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改的目的是什么?带着问题和夸美纽斯进行跨越时空的聊天过程中发现了同样的现象:在《大教学论》中夸美纽斯对学生的类型进行了区分,其中“第三类是智力敏锐,也热衷于学习,但同时他们又刚愎任性、倔强,这些人通常是学校中困难的主要根源,而且大都是因失望而被放弃的一群。然而,如果以正常的方法对待,他们往往能发展成最伟大的人物,比如著名的雅典将军提米斯托克里,年轻时野性很重,他的家庭教师对他的评价是他绝对不会成为平庸之辈,不是对国家有大用,就是有大害。”希腊传记作家普鲁塔克也曾说:“亚历山大大帝的马布色法路的情况就是这样,在面对一匹不容许任何骑手骑在它背上的难以驾驭的动物时,他父亲选择了放弃,他选择了接纳,并以惊人的技巧(因为他从不使用鞭打)就使那匹马不只在当时而且在以后一直与他友好相伴。很多很有才能的人被他们的教师毁掉了。这种教师以他们的无能管理和指导自由人,不是待他们如马,而是待他们如驴。”这种现象也是夸美纽斯实施教改前学校的常态:“教师几乎千篇一律地把学生看做捡来的,对他们车、打、梳、织,把他们训练成某种样式,期望他们变为制成了的、刨光了的产品;如果结果不如所愿,他们就愤概,发怒,大发雷霆。然而,使我们感到吃惊的是,有些人从这样一种体制中退缩,打退堂鼓。但是更加令人惊奇的是,有人居然能忍受它。”你选择退缩,打退堂鼓;还是继续忍受;还是保持真诚、美好和微笑,持续改善呢?欢迎交流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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