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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科普系列之一:科普应引入准入和责任机制
曾纪晴
我们经常可以在报刊杂志上看到一些所谓的科普文章,特别是一些打着“科技报”、“健康报”、“卫生与生活报”之类的小报,特别喜欢刊发一些关于饮食、健康与医疗保健之类的“科普文章”。它们发表的科普文章经常是互相矛盾的,令普通大众无所适从。由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时刻都要关心饮食、健康与医疗保健,因此这类所谓的“科普文章”无疑对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非常巨大的影响。
许多人都觉得,中国的科普工作做得还不够。但事实上,中国的“科普”做得实在太多太滥了。随便什么人,随便什么报纸杂志都可以随便发表“科普文章”。此外,随便什么人也可以出版科普图书,以至于各种似是而非的无稽之谈打着科学的旗号到处招摇撞骗。如果说中国科普做得不够,那不是数量不够,而是质量不够,品位和档次不够。
许多人都似乎觉得,科普嘛,又不是研究论文,何必像研究论文一样严谨?许多人都认为,搞科普的人就是那些搞不了科学研究的人,因而自觉档次高的科学家就不愿写科普文章,或者鄙视科普文章和科普作者。这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结果就是,国内高水平的科学家很少写科普文章和科普著作,而一般人和一般报纸杂志却在大肆发布谬种流传的所谓“科普文章”和“科普图书”。
有鉴于此,本人建议中国科普需引入准入和责任机制。
所谓科普的准入机制,就是指报刊杂志和图书出版社出版科普类的文章和图书必须重视科普文章和图书的质量,达不到出版标准的则不能发表和出版。这个准入制度,实际上就是要提高科普文章和图书的发表和出版标准。目前,国内报刊杂志或者图书到处都是东拼西凑的抄袭之作。许多科普作者以为科普作品又不是研究论文,随便抄别人的作品不叫抄袭而是“科学传播”。很多科普作者,从国外杂志翻译几段过来,就充当自己的科普作品,连“编译”的字样都没有。非原创的、质量不高的作品不能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也不能在出版社出版。
科普准入机制,还意味着报刊杂志和出版社需达到一定的标准,才可以发表和出版科普类文章和图书。比如,国家可规定出版发行科普文章和科普图书的报刊杂志和出版社必须具备一定水平和数量的科学编辑。不能任何街头小报杂志都能随意发表“科普文章”,也不能任何出版社都可以出版“科普图书”。国家应该向管理学术期刊那样管理发表科普文章和出版科普图书的报刊杂志和出版社,假如没有一定水平和数量的科学编辑就不具备发表和出版科普作品的资格
所谓科普的责任机制,就是科普作者以及刊登和出版科普文章和科普图书的报刊杂志和出版社必须对发表的科普文章和科普图书负责。目前,许多报刊杂志发表的豆腐块“科普文章”,很多署名用的都是化名,也没有作者单位等信息。科普文章和科普图书应该和研究论文一样,需要写上作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以示对科普作品负责。科普作品的责任编辑也必须署真实姓名。编辑部为了把握稿件质量,它就必须引入学术期刊一样的稿件送审制度,聘请学术专家审稿。如果科普作者和出版发行出现抄袭和明显的常识性科学错误,应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本人认为,假如引入了科普准入及责任机制,中国的科普作品质量将可能得到大幅度的提高,科普事业将可能有一个真正的起步和飞跃。因为科普准入制度的引入,使得科普工作不再被认为是一个档次低的工作,而将被认为是一种荣耀。国外大师级的科学家做科普,他们就被认为是一种荣耀,而不是被认为做了不入流的工作。而科普责任机制的引入,也将极大地杜绝一些抄袭之作以及不负责任的信口开河。
参考链接:
科普文章应严谨:
http://www.jtysb.com.cn/html/html_text.asp?id=37657
健康科普宣传不该不“健康”:
http://www.chinanews.com.cn/jk/jk-jkpl/news/2010/02-26/21407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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