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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方医科大学教师因救人上课迟到被罚引发网友广泛热议。这一事件不仅反映了高校行政治校的现状,更是对教师地位的担忧。
通报显示,2024年5月10日上午,2019临床医学(英语授课)班级《Pediatrics》课程上课前,授课的俞莉老师发现其科室的患儿病情危重,疑似脑出血,死亡风险高,遂留下来紧急处理,导致未能及时赶到教室,上课迟到29分钟。最终被认定为教学差错,予以扣除当月奖金2000元、全校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因上课不守时(迟到、早退、中途离场)造成授课时间延误在15分钟—30分钟的,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如因特殊情况发生教学事故(差错),则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这样的规定除了彰显学校行政权威外,看不到任何对教师的关怀。反过来,对问题学生的处理则显得软弱无力。
此次事件是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教学差错,算不上教学事故,况且当事人既是医生也是教师的双重身份。救命与上课孰重孰轻一目了然。为什么管理人员对此视而不见?
当教学职责与临床救治责任发生冲突时,可以及时和医院及学校进行沟通,学校教务科可以进行课程调整或换成其他老师去授课,而不应一味强调上课迟到处理的合法性。换个角色,若管理人员家中有急事上班迟到,就不会有任何事。这种差别对教师公平吗?如果该教师抢救的是领导或管理者的家人,他们也会如此“铁面无私”处理吗?
管理人员对待教师的观念需要转变。天天喊以生为本,是否也要以师为本?教师的合法权益学校也应保护,而非施加压力“管”。教师不应承担超出职能范围的责任,更不能成为待宰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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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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