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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心理学vs数理心理学vs建模

已有 324 次阅读 2024-7-5 00:26 |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科研随笔

在心理学、人文,建模突然就开始慢慢被重视起来,这可以看到一个有趣的局面:在认知神经方法(EEG/EYE-TRACKING/FMRI)等方法学上遭遇瓶颈(nature综述),人们已经不满足于这种探索,而开始把精力投向“人的机理本质”的理解。数理性最终会成为它的标准表述形式。

在心理学、人文,还未形成为一种大家共识的标准数理体系。建模相关的术语特别多:挖掘、穷举等。所以把两个基本的心理学术语放置进来,仅供参考。

数学心理学,目标是用数学的原理,对心理机制进行建模。

数理心理学,目标是用数理公理的方式,架构心理学的理论架构体系。它必然寻求为数很少的几个方程,演绎心理学。

这两个根本性的差异,本质上也在一定程度上,把两种数学的运用,在建模性质上,分离了开来。

(1)现象特征学的建模。以对现象的特征规则获取作为规则。在这里,人的现象学探索的方向之一,是参量巨大、复杂。以统计为代表的、发展起来的“概率”类数学,挖掘、穷举、贝叶斯、复杂性等。唯一的致命,在这些模型中的量,是否是“心理量”?人的信号系统,首先是“心理量”。所有动力系统,它的属性因子找到了,才可能去建立量的关系。心理唯像学,大量使用“概率”,概率是否是“心理量”的全部?若是这个性质出了问题,心理学、人文科学的很多测度、建模的路途可能就出了问题。这需要在数理底层上,回答这个过程。

(2)公理化的建模逻辑。本质是因果律逻辑。它的目标是建立“属性”变量之间的关系,即现象、因子、动力之间的关系。它抽提出的是属性量,而把特征量作为了初始条件、或者变动效应。心理、人文的科学的完备性,可能已经不在是“数据驱动”的建模,而转向了公理化规律的寻找。

且按照一般科学史,关键科学的发现,也并不是完全依靠“海量数据”来实现的。这种方式,形成的壁垒性可能不高。在测度学的框架下,构建心理本质的模型,是很局限的。这可能需要审慎。测量学的开始,就建立在“抽样”之上。

心理学建模从小众慢慢走向大众,可能需要避开这些区域。在智能领域,也是如此。关键性的心理学的原理,尤其是公理性质的科学原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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