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大全》《朝华午拾》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liwei999 曾任红小兵,插队修地球,1991年去国离乡,不知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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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 - 贾鹤鹏先生浅薄了 精选

已有 6096 次阅读 2009-12-23 18:26 |个人分类:镜子医疗卫生专栏|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方舟子, 肖传国, 贾鹤鹏

立委按:

到位的好文!所述对镜兄本人可说是老生常谈了,对很多读者还是一样有警醒的功效。 

另外,镜兄说 
引用:
都21世纪了,量子力学也有小一百年了,应该有些“量子力学”的思考。
这话已经n次了,作为非理工读者,我们要求镜子再“科普”一下“量子力学”及其量子力学的世界观。知道以前镜兄应师姐要求,科普过一次,但是对量子力学对世界观的影响没有展开细说,而后者是很关键的,我以为。 

mirror - 科普一哈量子论: [www.sciencenet.cn]

本来没有闲心打理这类事儿,但是不得不说几句。 (4267 bytes)
Posted by: mirror
Date: December 23, 2009 01:20AM

网友1/120(大约是个署名信的一分子之意)对《科学新闻》上两篇文章有些不同见解,([www.sciencenet.cn])。两个要点
引用:
第一,媒体不可能对学术争论、尤其是专业性较强的争论给出正确的权威的判断和结论,否则学术发达的国家就不必建立那些学术道德委员会了;第二,任何个人在媒体面前都是无力的。当媒体卷入学术道德的争论,尤其是带有偏见的或结论性的卷入,只会把事实的真相搞乱,后果可能是可怕的、灾难性的。

对此,科学新闻总编辑贾鹤鹏先生给了个回应《科学新闻为何卷入科学争议》[www.sciencenet.cn]。有来有往,礼数到位了。但是问题依然没有搞清楚、条理依然没有捋顺。镜某的见解先亮出来: 贾鹤鹏先生浅薄了。当然这并不是说总编先生比其他人“浅薄”,而是相关的方方面面在整体上都显得很浅薄。 

和鸣的“浅薄”在于在上述引用的两个要点之前,有一句“先谈谈我对媒体卷入学术道德争论的看法”的提法。究竟是“学术道德的争论”?还是“学术(观点)的争论”?媒体被卷入的是什么样的争论呢?这个地方必须要仔细议论一番才好。 

都21世纪了,量子力学也有小一百年了,应该有些“量子力学”的思考。学术的争论有很多类型。李杨之争根本就不在学术争论的范畴内。洋人模式的“学术道德委员会”也不是解决学术争论的道具。这类委员会是解决如何作学术的规范问题,而不涉及具体的学术结论。说白了就是个手续的问题。各类的体育竞赛中都有个手续、规则的问题。这个问题也可以影响比赛的结果。但是原理上讲,手续和规则的问题与比赛没有直接的关系。 

这种制度的设计可以说是个人类的智慧。既然人们难免犯错误,自然需要有个“免罪符”来对所犯的错误给出个解释。这就诞生了“正确地犯错误”的概念。这是对于进行时态、未来时态事情的处理方法。对已经发生了的重大事故(错误),有个“免责说真话”的概念。肖的问题、魏的问题的本质在于是否做到了“正确地犯错误”的境界。“学术道德委员会”也好、舆论参与也罢,只有这个领域才有施展能力的可能。这个事情理解起来并不难。但是由于国人的法律系统几十年不发展,没有优秀的头脑投入到这个领域,大众、知识界都对处理这类事情的思路不甚理解,也不擅长利用法学的方法去处理这样的问题。 

医疗上的事情往往比人们想像的要复杂得多。镜某以前就说过了,至少牵扯到5个方面的利益:医生(医疗机关)、患者、患者家属、保险机构和医疗行政。一般人想躲都躲不及,舆论界如果没有充分的调查准备,轻易不要发表意见也是个“职业道德”的问题。 

肖、魏如果是“防守方”的话,方博士、司履生教授和科学新闻就属于“进攻”的一方了。比起“防守方”来说,进攻方需要有足够的能力才能有胜算。相同的力量都不成。这里,总编先生也混淆了两类问题。
引用:
贾鹤鹏
这不意味着媒体就不可以报道学术争论
但是方博士的论坛或者科学新闻的报道中,哪个部分是涉及到“学术争论”呢?医生一方与患者、患者家属之间有可能发生“学术争论”吗? 

这段话基本上属于不着四六的说法
引用:
总编:
就“不同的媒体也要承担不同的职责”这第二点而言,《科学新闻》杂志至少现在不应该算是大众媒体。我们的读者中,博士和博士后,或者副教授以上学历者都占据了80%以上,这说明,我们也算是科学共同体的一员。何况,我们的记者团队也是一批拥有自然科学背景、很多还拥有科研经验的成员,更加重要的是,我们是一批尊重科学规范和新闻规范的严谨的记者,如上所述,我们遵从此规范的最主要体现就是寻求专业的人士发出专业的声音,而并不会自己妄下结论。

这个说法的“语调”很熟悉,好象是“组织上”的特派员的强调,根本不具备journalism的精神。

正是因为如此的糊涂认识,《科学新闻》以为是“学术道德领域中所涉及的问题”,但实质上是参入进了一场“医患”之争当中。怀疑“NIH作为一个科研机构是否有批准临床应用的权力”不错。但是,“窃以为这应该是美国卫生部或者FDA的角色”的思路就把前边的亮点遮住了。一句话,总编先生并不了解外科医疗(的伦理)在中国是如何操作的,也不了解在外国是如何操作的。如此“备战”不足就要上阵,焉有不败之理呢? 

如果“备战”充分而选择了这样的报道,镜某当然表示赞赏。但是对这类事情涉及到的很多方面、包括医疗伦理的问题。在报社的决策人员对此都不甚了解的情况下就报道是否是对报社不负责任呢? 

显然人们对科学、学术有很多的误解。这个要“怪罪”蒋老师们。医患之争在宏观上是在“医疗伦理学”。只有抓住这个,才能在可能发生的官司中立于不败之地。单有一颗“正义”之心还远远不能对付肖、魏治疗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镜某以为肖、魏对自己的治疗方法并不象文字宣扬的那么有效,因为这两个领域都非常特殊。肖、魏对自己治疗方法的信念是一种强烈的动力,镜某对可能发生的“动力失控”表示担心。 

什么事情都不做是不犯错误的唯一出路。如此的话也就没有探索的余地了。大众、舆论参与政治、参与科学的本质,其实是为了让政治、科学“正确地犯错误”。说白了,政治和科学也只有拉上些个“垫背的”,才能在出了错时有个说法。

原载星湖:http://www.starlakeporch.net/bbs/read.php?1,59254,59254#msg-59254

 

相关帖子及讨论:
对《科学新闻》上两篇文章的一点意见--和鸣 (13124 bytes)
Posted by: mendel
http://www.starlakeporch.net/bbs/read.php?1,59219,59219#msg-59219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362400-280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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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蔣勁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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