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驿站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老李 一个行走者的思想历程

博文

关于物联网,国家政策应该做点什么? 精选

已有 9288 次阅读 2021-3-16 15:53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IoT-devices.jpg

关于物联网国家政策应该做点什么

1李侠 2、霍佳鑫

(1、2上海交通大学 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

摘要物联网产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前夜,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物联网产业的发展,中国在制定针对物联网产业的政策时应该避免陷入锚定效应所带来的阿玛拉现象:对技术影响的高估或低估,只有政策与产业发展实际相匹配,才能推进物联网产业的发展。拔苗助长只会贻误物联网产业的宝贵发展契机,并破坏物联网产业的正常生态。关于物联网的政策应该聚焦于行业规则、基础设施、安全标准、知识体系以及人才队伍的建设,聚焦于物联网行业中的非竞争性领域,而竞争性领域交由物联网企业自行发展,真正体现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关键词物联网;认知偏差;政策制定

中图分类号G202 文献标识码:A

近五年来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简称IOT)一词逐渐成为各种媒体的热词,有人甚至认为:2015年优步和爱彼迎(Airbnb)席卷全世界,这一年可以被看做是物联网元年。万物互联的宏伟愿景,引发社会的高度期待,但是实际可见的成功物联网应用案例仍然不是很多。在这种狂热背景下政策制定应该保持怎样的认知基准线?这是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在制定相关政策之前,我们需要界定什么是物联网,按照日本管理学家大前研一的说法,“所谓IOT就是指将搭载传感器具有通信功能的物体,通过互联网与其他所有的物体连接起来的状态。”【1】通俗地说,物联网就是互联网应用的再次拓展与延伸,只不过其规模、范围与影响更加宽广与深远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称物联网为一次技术革命并不为过。对于国家治理而言,政策是最好的调控工具,那么从政策制定角度上看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1、关于物联网政策制定中的认知偏差陷阱

如果说互联网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刚出现的时候,人们对于它的认识是完全不足的话,那么20多年后的今天,互联网已经彻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与世界,现在一个万物互联的物联网时代展现在我们面前,其将开启一个全新的世界,这种基于前期互联网成功而带来的乐观判断会直接影响我们对于物联网未来发展的研判,这种认知偏差就会以下意识的方式体现在政策制定的诸多环节中。心理学家丹尼尔卡尼曼把这种心理现象称为“锚定效应”,它是指:“在启发效应下,你的思想和行为也许会被完全不曾留意的刺激所影响,甚至会被你完全没有意识到的刺激所影响。启发实验的主要寓意就是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会受当时的环境影响。”2】如果说锚定效应更多地是针对个体认知而言的,那么对于宏观的集体而言,对于新兴技术的这种误判,很容易在宏观决策上出现阿玛拉法则(Amara's Law)现象,见图1。所谓阿玛拉法则是指:短期内我们倾向于高估技术的影响,长期内我们低估技术的影响。这个法则是由美国科学家兼未来学家罗伊·阿玛拉(Roy Charles Amara1925-2007)首先提出来的。阿玛拉法则的实质在于指出我们人类的认知本身存在缺陷:人类不习惯非线性的认知思考模式,而是习惯于线性的思考模式(节省认知能量)。另外,对于任何一项新技术,在最开始的时候,由于相关知识的匮乏,我们对于它们的认识和理解都不深入,从而对技术的发展趋势容易造成误判:要么高估,要么低估。前者是在成功基础上衍生的新技术被高估,后者往往是一项全新的技术,人们没有参照系可以做对比,此时对它容易做出低估的判断。在产业技术发展史上,这类案例非常多,比如19世纪末汽车对于马车的替代,20世纪数码相机对于柯达相机的颠覆性替代,再有苹果智能手机对于诺基亚手机的替代等,这都是低估新技术的后果。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的出现又何尝不是如此,借着互联网的骄人战绩,物联网自然会被各方高度重视:高估。

客观地说物联网并不完全是一项新生事物其理念正式提出来是在2005年,按照美国软件专家弗朗西斯达科斯塔的看法,物联网架构的核心理念在于对网络进行三层功能划分,从而允许网络在必要的时候和必要的地点进行必要的组网能力部署。这三层架构分别是:“第一层,终端设备;第二层转发节点;第三层,汇聚单元。”【3】而物联网的最初信息来源就是第一层的边缘终端设备,在这个层面,边缘网络主要以M2M(机器对机器)通信为主。只有到了第三层次,才有了人机交互的条件,这期间还有很多技术问题需要解决。虽然当下物联网被全社会炒得火热,但是离真正的大规模运用还有很长的技术阶梯与社会环境断口需要攀爬与跨越。因此,在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以高估的姿态介入物联网政策的制定会出现拔苗助长现象,导致整个行业出现严重的泡沫化,造成政策失灵以及资源的浪费,并收窄物联网正常发展的窗口期。 

image.png 

1:技术影响的阿马拉效应(根据网络信息真能够管理)

在高估的认知背景下最常见的政策偏差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其一政策目标设定过高脱离实际到期根本无法完成一旦最后出现这种结果将极大地抑制整个社会对于该项新技术的热情并最终影响该项技术的健康发展“汉芯”造假事件对于中国整个芯片事业发展的打击;其二,政策议题的设置与反馈会受到非理性情绪的误导。正常讨论被抑制,导致政策质量不高,容易出现激进政策,纠偏难度加大;第三,政策工具资源被白白浪费。

2、对于物联网革命,政策应该关注什么?

狭义的物联网包括如下基本构成“通过传感器之类的输入设备来感知现实世界的变化,并且将其转换为电子信号输送给微机底版和通信模块等IOT设备。然后将分析结果再次转换为电子信号,通过输出设备反馈回现实世界,这就是IOT的结构。在这一过程中,绝大多数的数据都通过网络被送往云端保存。”【4】从这个流程来看,狭义物联网的实施完全是企业的事情,这也就意味着政府尽量不要去干预市场的运作,把资源的配置权留给市场。物联网由于其巨大的潜在商业价值,自然会吸引无数企业去建设与完善物联网的内部结构,正如麦肯锡研究院的詹姆斯曼伊卡(James Manyika)和迈克尔崔(Michael Chui)在20157月负责的一项研究中指出:“到2025年,全球物联网市场的实际价值可能会达到11.1万亿美元。”【5】据专家估计,物联网可入网的终端设备在7000-10000亿件设备之间,而且这个数据还在以指数级别增长,面对如此这么庞大的互联规模,任何一个环节的安排其影响都是巨大的。那么,对于新兴的物联网革命,政府应该做些什么呢?换言之,政府通过的相关政策应该关注物联网的哪些方面呢?这才是政策制定者必须考虑清楚的事情。

在笔者看来关于物联网的政策应该关注如下三个核心问题:首先,政策作为国家调控产业的有效工具,应该明确支持物联网产业的发展方向以及技术路径的选择。联想到当年中国就发展高铁是采用传统轨道模式还是采用磁悬浮模式的争议,幸运的是,我们最后采取了轨道模式,从而才造就了中国高铁的奇迹;反之,试验的磁悬浮模式很少有成功的案例,如果当年在政策层面选择了磁悬浮路线,那么也就没有了今天的高铁奇迹。其次,通过政策安排,为物联网的发展提供基本规则与规范,如市场规则的制定、物联网安全性的设计等,通过这些规则/规范引导物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第三,为物联网产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基础设施、人才培养与知识体系结构的建构。如网络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在高校设置相应的专业、完善相关的培养体系。这后一点对于当下尤为紧迫,换言之,我国物联网的人才储备严重不足,人才培养体系不健全,根本无法支撑即将到来的物联网产业大发展的需求。正如201511月至12月,日本经济新闻社与日经大数据共同实施了以企业经营者为对象的有关大数据、物联网及人工智能调查。调查共收到86家企业的回复,针对“您认为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将改变行业结构吗?对于这个问题,9成经营者都做出了肯定回答。50%的经营者回答‘非常赞同’,38%的回答‘或多或少赞同’。”【6】,从这份问卷调查中可知,大多数企业都意识到了这种变化趋势的紧迫性,但是当问到是否做好应对准备的回答中,只有4%的企业称应对很充分,仅有47%的企业做了一定程度的应对,两者合计也才仅达到51%。造成这种局面的关键因素是数据人才的缺乏。正如日本数据科学家佐伯谕所说:数据科学家被称为21世纪最具诱惑力的职业,他们是对企业所持数据进行分析并为其找出相关对策和措施的专业人才。“大约从2012年开始,日本也出现了对这类人才的需求,之后一直处于一种慢性不足状态。不仅是营销,在新产品及新服务研发、经营战略制定等各个领域均有大量需求。”【7】这种人才短缺状态在我国甚至比日本更为严重。

只有当物联网正式建立起来以后,海量的数据才会出现,这种背景下大数据时代才会真正发挥作用。政府通过政策所需关注的直接目标就是:让数据安全流通起来的基础设施建设与人才的培养。没有高质量的数据与人才,物联网就无法真正落地。正如美国物联网专家马切伊克兰兹所说互联网的第一阶段是将人与网络、数据、流程以及其他人连接起来。而在物联网中,我们现在是将任何东西都连接在一起,或者也可以说,将一切都连接起来。总之,任何能够数字化的东西都可以成为物联网的一部分。”【8】对于一项新兴技术的发展,政府通过适当的政策安排,扮演物联网市场的规范者,而不是市场的主体。否则,将制约物联网事业的发展,并扼杀企业参与市场的积极性。以往这方面的教训很多,我们甚至担心,如果政府用力过猛介入太深,反而会让企业丧失对市场的敏感性与创新热情。其实,在物联网领域也存在竞争领域与非竞争领域,所谓非竞争领域是指所有物联网企业都要共享的领域,按照日本物联网专家小林纯一的观点:“非竞争领域的公共产品研发涉及企业、政府、学术团体的意见反馈,还包括标准制定部门和协助团体。从这一点来看,非竞争领域也可以称为‘协作领域’。协作领域包括通信协议、数据云存储方式以及上传数据格式标准等。为了搭建物联网平台,需要服务器采集物品数据以及智能终端的信息转换。”【9】由于非竞争领域的属性处于基础性公共物品的地位,这是任何私人企业都无力独自完成的,这才是国家政策应该着重关注的领域。相反,对于那些竞争性领域,由于各自企业的特点,包括安装传感器的物品种类、数据存取方法、数据分析技术以及收费形式等,这些都是企业间开展竞争的领域,无需政府出面干涉。

从国家治理角度来看当下国家最应该做的是什么呢笔者认为以下四件事情是国家需要马上处理的首先,确定物联网的技术发展路线。传统网络协议对于物联网来说运行成本太高,必须另辟蹊径正如弗朗西斯•达科斯塔所言:“物联网设备通常是‘哑设备’,但它们却完全可胜任某一项特定任务。我们不难发现单从成本指数上升就足以证明,为物联网设备创建一种新的解决思路是绝对必要的。若非如此,众多新技术与新发明都将会变得遥不可及。不考虑成本的做法也将严重制约物联网的价值。”【10其次,摸清国内支撑物联网发展的资源存量主要包括人物与产业的规模这是制定任何高质量科技政策所需的基础信息其中最关键的是人才存量和产业现状。对此,国家可以通过产业协会设立人才寻访委员会,并对这些人才进行精准细分,由此探明我们在物联网行业的知识与产业发展水平的真实状况。第三,设立针对物联网的“产---政府”的四方联盟,厘清物联网行业当下面临的主要问题、障碍与优势领域。只要问题明确了,就可以通过相应政策加以解决。对于优势领域可以通过政策工具的扶持加快发展。这些信息可以通过调研、座谈、论坛与会议等形式来收集。第四,通过中、长期规划,为物联网行业的持续发展打造非竞争性的产业生态链。如高校相应专业的设置、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以及相应的激励机制。这些看似远离行业主体内容的政策安排,恰恰是物联网行业行稳致远的源头活水,否则,没有这些基础条件准备,任何行业的发展都是没有后劲也走不远的。在世界范围内物联网行业刚刚起步,对于我国来讲,这也是实现并跑、领跑并且形成优势领域的最佳切入路径。

3、物联网生态系统建设中的政策切入点

部署物联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诚如克兰兹所言:“没有任何一家供应商能够独立地向客户提供完整的物联网解决方案。同样地,让某一家企业为自己开发一套定制化的物联网解决方案是完全没有意义的,至少你可以将那些你很容易就能适应、已经被验证了的横向模块、架构或平台作为基础开发自己的垂直解决方案。”【11】从物联网的发展趋势上看,不难猜测到其未来成熟状态的应用场景一定是B2B2C(企业到企业再到消费者)的应用链条,那么,这里有无数需要共享的基础架构与平台,如何实现这些支撑物联网运行的基础性资源得以充分应用,这就是政策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了理顺政策的切入点,我们需要解决两个问题,其一,支撑物联网有效运行的生态结构与政策机制;其二,厘清我们现有的有利条件与缺陷。

 image.png

2:物联网运行的生态系统

从图2可以看出,在推进物联网的发展过程中,政府通过政策可以主导该行业的基本发展方向,并通过选取适当的政策工具(如减税、扶持等)促成企业联盟的实现以及对相关科研院所的发展方向形成特定激励。作为互联网的下半场,现在我们需要的不是理念的推广,而是具体的物联网实践的落地,它不是一家企业的事,而是所有企业的事,如何把那些诉求各异、行业千差万别的企业联合起来,只有政府有这个能力,这也是本文一直强调物联网生态系统建设的目的所在。没有前期政府的积极介入,只靠自然演化模式去推进物联网的发展,那么注定我们将会被市场淘汰出局。但是,政府介入到什么程度合适,这才是需要考量的问题。美国法学专家拉里唐斯(Larry Downes,1959-)明确指出:政府应该更少地插手对新兴技术的微观管理,政府应该坚持宏观管理,尽量不干涉微观活动。随着政府退出,企业和消费者的新义务是共同合作并创造出维护信息经济健康的合理规定。”【12】对于市场经济非常成熟的经济体来说,唐斯的观点没有错,但是对于中国这样的市场经济还很不成熟的国家来说,唐斯的观点就需要适当修正,对于物联网这样的宏大事业来说,前期投入巨大与资源配置任务的艰巨,导致企业集体处于观望状态,这就需要发挥中国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举国体制优势来为它的启动提供第一推力,由于中国企业普遍生存环境艰难,缺乏远大理想,此时完全靠市场机制很有可能让物联网的理念长时间停留在构想阶段。再加上,我们有数量庞大的大型国有企业,政府调动资源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一旦有了好的开头,产生实际的利益回报与成功的商业模式,企业自然会跟进。就如同我国的高铁能在短时间内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跃升世界第一方阵,都与举国体制密切相关,而且完全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开展高铁的物联网建设,比如,我国的高铁线路有超过70%里程是桥隧工程,如何保证它的安全时刻是一个大问题,可以通过各种传感器的安装,率先实现高铁的物联网化,这种工程只有国有企业可以做到,一旦实现,既可以实现高铁运行的安全性大幅提升,又可以大幅降低线路的维护成本,全面提高全线路的运行效率。在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政府的权力有明确的边界,这个过程通常是由企业联盟推动实现的。

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于2012年底提出“工业互联网概念”,其主旨在于“是美国‘再工业化’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将工业革命和互联网革命结合起来,在制造业领域推广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此改造生产的产品服务和管理过程,进而为美国在先进制造方面确立国际竞争优势、抢占发展制高点奠定坚实的基础。”【13】美国的工业互联网可以看做是局部物联网的初级形态,从这个角度来看美国在物联网各领域的布局比我们早,我们在过去的十年间发展较为成熟的是消费领域,如各种电商平台的快速发展,问题是从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的延伸,技术难度要增加很多。我国制造业的整体水平不高,真正实现自动化与数字化的比例严重偏低,这就为物联网的推广带来很多困难,再加上制造业总类繁多,工业信息的收集与处理的难度也比单纯的消费者信息的数据处理难上很多,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在互联网的上半场移动互联网阶段,由于智能手机等设备的普及,让中国百姓充分领略到了互联网与消费融合带来的巨大便利,这种成功极大地提升了人们对于物联网的期待,这就为下一步的互联网与制造业的融合提供了社会认同的基础,有了社会认同,就相当于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扫清了认知障碍并提供了社会共识与潜在的政策支持。互联网刚出现的时候,很少有人意识到它对于世界的改变作用,而物联网的出现将彻底颠覆我们的世界,很多后果我们还没有办法完全预见到,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人将退出熟悉的领域。诚如英国信息伦理学家卢西亚诺弗洛里迪(Luciano Floridi1964-)所言:“从本质上来说,三级技术(包括物联网)的目的在于,将低效率的人类媒介从技术循环的回路中去除。在完全重组和高度集成的信息圈里,设备与设备之间将能够通过内部协调实现无缝对接,我们很难预测当设备之间可以经常进行信息交换时会发生些什么。”【14】暂且不论后果如何,互联网发展到了与制造业融合的阶段,它引发的革命性变化需要我们尽快构建物联网的良好生态系统,否则我们会与这次革命擦肩而过,这个代价我们付不起。

4、结语

物联网作为一种新兴技术被称作互联网的第三次革命它所蕴含的巨大商机以及对于整个产业结构社会形态改变所起的引擎作用,导致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物联网的发展,此时政策的“双刃剑”功能就会在政府的非理性决策模式下呈现出来,如果政策目标与物联网产业发展阶段相匹配,则能极大地助推该行业的发展;反之则会出现事倍功半的效果,并阻碍物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由于过去二十年间,人类见证了互联网所带来的奇迹,在惯性思维下,人们会过度高估基于互联网而兴起的物联网的影响与价值;此时相关的政策制定容易出现脱离实际的大跃进模式;反之,则会出现对于新兴技术的忽视与不敏感,从而错失发展契机。对于物联网而言,我们需要警惕由于认知偏差(阿玛拉法则)所带来激进政策路线。为了推动物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政策应该关注物联网发展的技术路线选择与非竞争性领域的建设,并为物联网的发展构建具有前瞻性的规则与规范,在产---政府之间实现有效的反馈,夯实物联网产业发展所必需的基础支撑条件,如人才储备、知识体系的建构、公共基础设施的完善等,时刻警惕非理性决策的锚定效应对于该产业的长期危害,避免政策的拔苗助长现象。

参考文献

1】【4】大前研一.IOT变现——5G时代,物联网新赛道上如何弯道超车【M.朱悦玮译,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20.314.

2】丹尼尔卡尼曼.思考,快与慢【M.胡晓姣、李爱民、何梦莹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109.

3】【10】弗朗西斯达科斯塔.重构物联网的未来——探索智联万物新模式【M.周毅译,北京:中国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2515.

5】【8】【11】马切伊克兰兹.物联网时代——新商业世界的行动解决方案【M.周海云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8.251687.

6】【7】日经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物联网应用【M.高华彬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9.14620.

9】小林纯一.物联网的本质——IOT的赢家策略【M.金钟译.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8.16.

12】拉里唐斯.颠覆定律:指数级增长时代的新规则【M.刘睿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4.237.

13】杜传忠、金文瀚.美国工业互联网发展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借鉴【J.太平洋学报.20207.

14】卢西亚诺弗洛里迪.第四次革命:人工智能如何重塑人类现实【M.王文革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7.37.

作者简介:

李侠(1967-),辽宁辽阳人,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科技政策、科学社会学与心灵哲学。

霍佳鑫(1991-),河北唐山人,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科技政策、科学与社会。

OIP.jpg

【博主跋】这篇文章是去年暑假后写的,现发表在《科学与管理》2021(1),谢谢保宁博士,合作愉快,是为记!

说明:文中图片来自网络,没有任何商业目的,仅供欣赏,特此致谢!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829-1277075.html

上一篇:日本的伪科学家
下一篇:关于《科学社会学》的一份书单
收藏 IP: 101.80.158.*| 热度|

13 杨正瓴 武夷山 黄永义 鲍海飞 罗春元 黄育和 郑永军 刘立 杨顺楷 张学文 汤茂林 陈立新 周忠浩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1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2-23 12:07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