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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官本位”和“责任官本位”

已有 4454 次阅读 2007-8-10 10:21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最近网上报道中央处理了一批造假公费出国的人员,其中提到一个官员出国的潜规则,即把官员出国看成是官员的待遇,甚至在具体资金使用上还有按官阶不同而不同的规定。而这后一点给人更强烈的官本位印象,给这条新闻带来了值得进一步分析的切入点。

官本位是国家对官员管理制度中不合理部分带来的通俗社会舆论。简单的看这样一个问题显然不是很严肃。因为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管理,也就需要不同级别的官员。不同级别的官员所处地位的不同,处理问题的内容和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同。这样的条件下,待遇当然应该不同。问题是我们讨论“待遇官本位”太多,而讨论“责任官本位”太少。

这样的现状当然与我们的社会传统有关。在过去的封建社会,官员只对上级负责,对于工作的责任是不用考虑的。这才产生了能够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思想的官员就是好官的清官文化。实际上,这种清官文化仍然是对责任的一种逃避。原因在于“为民”这一定性概念太模糊了,究竟什么是“为民”,你是不是“为民”,在封建社会仍然是上级,乃至皇帝说了算。另人不理解的是,这种“优秀文化”的宣扬仍然还频频出现在我们的媒体上,满足着对现实感到没有出路的阿Q心理。

对这一现状具有贡献的另一因素来自于每一位国人。究竟是体制造就了人的性格,还是人的本性造就了社会体制,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现状却是我们的国民对于“知耻”越来越远了,这从国家现在号召要做到“八荣八耻”就可略见一斑。与我们相邻的一个国度里,日本人在这方面就很不同。提起日本,国仇家恨会涌上每一位中国人的心头。但是内心里还不得不佩服日本人的一些品质。“知耻”应该是日本人的一个显著个性,乃至破腹自杀的电影镜头已成为经典。对于这一条,真是我们每一位国人要认真思考的,为什么都是东方文化,差别会这么大呢?如果知耻,在拿到社会回报时就会想到我为社会贡献了什么。如果一位贡献和待遇相平衡的官员,社会还会对他有垢语吗?我想他获得的再多,公民也不会反对。

经过社会革命和几十年的改革,现今社会在这方面正在进步,官员管理体制中的责任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相信“待遇官本位”定量化和“责任官本位”定性化很快就会统一,都能够从经济上定量化起来。一个有责任的官员和一个有责任的政府是现代社会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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