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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怡嘉VS科学网:游戏规则是三角的

已有 7073 次阅读 2009-6-7 10:58 |个人分类:思想和方法|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博客, 科学网, 郑怡嘉

郑怡嘉VS科学网:游戏规则是三角的

我在博文:科学网编辑部要做博主的大众情人

实际上文章的主题思想是替科学网说话,

因为有网友批评编辑部推荐博文有偏好。

 

文章有没有人看,

关键在于文章本身,

推荐只相当于给题目画了一条Highlight

如果博文被推荐后,

而看的人(点击数)很少,

博文的作者会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科学网编辑部关注您(郑怡嘉)的博文,

说明您的文章还很有影响(可能几方面:正面和反面)。

 

俺写了不少评论华南虎照的文章,

只要有逻辑点可切入,俺就写。

当华南虎照事件进入高潮的时候,

俺已经写了很多篇了,

结果科学网的“真虎,假虎”专题,

俺的评虎文章占了一半。

俺写博文在先,科学网设立专题在后。

 

面对当时科学网的推荐版面,

有位老先生用政治的语气质问科学网主编:

“你要把科学网带到何处?云云!”

还有网友用假大空口气骂俺,

说“和政府作对”,云云。

也有网友留言说“大毛忽洞征服了科学网”。

因为有一天:

科学网的头条图片是俺的,

科学网的头条是俺的,

推荐的博文也有俺的,等等。

后来周老虎真是假的,

大家都平安无事!

 

俺为什么那么认真地评论纸老虎呢?

因为纸老虎事件的立论和论据互为一体,

如果当事人把论据销毁了,

当事人同时也把自己的立论销毁了。

这就是俺看准的“研究方向”,

我想,科学网的编辑们也知道这一点。

 

科学网的游戏规则是三角的(三角恋爱):

科学网和上面主管有个运行规则;

科学网和作者(博主)有个规则;

科学网和读者(留言网友)有个规则。

 

如果您(郑怡嘉)的博文有什么法律把柄,

科学网也会成为被告(是您的法律陪“葬”品)。

一个真实的案例:

有人曾经把俺的东西发表在《科学通报》,

俺到北京二中院去起诉。

俺不是北京的,

4个当事人也不是北京的,

但是《科学通报》是北京的,

而且位于二中院的管辖范围。

 

俺自认为是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人,

而且是善于给上级做思想工作。

俺对立案的法官说:

他们是博导教授,是博士,

博导教授工资很高,比你们法官高,

国家还给他项目,他们自己不做实验,

他们自己不写文章,却偷偷发表我的东西。

为了中国的学术界,也为你们法官争口气,

我想起诉他们,讨回我的著作权,

我不想起诉《科学通报》,

但是,我还想在北京立案,

法律上可以支持我吗?

 

立案法官说:

如果不把《科学通报》列为被告,

后面的操作(发表声明)会有难度。

我对立案法官说:

法院判决(调解)后,

我有办法实现我的诉求。

立案法官说:好,我可以给你立案。

 

我不是北京的,

被告也不是北京的,

我可以在北京打学术官司。

为什么?

因为《科学通报》是北京的,

位于北京第二中级法院的管辖范围。

 

我本来是放了《科学通报》一马,

后来他们却倒打一耙:

谁让你不把我们列为被告呢?

既然我们不是被告,

你的事情我们不管。

 

后来我给周光召先生写信,

特快专递,先生必然能收到。

周光召先生的批示下,

我实现了我的目的,

讨回了我的著作权,

白纸黑字红章,还有签字,永远有效。

 

您(郑怡嘉)发表博文,

想到这些法律问题没有?

 

虽然学术是学术,法律是法律,

但是,有些事情是关联在一起的。

如果博主互相用攻击对方,

客观上是科学网给提供了攻击的平台,

因此,科学网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如果您(郑怡嘉)只讨论学术问题,

或者只进行学术批判。

换句话说,

如果您(郑怡嘉)能做到遵守三角规则,

我想,科学网一定会重开您的博客,

因为科学网是中国最开明的网站。

 

附件1郑怡嘉先生的留言

附件2:科学网欢迎为实名举报栏目

(注释:附件1 隐去了别人的名字)

李世春先生:下面是我给科学网编辑部的一封信。请评论。谢谢!
科学网编辑部,
给你们公开发去两封电子邮件,你们也已发来收到回执。但是你们没有给出答复。现在我想把问题提得更明确。我认为你们关闭我的博客是偏袒XX先生的做法。在你们给我的电子邮件中提到,我的博文《给国家天文台严俊台长的信》中有言辞不妥是你们关闭我的博客的一个重要原因。可是正如我在博文《给国家天文台严俊台长的信》中已经指出,XX先生对我人身攻击远甚于我。可是你们却没有关闭他的博客,只是把他有关和我争论的博文删除(我不知道是他自己删除还是你们科学网编辑部删除)。在我单独发给你们的电子邮件中我也表示过,如果你们认为我的《给国家天文台严俊台长的信》有言辞不妥,你们可以删除。但不要关闭我的博客。你们为什么不给我答复?这是不是XX先生所说的浪费点时间和我玩的结果?
郑怡嘉

 

http://www.sciencenet.cn/hotline/zhongzi.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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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网编辑部 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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