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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不再使用“保健食品”这一名称
近些年来,“保健食品”的负面新闻颇多,以“保健食品”为名行骗的案件时见报端。分析产生这种对社会生活起不良影响案件发生的原因,“保健食品”这个容易使人误解的名词也是众多因素之中较为明显的一个。
保健,就是保护健康。这是《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辞海》的解释是“对个人和集体所采取的预防疾病、保护并增进健康的综合性措施”。《汉语大词典》似乎把上述二者综合起来:“1.保护健康。2.指为保护和增进人体健康、防治疾病,医疗预防机构所采取的综合性措施。”也就是说,第一种意思就是一般的保护健康,而第二种意思则有“医疗保健”的含义了。实际上,在过去的实际应用中,保健与医疗联系起来的用法是很多的,如各地都有妇儿保健院,从中央到省一级有对于高级干部和部分高级知识分子的专门的医疗保健也都由医院实施。
上述词典的解释也正是一般人们对于保健一词的正确理解。
由于保健食品是最近一些年才制造出来的新名词,上述各类词典似乎均没有收录“保健食品”一词。在《食品安全法》中,亦并未对保健食品予以定义,只是在第七十五条中提到了“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但是由此也可认为把“保健食品”理解为“有保健功能的食品”是大致不错的。
根据对于保健就是保护健康的理解,自然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保健食品就是能够起保护健康作用的食品。如果作这样的理解,那么,我们日常食用的食品,如鱼肉蛋米面蔬菜水果,无一不起到保护健康的作用,这些食品都应当算为保健食品。这样的说法,显然与如今大家所理解的“保健食品”不同。
如果把保健的理解为“医疗保健”即“指为保护和增进人体健康、防治疾病,医疗预防机构所采取的综合性措施”,那么,“保健食品”就应当由“医疗预防机构”来控制使用。这一方面显然与事实不符合。如今的所谓保健食品都没有医疗功能,这样的理解也与如今的禁止宣传保健食品的医疗功能背道而驰。
因为我们对保健一词的理解是正确的,而由此演绎出的对“保健食品”的理解会得到不正确的结果。这就说明“保健食品”一词缺乏科学性,是一个不适当的名词。
需要强调的是,也正是“保健食品”这个名词的缺乏“科学性”,造成了许多人把保健食品与药品相混淆,更使得骗子得以把保健食品鼓吹成能够包治百病的良药的恶劣结果。
有人可能会说,如今的这些“保健食品”含一定量的功效成分,能调节人体机能。普通的食品完全也可能含有这些功效成分,但是在如今的某些“保健食品”中,这种功效成分则多得多。对于某些缺乏这种功能成分的人,它们可以作为普通食品的补充。鉴于这一点,有人认为可以把这种产品称为食品补充剂,我同意这种看法。
食品补充剂这个名词比保健食品好的多。保健食品这个名词容易被人误会成吃了这种东西就可以保健,而食品补充剂则不容易发生这样的误会。而补充剂这个剂字又提醒人,这种东西需要有剂量的限制,不能超标。正如人们看到食品添加剂一样,也是有剂量的限制的。
现在的问题是,保健食品这个名词已经在《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中运用。应当承认,《食品安全法》在没有给出保健食品定义的情况下就使用了这样的不科学的语言,可以看出当初制定法律时有关人士的不够认真、不够慎重、不够专业,只是照顾了从事这方面经济活动的人士和研究专家的片面意见。
古话说:“名不正则言不顺”,如今保健品经营对社会发展产生的某些不良影响,不能够说与保健食品这个名词的不够准确、缺乏科学性没有关系。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考虑问题不一定全面,但外行人有时候也能够看到内行熟视无睹的问题。我提出这个问题,只是希望有关专家能够重视这个问题,予以研究。如果认为我的意见有道理,则应敦促有关方面能够认真考虑,在将来修改有关法律时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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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1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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