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第二作者的所谓“挂名”文章由Catalysis Letters发表。这主要是第一作者和老板的功劳。第二作者就象无名英雄一样是不被人认知的。我现在记录一下这篇文章的曲折故事和我的心路历程。
故事的起因:第一作者某博士2005年发表了一篇美国化学会志快报,报道了一种新型催化剂,发现这种催化剂在高温烧过以后,一氧化碳氧化活性还很高。后来他又做了其它催化剂,发现效果比美国化学会志还好一些。他合成测试了十多个催化剂,第三作者提供了电子显微镜照片。但是由于两年多前他们都找到了固定的工作,所以没能当时投稿。
在搁置了近一年半以后,2007年3月老板在看我交给他的我自己的文章时看到我研究了某种催化剂,就想起第一作者没有发表的工作。老板给我第一作者的powerpoint,叫我整理出文章发表.。他特地告诉我说:这样做的前提是那个人必须是第一作者,因为这个工作首先是第一作者做的。当时我很兴奋,屁颠屁颠的,以为捡到皮夹子了。
拿到powerpoint,我马上日夜开工,首先认真理清他做实验的线索。在充分了解他实验内容的基础上,我从他留下的计算机里面找出原始数据,认真核对,然后重新画图。但是在整理文章的过程中发现:其实这碗饭也不是好吃的,也不是什么不劳而获。 第一作者留下很多宝贵的数据,但那是罗列XRD、 BET、TEM和活性曲线,涉及到的催化剂也有十多个,不容易找出为什么这个催化剂比那个催化剂好的规律。另外,数据也不是很完整,有的催化剂如果现在要做进一步表征的话,也找不到了。特别是他发现有些催化现象,但是这很难说清楚为什么。可以说,如果这件事事情(整理文章)真的容易做的话,老板早就把这篇文章搞定发表了,也不会等到一年半以后了。于是我硬着头皮按照Journal of Molecular Catalysis A的格式写成文章,而Journal of Molecular Catalysis A这个目标是我自己订的,老板也没说什么。在写文章的两个星期里面,我还找出他的部分催化剂做了失活和再生的实验,并考察了在氢气存在下一氧化碳的氧化。但是这样做了以后发现这篇Journal of Molecular Catalysis文章其实写得并不好,如记流水账。因为数据的内容处于长文章和短文章的边缘。
正在我发愁流水账的时候,老板说第一作者其实是以前写过两页快报的草稿的,他叫我整理出三页快报投Chemical Communications。我觉得麻烦,因为我已经按照Journal of Molecular Catalysis A的格式去写了长文章。但是还是被他说服:毕竟是人家的文章,我不在乎引用因子,我自己的文章随便投几点几照样会被别人引用了几百次,但是这种合作的文章还是要照顾第一作者的志愿嘛。于是我就把长文章改成三页快报,花了一个星期。赶时间写出来以后,老板许久不看。我的兴奋之情也冷却了。再加上当时我正在忙着做其它事情,总不能天天催老板吧?
三个月后,老板修改了几个字,把我写的文章发给另外一个项目负责人。另外一个项目负责人提了一些意见,找我问话了一个上午。当时他并不乐观,因为感到很多事情都没有搞清楚为什么。不过我倒觉得也许有可能中的,大约50%希望吧,虽然我个人还是喜欢长一点的文章。后来投给Chemical Communications,结果两个星期就退稿了。
退稿了以后,老板似乎接受了现实,接受了行情,打电话指示我把文章修改成Catalysis Letters。 我心里一阵高兴,因为根据我的估计,这篇文章投给Catalysis Letters是合适的,最有可能中的。这样,我花了三天就修改好了。但是老板是个大忙人,很久没有和我提投稿的事情。其实我倒希望快点把这篇文章兑现,因为心里吊着一件事情总是难受的。后来,有一天周末老板给我打电话,说他又想投好杂志了,想叫别人做这个实验做那个实验。我听了以后觉得麻木了,我想随便你做什么实验,我名字都不要了。叫别人做实验的坏处就是要等时间,再说让别人做了实验,给别人安插地几作者啊?
后来,虽然选择性地叫别人做了部分新的实验,但是问题是:表征数据正确合理,并不等于数据能够解释特定的催化现象。好比说你研究两种沸石的催化,发现催化活性完全不同。但是你却做了沸石的红外光谱。显然,红外光谱的数据是实验事实,但是它无法说明催化现象:它只能说明你用了两种不同的沸石,但是无法说明为什么这个活性好,那个活性差。并且,你把红外数据加进文章里去,只有等着吃审稿人的耳光。审稿人说,他不做实验也知道不同沸石的红外光谱是不同的,查查书就知道了。
言归正传,叫别人做了实验后,老板很兴奋,说能解释催化现象。但是我提出几个问题,把老板问倒了。但是老板说不能让人家白做,于是不但把做实验人的名字加上,把他老板的名字也加上。当然,数据也加上,并且说:结论是做的这个实验得出的东西并不能解释催化现象。
这样,文章的名字变为7个人的名字,还要把文章给他们看,征求意见。征求了一个多月后,文章讨论来讨论去,已经不是我想要的那种模样了。到11月才投了Catalysis Letters,三天审稿意见回来,很快就接收了,终于一件心事了结了!
有时侯我在想如果当时老板听我的,投Journal of Molecular Catalysis A,也许现在早就发表了。而现在呢,文章反复整理了三个版本(Journal of Molecular Catalysis A, Chemical Communications, Catalysis Letters),时间经历了8个月,当中等待的时间比较长。不过后来想想经过这样一次次的修改,对这个课题的认识的确深入了,文章也越写越好,至少对得起读者,对得起这个杂志的。
那么,出这篇第二作者对我来说是亏了还是赚了呢?我做了两个星期实验,前前后后写文章并根据不同老板、不同作者、不同审稿人的意见修改花了六个星期时间。而我以前还和别人合作,我同样也是第二作者,我只要花三四个星期时间就能搞定,一次命中,很快发表。做科研的就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好比说一开始说好你第一作者,我第二作者。但是后来第二作者的工作量逐渐增加了,第二作者还是第二作者,没有商量余地的。搞到后来,第二作者没有兴趣了。可以说,如果这篇文章如果能一次就命中,对我来说还是合算的;但是如果来回几个回合,对我来说就不合算了。那么,如果老板让我当这篇文章的第一作者我愿意不愿意?我的回答是我不愿意当这篇文章的第一作者,这主要是别人的功劳,不是我的。我出去做找工作的报告,是不会把别人的工作当作自己的工作来讲的。我找工作要老板和另外一个项目负责人写推荐信,他们是不会提起这个工作的。可以说,如果当初我不接这个烫手山芋的话,工资也一样拿的。想到这里,在夜色苍茫中顿时感到些许凄凉。就象是赵匡胤一样,他帮柴荣打下天下,他也不会分得一个省的。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一个人在成名之前,总要经历这样一个为别人出名服务的过程的吧?从这件事情上,我得到了很好的锻炼,知道自己以后当老板修改学生论文大致需要多久时间。我现在只是得到一个发挥自己特长的舞台,虽然主要功劳不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