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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新领悟
(王德华)
老师尊重知识,享受知识,学生就会尊重知识,享受知识。教育是一种熏陶,能力随兴趣和火花慢慢燃起而提高。大学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学生发现自己的喜好所在,知道自己将来要做什么,想成为什么,然后去准备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独立能力很重要。自学能力在人的一生中是举足轻重的,这个能力在中学阶段就应该具备。如果读完大学,还不具备自学的能力,那就需要反思一下了。
有博友说的好:“大学有三个功能: 1)提供学习环境 (learning environment); 2)追求科学发现(scientific discovery);和3)积极开展社会互动(social engagement)。”
学习氛围(环境),学术氛围,对于学生的成长是很重要的,这是潜移默化的。很多人忽视了这一点。有朋友问,同样的学生在国内成不了才,为什么去了国外就成才 呢?我说,环境很关键,我们没有成才的环境,没有积极向上的氛围,没有学习的环境,没有学术的环境,谈什么培养人才。
大学的底蕴、传统和文化,不能抛弃,不能被世俗所替代,不能被社会的俗气所浸染。大学里,要有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一种追求科学、追求知识的精神。大学,不是封闭的,但是独立的,人才最后是要走向社会的,知识是要为社会服务的。这些方面,大学里的每个人,从校长、教授到学生,都应该知晓并努力去践行的。
我很喜欢老吴的这几句话:“大学,就是教学第一。基础课的教学比专业课重要,而专业课中基础内容的教育比前沿教育重要,学科思想教育比知识教育重要,思维方法论教育比学科思想教育重要。这些都不(去)想,从来没有人(去)认真思考,(总)以为把课时完成,生动的讲课就是好的教学。
教学好,不是说讲课要多精彩,而是要让自己教的课具有启发性和思想性,能赋予学生学校和专业的烙印,最好能让学生带上自己的烙印,一看就知道,这小家伙估计是那谁的学生。这是需要动脑子的,也是只搞科研不搞教学的教授不会的事情。”
凌峰曾介绍过遗传学家摩尔根(Thomas Hunt Morgan),他的读书笔记中有这样的记录:“摩尔根是这样上课的,他讲课时随兴所至,杂乱无章,而且还常常迟到,有时干脆不来。但另一些学生简直对摩尔根和他讲的生物学着了迷。他有热情,有才学,能使有兴趣的学生认识到生物学的广阔天地和多种多样的实验方法。而且,他舍得花时间。你要是有问题需要讨论,随时可以打断他的话。这样,他轻而易举就赢得了大批追随者。(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068-663047.html,谢谢biofans的提示)
这就是一位好教师的魅力。这样的老师对于学生的影响是深远的,不可估量的。摩尔根为什么能成为这样有魅力的老师呢?有科研经历,有教书经验,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人格魅力。所以说,教育就是把学生心头的火把点燃。整个燃烧过程,是学生自己去掌握和体验。
至于有人说:“科研做的好,讲的再差也差不到哪去;没做过科研的讲的再好,也好不到哪去。” 这个话是值得商榷的。
做科研跟教学是两码事,一个是感知未知的敏锐和探索未知的能力,一个是对已有知识的系统综合能力,对新知识的理解和深化、拓展,以及传授能力。所以,课讲得精彩是需要的,对知识的正确理解和解析是必要的。
(说明:文中的一些内容来自博文:我很讨厌忽悠“大学是教学至上”的说法,就一帮骗吃得主!的评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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