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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每位员工都有自己的具体情况,因此管理的正道是年度业绩考核应让每位员工与自己的过去对比,这样才能测量出进步的大小。然而有些领导却热衷于“员工互殴”方式。
这不,最近就有些学校在考核中提出了10%的比例,要从员工里找出10%的不合格者。年度考核的时候,教职员工要确定10%不合格名单,研究生也必须有10%不合格。更有一些高校仿效这种拙劣行为,还自以为高明。
其实,所提出来的这个10%不外乎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所涉及的员工实际上并非不称职,而是10%的硬性指标让他们变成不合格,这对员工的积极性打击很大;第二种情况是,可能确实有些员工在一年里的表现较差,但这也不能完全怪他们,当年他们可是以合格身份进入工作单位的,工作业绩不尽如人意,跟管理不当恐怕有很大的关联性。无论哪种情况,10%这个指标都体现了管理者的无能。
不难预料,每年10%,要不了几年,单位里的一大群人都会人人自危,工作秩序必然混乱,产出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可能性将趋向于零。
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一刻让管理者得意的10%说不定很快也会让其难堪:上级对下级管理者,也定个10%,难道不是眼见的选择吗?
10%有任何的管理依据吗?有任何的事实根据和逻辑理由吗?对这种人员年度考核的不良倾向,上级管理部门是不是应该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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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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