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有幸赶上两位教授级博主的的论仗。
行业规范应有稳定性、包容性和前瞻性,不会对新鲜事物视而不见,拒绝接纳时代的主流;又不至于成为弄潮儿,三天两头变化,让人无所适从,使规范不成规范。我的看法是行规略为落后于时代,同时又与时俱进。
网络时代,出版业界对网文怎么看?是否也配享著作权,从而得到相应的保护?如果有的话,网文就该有个名分,而不是要在纸媒上才有资格。就像是黑户,没有户口,但还是公民。我不明白,希望有行内人士愿意教我。我能想到的就是一个折中方法:在给纸媒的稿子中加上:“本文的主要观点首发于**网。”,尽量还原一个真实。
苏老师虽然在活跃于网上,但就职于平面媒体,对此问题观点更为传统;嵇教授作为出版业外人士,想法的束缚较少。两位当事博主若能推动使此问题越辩越明,不失为一段佳话。但论战的后半段只为仗——口水仗,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