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老师给出的说法是前者 ([
www.sciencenet.cn])。这两个说法在中文里应该都成立,句子的分析细节可以由立委给出吧。镜某比较偏爱后者的说法,因为作为一个词组来看,“肿瘤治疗”比“粒子线治疗”更明确。
应该说栗老师的解说中有不少不足之处、或者说是错误之处。问题在于对这类事情有必要“订正”么?这是一个很微妙的问题。如果是一件古董、一个商品,哪怕是一个很小的痞疵,也会影响其价值。人们对这类“科普”带来的误解又是什么态度呢?
对癌症的传统的放射疗法一般是使用X射线。X射线并不是中子线,中子线的治疗方法也有,但是应该处在研究的阶段(不被看好)。由于X射线的“剂量”随着物体的深度而减弱,因此要杀死体内的癌症部分就必然导致身体的表层组织承受过大的辐射量。相比之下,高能粒(质)子束线比X(伽马)射线具有更大的能量并且可以通过改变束流的能量控制高能粒子到达体内的深度。因此,高能粒子束线比X(伽马)射线不但具有更好的破坏癌症部分的能力,而且对其它的正常组织的损伤也比X(伽马)射线小。高能粒子束一般使用质子,因为它是氢的原子核,在体内没有化学的毒性。更重磅的还有用碳原子核的,理由也是因为C是人体内的元素,而且比氢重12倍。还有人主张用Ar元素的,以为“炸弹大就好”。
得到较强的X(伽马)射线可以通过使用辐射元素(比如Co-60)。但考虑到方向和剂量管理,一般是使用电子的直线加速器。由于质子要比电子重两千倍,加速高能质子的设备要远远大于电子的加速器。可以说这类设备的造价是限制粒子线(束)肿瘤治疗普及的一个隘口。这类“高级”治疗设备也必将成为一个“命是钱买来的”标志性的设施。
“粒子线的局部照射治疗一次仅在15分左右”的说法给人一个治疗时间很短的错觉。但是换个角度看,一部机器十个小时只能治疗40人,一天24小时不过一百人。按一个疗程要3周算,一年可以治疗的人数不到两千。考虑到人的作息时间大约一年只能治疗不到一千人的样子。
如果说花10万刀买十年时间,一年一万刀,应该说是很“划算”的事情了。问题是必须要有这10万刀的治疗费才能接受这样的治疗。
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