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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方针的演变
教育方针一般由教育的指导思想,教育的培养目标与实施的途径构成。1950年以来,不同时期我国提出了不同的教育方针,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国家对教育提出的不同要求。
1. 1950年教育部提出教育要“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教育方针。
2.1957年毛泽东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3.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指示》中指出“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4.1961年《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中提出“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诸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5.1981年《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提出“要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有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人民和青年,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
6.1985年《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教育方针。
7.199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中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8.199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9.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议》中提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10.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提出,“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11.2002年11月中共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由于中小学学习在1960年代,加之文化大革命中的大力宣传,对于教育方针2,3,4记忆深刻。那时,学校门外面两边的墙面上都写有2,3,4那样的标语。教材里面好像也有那样的内容。
当时,教育方针是那样规定的,学校好像也是按那样做的。学校除了学习以外,整天就是学工学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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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3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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