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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研究生只是导师的任务之一
(王德华)
为了讨得对导师们“苦大仇深”的研究生们的欢心,我在文章中用了“水货”导师、“草包”导师、“不合格”导师等非常不逊的词汇,似乎是为研究生们出了口气。说归说,骂归骂,心理调整而已,不解决任何问题。
师生关系的恶化已经很严重了,矛盾日益加剧。无论培养单位,还是导师本身,还是研究生本身,都需要认真思考一下,使师生关系走向正常轨道。
研究生们经常抱怨,导师对自己不指导,见不到导师,没有正常的师生交流,有问题得不到解决,导师瞎指挥… … 等等看起来似乎都是“十恶不赦”的罪状。我想告诉研究生们的是,指导研究生仅仅是导师的任务之一。导师的绝大多数时间不是只属于研究生,导师不是想见到就见到、有求必应的。
研究生一定纳闷了,导师不导学生还干啥?其他事情不是不务正业了吗?
导师首先是大学研究所的教授、研究员,是单位的职工,要完成单位对职工的工作要求,履行一个单位职工的义务和职责。
一个教授、研究员有哪些事情?如:
1、 授课(备课)
2、 相关政策规定的实施。
3、 申请项目,项目管理,项目汇报(各种项目的报表)。
4、 单位里的日常和相关事物会议(如PI会议)。
5、 国内外的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
6、 研究室(组)的管理。
7、 单位临时安排的事务(这种紧急事务在中国异常多)。
8、 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等类似义务性质的会议。
9、 不同时间段得不同事务(如招生、考核、答辩等等)。
还有:
1. 国内外学术刊物的审稿
2. 各种基金项目的评审
3. 单位内外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
4. 参加单位内外的论文答辩会
当然还有:
1、 研究组组会
2、 研究生培养和管理
3、 研究生论文修改
4、 研究生课题讨论
5、 研究生稿件讨论修改
… …
义务的,责任的,兼职的,本职的,分内的,帮忙的,公益的,等等各种类型的事务。导师作为单位的一员,作为社会的一员,相关活动是必须参入的。尽管现实中有许多教授只关注自己的实验和课题,对公益事务不管不问,但这样的教授研究员不值得提倡。一个单位的各项工作,必须需要各方面的全面配合,才能正常运转,这个道理很简单。
所以,研究生培养只是导师日常工作中的一项任务,尽管是很重要的任务,但毕竟不是唯一的任务。成为导师,成为职工,就有了新的责任,新的义务,百分之百的时间用于科研和研究生教育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以的。研究生需要明白这一点,教授研究员们也需要明白这一点。一个单位的公益性的事务,需要大家的配合,需要大家的积极参与。
研究生是可以全身心投入学习和科研的,而导师则已经失去了这个特权了。所以,研究生们不要总是抱怨导师忙,作为研究生有义务让导师知道自己的工作进展,有责任管理好自己。如果导师忙,要主动跟导师约定时间,要将自己的困惑和问题及时告诉导师,将自己的新想法、好建议及时让导师知道。
研究生的学习和工作是主动性的,自我约束的,自我管理的。研究生一定要清楚,导师还有很多其他的社会义务和社会责任(尽管有些导师没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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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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