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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与“男耕女织”

已有 7070 次阅读 2008-3-8 13:07 |个人分类:点滴|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三八”节是国际劳动妇女的节日,也有人认为它是妇女解放和追求男女平等的象征。对此,我衷心赞成社会给予妇女更多的关注和关怀,尤其是在男性政治主导的国度。但有的问题,还是要搞清楚些的,那就是什么是“男女平等”?在中国,产生男女不平等的主要根源在哪里?

形式上的平等,或绝对的平等,是非常容易理解的。那就是一切都一样,凡是男人能做的,女人也能做;男人可得到的,女人也要得到。若真要这样做,是绝对的不平等,男女均受害。这实在是一个不值得费力讨论的命题,不用大脑也可否定之,因为性别间的极大差异是不言而喻的。那究竟怎样才算平等呢?我认为是在人格上的平等,如西方宗教上说的“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有人会说,这太虚了。不错,这就要说到在进现代中国,产生男女不平等的原因了。封建中国是一个森严等级的社会,从来不知平等为何物。不要说男女,就是男人间人格上也大不平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等等这些就是真实的写照。这虽是政治上的表现,实质上来源于掌握拥有社会及经济资源的差异。而由于妇女体质力量上与男子的整体差别,导致在崇尚强权与武力的社会上,妇女长期无法拥有对经济资源、社会资源的拥有(虽然创造了并不少于男人的财富),也失去了政治上的权利,成为社会上的弱势,从而产生了男女的极端不平等。其实,男女不平等不过是封建愚昧中国“人不平等”、强权政治的一种代表性的突出表现而已。

当今文明社会中,若要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就要有人格上法律上道德上的“人人平等”,而其基本保障条件便是全体妇女经济上的自主和独立。这不应是简单的、单一的让妇女从家庭中“解放”出来,参加经济建设从而获得经济地位;而是应正视男女性别差异与社会分工,尤其是承认妇女在家庭建设、子女培养和老人赡养等非经济生产活动中付出的劳动和创造的巨大贡献,应由社会给予妇女高于保障性的工资报酬,甚至可依法部分获得所负担的家庭其他成员所创造的经济财富,从而多角度多层面地确立妇女的经济自主和人格独立与平等。

“男女平等”不是引导产生无性别差异的“铁姑娘”,而是建立分工合理、社会和谐的现代版的“男耕女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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