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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暖对中国的经济影响深重

已有 3455 次阅读 2008-9-27 13:59 |个人分类:环境观察| 经济, 气候变暖

  目前,关于气候变暖对中国的影响的消息甚嚣尘上。2008年,中国遭受了多起自然灾害的袭击,给经济社会的运行带来了很大变数。如果将视野放到更大的空间范围、更长的时间尺度,我们会发现,中国的极端气候现象近年不断增多,过去被视为“异常”的气候现象现在正在“常态化”。
  据报道,今年入汛以来最大的一场暴雨8月25日清晨袭击上海,局部地区雨量达到百年一遇。由于雨量过于集中,远远超出上海市每小时27至36毫米的排水能力,造成全市60多条段马路积水10至20厘米,百余户民居进水5至10厘米。
  前国家气候中心主任董文杰等人的研究显示,目前气候系统正在经历一次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全球变暖将促使水分循环加强,极端气候事件增多,旱涝频率加大。研究表明,未来中国区域极端热事件的频率将会增加,极端降水事件的强度和频率都将发生显著变化;预估未来长江中下游和东南沿海地区极端降水事件的天数和强度都将增加,未来此区域发生干旱和洪涝灾害的频率将可能同时增加。
  此外,英美科学家联合完成的一项研究报告也指出,如果全球气温升高趋势不被有效控制的话,生活在沿海地区的人将更频繁地受到飓风、地陷、海岸线侵蚀和海水倒灌等灾害的影响。而这对于中国来说,灾害将是深刻的。就拿珠三角地区来说,由于地处低洼带,所受的影响比内地更为严重。据介绍,1978年至今不到30年的时间里,广东沿海海水温度已经升高了1℃。预计珠三角地区到2030年,海平面将比现在升高1-16厘米;如果继续不采取任何措施,到2050年前后,将会升高30厘米,根据估算,这将使5545.69平方公里的区域被淹,占珠三角总面积的64%;如果采取防海潮等措施,受淹面积也将达到1153.47平方公里。按此推算,广州等大城市的沿海地区将不能幸免于难。
  事实上,近两年,国内极端天气现象频发,在中国多个地区都有应证。比如前年长江流域发生大旱,出现了长江没有汛期的现象;根据历史记录,海南5月份来台风就算早的,但今年海南4月就来了台风;去年12月南方先出现大旱,1月的大雪灾便突如其来。国内有气象专家表示,近两年中国不仅出现了原来没有的一些灾害,还出现了小范围的局部极端天气,整体势头有别于其他国家,范围广、来势猛,对基本建设、备灾准备都形成极大的挑战。
  以今年遭受大雪灾最为严重的湖南郴州为例,据报道,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郴州全市范围的洪灾发生频数平均10年2次,而且损失并不严重。但从1991-2002年的10年中,郴州发生的山地洪灾共有20次,其中多数洪灾引起泥石流、山地滑坡、地基下陷等次生地质灾害。
  作为天灾的极端气候事件,与人为的生态环境破坏相互叠加,已经严重地影响了相关区域人们的生活和经济活动。在湖南郴州,也同样出现了天灾与人祸相互叠加的现象。郴州是一个集山区、矿区、库区于一体的地区,地形复杂,乱采滥伐造就引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与气候异常叠加,造成郴州市山区灾害频繁、损失严重。
  在河北省,1997年之后已连续11年少雨干旱。与上世纪60年代之前相比,河北省年均降水量已经减少80多毫米。而“人祸”则与此相互影响:从1976年起,河北一直在超采地下水,30多年共超采1200多亿立方米,相当于200个白洋淀的蓄水量,并且形成了“世界奇观”的地下漏斗区。由于地下水超采已到极限,大自然给予了严厉报复:近10年来,河北6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发生了200多处大地裂,最严重的沧州比上世纪70年代初地陷近3米;海河防洪墙下陷2米;秦皇岛的海水内侵已经到了京山铁路线以西,地下水早已不可饮用;北戴河的枣园里,原来甘甜的井水如今已全部变成了咸水。
  类似的极端气候现象在北方的辽宁、内蒙,在长江流域的重庆、湖北、湖南,在华北地区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很明显,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中国的极端气候现象正在增多。
  值得注意的是,极端气候现象的“常态化”,对中国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多重影响不容低估。除了灾害直接产生的人员和财务损失之外,受灾地区的工农业生产和相关经济活动也会遭到很大损失。此外,极端气候增多对国家和地方的减灾防灾工作思路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从宏观层面来看,中国经济和社会运行今后将因为极端气候的增多而抬高成本,而防灾减灾也会占用更多的社会资源。这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国内经济系统的效率,增大了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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