研究。

那么句子呢?句子的感知义和指称义是什么?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要澄清几个在许多教科书中被混淆的概念:句子,命题、公式。首先,这里的所谓句子并不是严格的语言学意义上的句子,而是指个体所映射的名称与属性所映射的谓词的结合所产生的复合结构;更严格的说法是将谓词“应用于”名称我们所得到句法意义上的实体——我们称之为句子;如果句子中的名称具有明确的指称义——在领域中有确定的个体对象——则这个句子可得到它的语义解释——命题,换句话说,我们这里的命题严格定义为句子的语义解释,而不是句子本身。这一点非常容易理解。句子可以采用不同的语言,无论是“我爱你”、还是“l love you”、或是“ich liebe dich”表达的是同一命题,一个关系命题。而命题和语言无关,只有句子因语言而异。而只有命题才有真值,才能说明符号体系和其它体系之间的对应关系。如果句子的名称没有确定的指称,那么这个句子就不可能有相应确定的语义解释,这样的句子我们称作“公式”。因此我们这里的公式概念,和常用的数学公式还不完全一样,毋宁说更像是语言学中的句型,或者你可以把公式大致理解为带特殊疑问词的句子。“谁爱你”,或“x爱你”。这种句子/句型/公式所对应语义我们称之为命题函数,亦即,这个句子的命题真值,取决于“谁”或“x”的值,而“谁”或“x”称之为“变项”。为了讨论方便,下面当我们提到句子时,通常是指肯定陈述句,并且具有语义解释——命题。

明确了这些概念后我们就可以探讨句子的指称义和感知义了。弗雷格认为,任何句子都是一片固化的思想(thought),这里的“思想”可以用“命题”来替换,换句话说就是,句子表达思想或命题。在相同的语言人群内,所有人都理解该语言句子所传达的命题、思想。那是不是说命题,作为与句子之间的对应关系,可以看作是句子的指称义(reference)?
现在让我们看一下以下的例子:
(1) 美国总统是男性
(2) 奥巴马是男性
很明显,(1)和(2)所表达的是两个不同的命题。但是这里的问题是,我们前面曾经提到过语义组合原则,复合表达式的语义是构成该表达式成员语义的函数。这句话有些绕口,简单说就是:部分决定整体。在这里没有说清楚的是,这里的“语义”到底是指称义还是感知义?考虑到我们在讨论这个语义原则是在介绍“感知义”之前,所以你可以大胆猜测是“指称义”, 因为“美国总统”和“奥巴马”是同一指称对象,所以(1)和(2)中的名称指称义相同。如果命题是句子指称义的话,我们就会陷入矛盾中:一方面作为句子部分的名称的指称义相同,而构成句子后两个句子的指称义不同。因此根据反证法原则,我们可以合理推断命题不是句子的指称义。弗雷格的结论是:如果命题不是句子的指称义,那必然是句子的感知义了。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我们在《闲聊语义学》中的例句来进一步说明:
(3) 法国国王是个秃子。
我们根据事实判断,“法国国王”这个表达式没有指称义,因为现实并不存在“法国国王”,那么根据语义组合原则,句子也不可能有指称义。这样我们可以做以下的假设:
一、句子(3)所表达的命题和名称“法国国王”是否有指称义无关;二、如果有人认为句子(3)的命题真值为真或为假,那他首先要确定“法国国王”的指称义是什么。所以“法国国王”的指称义虽然影响句子的指称义,但是却不会影响句子的感知义——命题。而句子的指称义就是句子命题的真值,真值就是句子的指称义。那么(3)的真值是什么?很遗憾,它没有真值;就像前面介绍的名称一样,有些名称只有感知义没有指称义。估计有些人看到这里还是有些不大明白。说的直白一些就是,(3)表达了一片固化的思想——命题,但是这个命题既不真也不假。难道还有没有真假值的命题?这要看怎么说了,在我们这个逻辑语义学的框架中确实没有,但是在其它逻辑系统,如内涵逻辑系统(包括模态逻辑和时态逻辑)中,(3)的真值还是可以确定的。
在确定了句子的感知义和指称义之后,我们的语义组合原则就可分成两个:一个是关于指称义的,一个是关于感知义的,但是其原理是一样的:
(4) 组合表达式的指称义是构成该组合表达式各个部分指称义的函数;
(5) 组合表达式的感知义是构成该组合表达式各个部分感知义的函数;
同样,指称义和感知义也适用于外延定理:
(6) 如果表达式A和表达式B的指称义相同,那么在表达式C中A与B相互替换不会改变C的指称义;
(7) 如果表达式A和表达式B的感知义相同,那么在表达式C中A与B相互替换不会改变C的感知义;
这样,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比指称论覆盖面更广的语义理论,这个理论可以处理多对一:多个具有不同感知义的表达式对应同一指称对象的问题。但事情是不是就完结了?否!还记得我们在“法国国王是个秃子”的后面还有一句:
(8) 我舅舅认为法国国王是个秃子
这个句子的指称义(真值)和感知义(命题)与(3)完全无关。也就说,用感知义和指称义的区分仍然无法解决像(8)这样的句子的语义问题。那怎么办呢?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牵出一个更大的逻辑系统,而这个逻辑系统就不是我在这里用几篇“闲聊”之类的小文就可以说清楚的了,这个逻辑系统就是:内涵逻辑。内涵逻辑包括了许多分支,如模态逻辑、时态逻辑、信念逻辑、责任逻辑以及知识逻辑等等,不一而足。而内涵逻辑是它们的总称。简单地概括这些逻辑系统的特点就是:在这些系统中,所对应的世界以及相应的建模不再是一个而是多个,而所面对的表达式则是更复杂的具有从句结构的句子,因此它们的语义系统就更复杂,而且和我们的指称论的最大区别就是,除了上面定义的四大要素,世界、模型、符号系统和对应关系之外,还要加上语境,即命题真值取值的制约条件。这些已经完全超出了我们这里计划要介绍的内容,只能等以后有机会再说。到此,基于一阶谓词逻辑研究自然语言的语义论的系列就结束了。后面的内容将介绍其它的语义论体系和意义论的内容。

由于此次的内容太多,故分成几次写完,但即使写到这里我们才走了1/4的路程。为了使篇幅尽可能短,到此为止我们将结束“三聊语义学”。下回,将以《语义学初步》的形式写下去,因为再往下写就很难称作“聊天”了,写到这个程度已经涉及到了许多逻辑特别是一阶逻辑的技术性内容,并且涉及到语言学、数学和哲学的话题,再继续写就要涉及更多的技术性内容。我的目标是尽量口语化,通俗化,不用公式、不用符号、用谁都能听得懂的语言讲别人只能用天书般语言才能讲清楚的内容。希望我已经达到了目的。

参考文献:

L. T. F. Gamut 《Logic, Language and Meaning Volume 2: Intensional Logic》

Stanford Encylopedia of Philosophy 《Theories of Meaning》

赛义甫《闲聊语义学》

赛义甫《再聊语义学》

赛义甫《什么是【范畴】(一)》

赛义甫《什么是【范畴】(二):亚里士多德的【范畴】体系》

赛义甫《什么是【范畴】(三):康德的概念论【范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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