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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拆围墙,看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平衡

已有 3073 次阅读 2016-2-22 11:53 |个人分类:社会观察|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街区制, 封闭住宅小区, 拆除围墙

今天见冯老师发一博文,摘录如下: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612874-957772.html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近日印发,该《意见》明确指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


该博文之后评论甚多,有支持拆围墙的,也有反对的。


其实这种现象很正常,任何涉及利益调整的时候,既得利益者总是反对改革,而利益亏欠者总是支持改革。


拿小区拆围墙这件事来说,住在高档小区的人多半是反对的,因为怕小区外的人共享他们优越的道路和绿化等资源;住在低档小区的人多半是支持的,因为他们可以分享高档小区的资源,因此出现争论是正常的。


就像路权的争论一样,有汽车的富人不支持电动自行车上路,怕减缓了他们出行的速度;骑自行车的也不喜欢机动车路边停车占据非机动车道。于是,出现了电动自行车可否上路、非机动车道到底是否该保留及保留多宽等争论。


不同的阶层有不同的生活方式,有不同的需求,如何平衡这些权益,平衡公权和私权,便是政府有效公共管理的职责。


其实,笔者在三年前便已经提出了如此建议,因为这已经是成功经验,更是代表社会进步的方向: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61711-688089.html
6、拆除单位围墙,统一规划路网微循环




转载:


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602/24/t20160224_9041483.shtml

 

私权VS公利:小区拆墙 拆的是某些人的优越感


这两天,最热的话题莫过于“拆墙”。

  近期,中央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的条目,引发热议。

  从多个平台的调查结果看,7成以上的网友都不赞同拆除封闭住宅小区的围墙,这个数据和我们朋友圈的观感吻合,基本反映民意。今天上午,岛叔在朋友圈做了一个内部小测验。其中,有房的都不乐意放弃封闭住宅小区,理由无非“安全”,而没房的对这政策非常赞成,理由无非“治堵”。

  一方是私人权益,另一方是公共利益,两者的博弈,构成了中国改革的曲折路径。

  “血栓”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有人翻出了上世纪90年代初公安部一杂志《人民公安》的文章,上面有文章介绍北京某地封闭小区试点经验。当时的背景就是治安问题。采用封闭式管理后,小区自行车的失窃率、财物盗窃案件明显下降,几乎绝迹。这在当时是作为成功的试点案例被光荣介绍。

  封闭式小区的确对住在其中的住户提供了安全保障。进区有保安,进门有防盗门,就岛叔所住的不豪华小区看,有了规范的物业,治安的确好很多,小区紧张的地面上也划出了一个个停车位,有社区公园、健身场地、图书馆,去年还办了社区食堂。在这个封闭的院墙里,远离大马路的喧嚣,居委会卖力地为属地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封闭管理的小区像极了一片自给自足的净土。

  不过,你只要一出门,心情立马就糟糕,到处都是堵堵堵。北京的大城市病早就有专家诊断过,就是缺乏城市交通的毛细血管,车子无法在街巷里安静穿梭,只能在大马路上堵着狂摁喇叭。堵住这些毛细血管的,就是这些大小块头的封闭式小区和存在年数更久的机关大院,我们看手机地图,这种块状分割的大社区在北京随处可见,动辄几十、上百亩地,你要从东路走到西路,只能绕一大圈。这些“大社区”已然成了城市交通血管里的“血栓”。

  优越感

  其实,老北京的街巷格局就是我们今天学习的先进的“街区制”,虽然四合院也有墙,但胡同四通八达,走不了大车,至少能走行人自行车,这就是城市交通的微循环。

  五六十年前,我们学习苏联老大哥搞计划经济,每个机关大院都成为一个自给自足的实体。当时荒地也多,随便一划,就是一大片,搞个围墙围起来,墙内是办公区,也是生活区,有自己的食堂、活动室,甚至还有幼儿园、小学,从出生到老死,大院服务一条龙。很多人以“大院子弟”自诩,这背后,还是有种权力的优越感。高高的围墙,隔离的是民众和权力。

  上世纪90年代,房地产兴盛起来。封闭式小区因为安全,成了很多地产商的“抢手货”。很多高端楼盘卖点就在私密、封闭,连带着高端、品味,暗合了很多人拥有一定物质基础后,欠缺的权力优越感。进门三道岗,掏出门禁“滴”的声音,不亚于衙门里“威武”一声喝。

  所以有人说,拆小区的围墙,其实是拆“心墙”,要打掉一些机关大院和某些人的权力优越感,让城市回归自由、平等的市民社会。如果能达到如此社会效果,那这个城市改造就有了社会进步的意味。

  改变

  而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土地宽裕时期的“大手大脚”,动辄拍卖上百亩土地的日子,看似“大手笔”,但留下了诸多粗放发展的隐患。把大片土地的经营权转让给地产开发商,在城市管理中却留下了一个个封闭社区的盲点。公共绿地不足,转包给开发商变成私家小花园,城市用地紧张,而一些地产商非法囤地,挖坑几年转手就翻倍……这不得不说是政府粗放的城市管理对公众利益的漠视。

  但改变谈何容易?

  一方面是执政者。

  制定者在公布政策的时候,可能都没有想到舆论会有这么强烈的反弹。我们习惯了单向性的政策发布,却缺乏双向互动性的反馈意愿。

  今天,因为媒体的采访,国家发改委城市规划专家开始回应:并不是说所有的封闭式小区都要拆围墙,还是要根据实际的交通状况个案处理。拆解封闭式小区,是要分割成小街区,一些超大型的封闭社区,会隔成若干个街区,而一些本身规模就不大的封闭社区,对交通影响不大,可以保留。而且,涉及和《物权法》冲突的部分,也会与业主协商解决,有补偿,不会野蛮拆墙。

  所以,政策公布之前,最好有完整的舆论应对预判和预案,可以在公布后不久,主动做好向公众的政策解释工作,这就是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不再是过去“我说你服从”的单向权力逻辑。这次网络舆论的充分讨论表达,是一个好的开始。执政者要学会倾听,而不要掩耳盗铃。

  另一方面是“我们”。

  “我们”是无数个你和我。在网络舆论的高声论辩中,人民群众似乎站在了政府的对立面,高声嚷道:“让机关大院先拆!”然而,如果机关大院真的开拆围墙,作为普通住户的你我,是否一定会同意拆呢?

  未必。现在已经不是改革初期你我都一穷二白的时候了,群众中有富人,也有穷人,有封闭小区内的住户,也有堵路上苦不堪言的上班族,前者可能反对,后者可能同意,听谁的?“我们”是一个复杂的利益组合体。

  改革中,我们最喜欢讨论“既得利益集团”。这几年来的大力反腐,震慑了“既得利益集团”,在很多老百姓看来,都是以局外人的身份来看这一场反腐大戏。但改革绝非止于反腐。从这次拆墙争议来看,“我们”既是改革的受益者,同时也可能是“既得利益者”,我们在对改革政策冷嘲热讽中,并没有做好为公众利益牺牲一部分私人利益的准备。

  改革没有旁观者。这个公共意识的树立,比拆一堵墙更难。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461711-957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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