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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在南宁某小学六年级课堂上,一位老师在劝解某学生遵守课堂纪律时,被该生用雨伞打成脑震荡。庭审中,该生父亲及代理律师辩称老师被打的主要原因是“太靠近小孩”。这一奇葩理由使得事件引起公众热议。
从新闻来看,学生用雨伞打老师的行为,显然是“辱师轻教”,已经突破了师生关系的底线。更让人愤慨的是,学生的家长竟然以无视、纵容的矫饰辩解来应对,未见其自省之心。
这也反映出当下教育领域存在的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面对孩子的不当言行,一些家长缺乏正确的教育理念,不仅未足够正视,也懒于担责,更不予纠正。
从人的未完成性角度来说,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在不同的情境之下,均有可能犯错误。未成年的孩子因在知识充分、性格健全等方面的缺乏,犯错或言行失当,实属平常,只要不触碰法律底线,均有改正机会,也能通过一定手段加以弥补。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就是孩子知道自己所犯何错,犯错是否严重,弥补途径和改正方式有哪些。没有这种对待错误的基本态度,去谈什么在错误中学习,则毫无意义可言。
而达到这种目标,有必要给予孩子一定限度的惩戒和引导,家庭和学校均应承担起这种责任。缺了任何一方,孩子正确应对错误、改正错误的态度和行为都会打折扣,难以真正产生效果。
《左传》有言:“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新闻中,该学生父母对于自己孩子打老师这样性质恶劣的行为,不仅没有批评和责罚孩子,让其知道错误和改正不良行为,反而以让人看了嗤之以鼻的理由予以搪塞。
这种做法对于孩子正视错误毫无助益,难以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也不利于他们树立尊重知识、敬畏师长、遵循社会习俗之心。
从当事老师对该生“并非一时冲动,之前也有老师遭受过类似侵害”的描述中可见,该家长对孩子不良言行的纵容态度,导致孩子多次有过而未改,已经有了一定的行为问题。
孩子的成长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正所谓“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孩子一点点变好十分缓慢,但学坏则容易得多,因而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日常生活细节中的耳濡目染和成年人的言传身教。
家庭是孩子教育的首要场所,对于孩子的社会化具有极为基础而重要的作用。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理应承担起监督纠正孩子言行的责任,对于其言行的不当之处,哪怕再细微,都不可轻视。
不少孩子长大后未能在品行和学识等方面有所精进,有的甚至违法乱纪,造成极大社会危害,均源于家庭不恰当的庇护与纵容。
家长纵容孩子犯错,终将害己害人。因而,面对孩子犯错,家长纵容比犯错本身更要不得。而帮助孩子养成自小尊师重教、知错就改的良好品行,对于孩子的错误,少一些轻视与纵容,多一些纠正与训导,才是当下父母们应有的姿态。
来源:2018年5月25日《中国教育报》第2版,作者:肖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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