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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现代商务社会是以合约为基础,以法律作为约束框架。在商务服务合作,科研技术服务等工作过程中,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也难以避免。是采用冰冷的法律来解决问题,还是用带有温情的调解与协商解决问题,我更倾向于后者。若后者能解决好,更容易达成双赢的局面。当广州市南粤商事调解中心举行揭牌仪式,邀请我作为技术顾问参加活动,我欣然参加,这符合我的理念:能调解就不去法院,能技术就不用法律。用技术的钥匙,理性地解决存在的纠纷。

图1 参加广州市南粤商事调解中心揭牌仪式
2019年我们曾与一大型纺织印染企业签订了一项超过1000万的技术服务合同,合同要求项目必须在半年内完成施工,调试,一年内项目完成支付工程尾款。但由于疫情与国际市场的变化,该公司的产能下降,资金紧张,工程项目到期达到验收条件,但甲方迟迟不验收,后续应支付的款项也只好拖着。学校科研院多次催我按合同要求让对方支付后续款项,我也与对方的主管经理沟通,系统产能下降,没有故意不想支付,只是确实存在资金紧张问题,更没有必要通过冰冷的法律手段将合作关系搞僵。我顶着学校科研院的压力,也没有将这压力传导到甲方。2年后甲方产能回升,且有了这笔资金,我们立即重新启动项目验收程序,项目顺利验收,我们也拿到了所有的尾款,仍能与业主继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2022年初江苏一家环保科技企业拿到一家大型无机工业盐生产企业的废水处理工程总承包,其中有个车间生产废水含浓度比较高的氨氮,相对废水的有机物含量偏低,比较适宜用低碳节能的厌氧氨氧化生物脱氮技术,他们实地考察了我们做好的厌氧氨氧化脱氮工程项目,听了我们的技术介绍,就将这厌氧氨氧化的工艺单元部分全部分包给我们。合同签订后,我们全力以赴,很快厌氧氨氧化处理单元的氨氮处理能力达到验收目标和要求。但由于当年工厂的产品受市场的限制,试产后,销路不畅,产能急剧下降,对废水的处理量要求也随之下降。厂方在整个废水处理项目工程上,也真找到几处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故工厂拒绝验收,相关的验收款与工程尾款也就没有办法支付给总包方,总包方也就没有办法再支付给我们。
这个项目看似烂尾了,但我们与厂方的联系并没有中断,偶尔会了解工厂的生产状况。项目拖了2年,到了2025年,工厂的产品打开了市场销路,产量开始不断增加,废水处理的压力就大幅增加,我们立即安排工程师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在这停产半停产的两年多时间内,我们的厌氧氨氧化反应池早已荒废,目前氨氮废水不断增加,厌氧氨氧化的脱氮系统必须启动。厂方与我们约定,我们重新启动厌氧氨氧化,若我们的系统处理达标,由厂方直接支付我们合同的尾款,我们也将这个协议框架通知给总包方,得到总包方的认可与同意。
理顺关系,我们又安排工程师,清理反应池中的污泥,重新接种高活性的厌氧氨氧化红菌,厌氧氨氧化系统很快就达到设计的工作负荷,达到验收的标准和要求。厂方直接支付了我们的尾款,同时,由于氨氮负荷的大幅削减,也减轻了废水处理系统其它处理单元的压力,整个废水处理系统在工厂高负荷生产情况下,也差不多能达标。厂方通知总包方来人,对整个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完善验收,验收通过后,总包方也拿到了相应的工程尾款。总包方也感到惊奇,这样烂尾的工程,居然被我们盘活了。
只要不是出于恶意的欺骗,谁都不想留一个让大家都不舒服的烂尾。百分之百完美的项目难求,但必须达到主要目标,再加上合理的沟通与调解,双赢的局面还是容易达到的。俄罗斯文豪托尔斯泰讲过: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却有各种各样的不幸。天时,地利,人和是一切成功的关键要素,缺一不可,合理的沟通与调解则能沫平一些不完美与不幸,带有温度的沟通与调解,要比冰冷的法律要好得多。故能调解就不去法院,能技术就不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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