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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电视新闻主播的一点思考

已有 5736 次阅读 2010-5-7 17:46 |个人分类:未分类|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新闻主播”这一称谓近年来十分盛行,“2005年中国电视主持人论坛暨颁奖盛典首次设立了年度最佳新闻主播奖,中央电视台的康辉、湖南电视台的张丹丹和上海东方卫视的劳春燕获此殊荣。此后,各电视台纷纷启用新闻主播这一名词。

那么什么是新闻主播呢?人们对此的理解不尽相同。笔者搜集了相关资料,发现“主播”(Anchor man)一词是舶来品,最早起源于竞技界,从1952年开始,这个词汇走出体育和竞技圈,被美国电子传媒界引进,用来称谓最出色的一批播音员。

真正意义上的“新闻主播”始于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的沃尔特-克朗凯特。这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新闻播报员,他在从事新闻主播工作前曾是一名战地记者,参与过诺曼底登陆战役等重大历史事件。195277,由于表现出色,被CBS称为“Anchor man” 。此时的“Anchor man”还与现在意义上的新闻主播有一定的差距,因为作为新闻主播的克朗凯特对于新闻内容并没有主控权。经过十年的发展,克朗凯特提出对电视新闻要具有“managing editor” 职权,即对新闻报道的选题和新闻制作过程具有决策权。所以自1963年开始,克朗凯特不仅是主播,同时又是主编。这个变化让“主播”概念从此有了属于自己的更为准确的含义:“即不仅在演播室现场负责组织新闻报道的串联,而且从头至尾要在节目制作流程中起内容主导作用,主播即主编,是栏目内容的最高领袖。”[]1981年,丹·拉瑟接替克朗凯特的职位,并且拥有比克朗凯特更大的权利。他可以直接给记者部署报道任务,而无须通过制片人。他甚至有权调用一切所需要的人,一切一流的记者、摄像师、灯光师等。而且由于新闻主播的不可替代性,丹·拉瑟得到了年薪220万美元的巨额回报。和丹·拉瑟齐名的新闻主播还有ABC的彼得·詹宁斯和NBC的汤姆·布罗考,他们并称为美国电视新闻节目的三大名嘴,被很多美国普通家庭认为是“未注册的家庭成员” ,是他们家庭晚餐桌上的伴侣。

通过以上的文字我们可以总结出,作为美国传播学意义上的新闻主播,具有如下特点:

1、新闻从业经验丰富。克朗凯特担任过战地记者,经历过总统选举、越南战争、种族冲突、水门事件、阿波罗号登月等等重大的事件,他主持的晚间新闻节目陪伴着美国人民经历了整个2 0 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动荡与起伏,1972年的一个民意调查显示,克朗凯特是“美国最受信赖的人”;同样,丹·拉瑟以及彼得·詹宁斯也曾经都是资深的新闻记者;

2、对于电视新闻内容具有决定权。美国电视新闻主播能够按照自己的风格,主持选材、撰写、编辑、编排来自各方记者采集的信息,亲自通过演播室直播,向受众传播事实,并陈述自己的看法;

3、巨额薪酬。这是与新闻主播的工作量有联系的。因为新闻主播既要选材又要撰写文稿、编辑素材,还要播报,相当于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薪酬高一点也无可厚非。据资料显示,丹·拉瑟在离职前年薪是1200万美元,而接任他的女主持人库利克(Katie Couric)获得的年薪更是高达1500万美元。

再回到我国电视新闻主播上来。对照美国电视新闻主播的标准,我国内地显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电视新闻主播。(由于台湾自20世纪80年代末媒体解放之后,主要引进了美国的电视新闻主播运作模式,故不在本次讨论范围之类)这主要表现在:

1、我国从事新闻播报工作的人员往往太过年轻,主要是俊男靓女居多。很多从事新闻播报工作的从业者都是播音主持专业科班出身,由他们来从事电视新闻主持尤其是评论类节目的主持,不能给人以权威感。白岩松曾在《渴望年老》中援引一位老新闻工作者对主持人的评价:“每天看着20多岁的俊男靓女在电视屏幕上预报经济前景、纵论国家大事,我就体会着在大街上遇到卖假药的心情”。当然,也应该看到近年来电视台在电视新闻主持人方面所做的一些改变,比如说中央电视台启用崔永元、白岩松等不太年轻的主持人,凤凰卫视启用既不年轻也不英俊的阮次山担任评论员,但是从内地的总体情况来看,电视新闻播报还是比较考虑播报人的外貌以及年龄的。

2、我国大部分所谓的电视新闻主播对于电视新闻的内容并没有决定权。这是中国电视新闻主播与美国电视新闻主播最主要的区别。中国的电视新闻主播,其背后往往有一个很庞大的团队在支持他的工作,包括选题、策划、编辑、节目编排等等,也就是说一个新闻主播背后至少还有主编、制片人、编导等人的工作,而且现在电视台大多采用制片人中心制的机制,使得中国电视新闻主播的权利远远不及美国电视新闻主播。很多中国电视新闻主播甚至仅仅只是面对观众“念”稿子。知名新闻学者展江曾说过:“中国的播音员其实就是‘念稿员’,有的播音员连稿子都不太会写。一般都是广播学院播音专业出来的,发声、运气还可以,却缺乏思想,连采编的过程都不太熟悉,这些人几乎不做采访,除了偶尔陪国家领导人在机场等做一些仪式性的报道以外,他们不会到真正的新闻现场去。”[] 虽然他的话有点绝对化,但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现实。

3 我国电视新闻主播薪酬远远不及美国电视新闻主播。虽然不知道我国新闻主播的具体薪酬是多少,但是要达到美国电视新闻的巨额薪酬,还是不太可能的。

国内目前的电视新闻主播,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确切地说应该叫做“播音员”,主要是指播报《新闻联播》、《新闻30分》这种消息类电视新闻的人;一类确切的说应该叫做“新闻节目主持人”,主要是主持《新闻调查》、《焦点访谈》、《锵锵三人行》这种言论类电视新闻的人。很多电视台虽然将过去的“播音员”、“新闻节目主持人”称号换成了 “新闻主播”,事实上称谓的变化并没有带来质的变化,无论是播音员也好,主持人也好,他们的职能和权限并没有变。

随着近年来全球化程度的提高,不少人开始看到我国新闻主播与国外新闻主播之间的差距,有人提出为了与世界接轨,我们应该实行“主播中心制”。所谓主播中心制,“实际上是一种新闻节目的制作管理模式,即:围绕新闻主播的特点进行新闻节目的设计、新闻内容的制作和报道,赋予新闻主播极大的灵活度和自由度,以便充分发挥主播的才能和特点。在这种模式下,新闻主播可以自主决定新闻选题、新闻采制和新闻表现方式。”[]诚然,主播中心制有其自身的不少优点:由于主播同时肩负了主编的责任,这样主播就能够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要求记者采集信息、搜集资料,有利于节目内容的有机结合,对于提高节目的质量或许有着较好的推动作用;同时由于新闻主播参与了电视新闻播出之前的一系列制作过程,打破了采、编、播相对分割的状态,有利于节目整体风格的流畅统一。应该说,效仿国外的主播中心制是我国电视新闻工作者寻求提高电视新闻节目质量突破口的一个途径,我们应该看到它的进步意义。然而,由于西方国家和我们国家在政治制度和文化背景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我认为没有必要在我国推行主播中心制。

以上观点主要是基于以下事实:

1、国内电视台喜欢赶热闹,一有什么新鲜事物大家马上一窝蜂地抢。比如前几年《南京零距离》曾掀起了一股电视民生新闻热潮,全国各电视台纷纷效仿,急于推出自己的民生新闻。说国内媒体喜欢赶热闹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很多电视台是为了赶而赶,他们并没有深入理解民生新闻的真正内涵,错把东家长西家短的琐事或者杀人放火、行凶抢劫的社会阴暗面当做民生新闻,一时间全国媒体充斥了反映社会黑暗面的所谓的“民生新闻”,无论是节目内容还是节目形式,同质化现象都很严重,真正做得好的民生新闻并不多。根据国内电视台喜欢赶热闹的特性,可以想见,一旦主播中心制试行成功,各电视台必将大力效仿。然而纵观西方电视台我们不难发现,并非每一个电视新闻节目都有一个作为中心的主播,主播的设立仅仅是针对特定的几个有重大影响的新闻节目。根据目前各电视台纷纷改“播音员”、“新闻节目主持人”为“新闻主播”的趋势来看,一旦确立主播中心制,全国将出现无数个作为新闻节目中心的主播,这对于我国电视新闻的发展不一定有利。

2、国内电视台提拔人才的机制不适合推行主播中心制。“学而优则仕”是中国的一句老话,这句话几乎适用于各行各业,电视台当然也不例外。对于那些在工作中表现特别出色的人才,中国的提拔机制往往是给人以一定的行政职位。而在中国,行政身份将意味着开数不清的会、参与无数次的社交活动,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主播钻研业务的精力,阻碍了主播的上升空间。

3、中国新闻主播的精力和能力有限。这并没有贬低我国新闻主播的意思,也不是说外国的新闻主播精力和能力无限,只是我们不得不注意到,外国的新闻主播一般都具有丰富的专业背景知识,有多年的新闻从业经验,他们具备记者的采访能力、主播的随机应变能力等等。而我国的新闻主播,相当大一部分是从播音主持学校走出来,呆在和平宁静的演播室播报新闻,战火纷飞或者种族冲突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一个个电视画面和一句句串联词。这种知识上的缺陷造成我国新闻主播在能力上不能与国外新闻主播相提并论。还有一点就是我国大多数新闻主播已经习惯了由专门的制片人、策划人、编导来制作新闻节目,如果把这些事情一下子全部交给主播来负责,主播恐怕一下子难以胜任。

4、主播中心制容易形成节目内容形式的僵化。能够像丹·拉瑟、彼得·詹宁斯这样在新闻主播台上长达数十年而仍然受观众喜爱的新闻主播毕竟是少数。主播中心制一方面能够形成新闻节目独特的个性风格,培养忠实的新闻受众,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容易造成节目内容形式的僵化。陈鲁豫刚开始主持《鲁豫有约》的时候,大家对她的评价都不错,但是当这样一个节目,数年不变地呈现在观众面前的时候,质疑的声音就开始出现了。举这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任何一个新闻主播,无论他怎么有个人魅力,如何乐意学习创新,如果他掌握着新闻内容的决定权,其新闻节目就不可避免的会带上某种烙印。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个人的智慧大多数情况下不如集体的智慧,电视新闻本来就是一个强调分工合作的领域,只有大家共同出谋划策,才有可能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不断提高电视新闻节目的质量。在我看来,主播中心制不适合这种集体智慧的发挥。



[]阿忆. 对电视新闻主播的三种误读【J.南方电视学刊,2006,(3):51

 

[]王朋进.新闻主播中心制的核心要素【J.视听界,200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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