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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风田:土地出让金难解农水之渴

已有 2680 次阅读 2011-7-11 10:16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土地出让金

郑风田:土地出让金难解农水之渴

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召开了,这是中共中央首次共商治水,也是中国召开最高规格治水会议,动员全党全社会大兴水利,要求10年内扭转滞后局面。胡总发表讲话,强调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是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综合能力的迫切需要。提出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局面。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

在所有水利建设中,农水是最大的短板。也许跟搞水利的人大部分是水利工程出身有关。在他们的脑子中水利就是工程,就是提高水费。其实农村的水利,农民的用水,仅仅用工程是难以解决的,提高收费更是不可能。原因很简单,农村太分散,搞工程只能让极少数人受益,农民也没钱,提高水费他们根本买不起水。大江大河跟农民用水没有关系,看起来可能很漂亮;小江小河跟农民也没有关系,那是解决县城人或者工业用水问题。小江小河的水到农民的田间地头也难死了。真正对农民帮助最大的是小农水,也就是沟、塘、渠、堰、井。北方的农民打井,南方的农民也打井。打井对抗旱有一定的成效,但对蓄水就难解了。所以会导致一下雨就涝一不下雨就涝的困局。我国雨季与旱季又必须要把上天下的雨水给储备起来才行,否则解决不了问题。

 

土地出让金数量究竟有多少?

曾被寄于厚望的土地出让金能拿出2-3%就不错了,10%不可能。

今年的一号文件是水利问题,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文件 ,规定要将10%的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提出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但落实是个大问题,主要是土地出让金主要是掌握在那些卖地者手中,而只有县区才有地。中国2800多个县,卖地收入差别大极了,而农水设施最差的地方恰恰是卖地收入最少的地区,这些地区的财政发工资都不够,更不用讲要建水利工程了。而土地价格极高,土地出让金多的城市又是不承担粮食生产的大都市、副省级城市。这些地区水利设施修建得再漂亮,也只是供工业用水与居民用水,与国家的粮食安全生产相矛盾。

如果以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2.9万亿计算,有2900亿 。而土地出让金收益=土地出让金-土地收入成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各种成本包括拆迁补偿、三通一平等费用 ,实际的净收入益可能要减半,甚至一半都不到,有些人认为40%,另外一些人认为是50% 针对10%的土地出让金如何用好的问题,水利部部长陈雷表示,按上一年土地出让收益的总额,可以落实600亿至800亿的资金。那陈部分这个折算,拿出土地出让金的2-3%就不错了。

 

土地出让金被上太多的套,能否拉得动是个大问题。

国务院近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其中特别要求地方政府必须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其实早在2009年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政策规定,土地出让金中的10%必须用于保障房建设。而从土地管理法来看,第五十五条规定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剩下的70%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对于存量建设用地,在第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全部上缴财政,列入预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各项建设项目都向土地出让金要钱,而中央又坚持打击乱卖地行为,土地出让金已被上了太多的套,能否拉得动是个大问题。

 

土地出让金目前在细化上下功夫还是难解农水建设难题?

由于土地出让金是一笔糊涂帐,财政部门正在整一份名叫《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各地统一按照当年实际缴入地方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当年从地方国库中实际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等相关成本性支出项目后,按10%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通知》进一步明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计提、清算的具体办法。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按季度计提、年终进行清算,各地区不得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并入水利建设基金管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并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但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经常性开支。省级人民政府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统筹部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用于本地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均衡发展。《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支预算纳入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管理范围,并在土地出让收支预算中予以单列反映。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安排农田水利建设支出预算时,要统筹考虑公共预算资金来源,避免同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重复安排资金。

    要不要省统筹还是由本省来决定,其实一个省内工业大县与农业大县差别还是蛮大在的,统筹的确很有必要。

 

土地出让金的失衡:最需要农水建设、承担粮食安全重任的地方没有土地出让金。

我国地区收入差距极大,收入高的地区,土地出让金也多,收入少的地区土地出让金极有限。东部省区占土地出让金的75% 而这些省区基本上属于粮食净消费区。

如何进行跨区域的农水投入统筹,粮食产区与非粮食产区统筹,水利建设配套资金问题等等都需要解决。可以建立土地出让金的中央地方分成制度,比如37开或者是28开,中央拿小头,但必须要确保这些钱被用于农水建设,以实现目前区域农水建设资金不平衡问题,让农民获得必要的建设资金。

另外11的建设资金配套也会压跨农区,要解套。因为粮食大县往往是财政穷县,没有钱去配套。如果配不上套,实际的建设资金打了折扣,工程质量会出大问题。现在的村村通公路很多都成了豆腐渣工程,一个很大的原因是配套资金缺位。要坚持基层本位、农民本位的基本原则,改变配套资金制度中中央给定配套资金指标上限,地方政府安排配套的“行政软强制”制度,由下至上地制定中央的建设计划和补助政策;根据各省区实际情况不断降低我国不发达地区,尤其是中部地区基层政府的配套资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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