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日前提及的上海板式高层建筑环境振动问题,经进一步了解,该小区位于青浦区境内,共有8幢这类高层建筑振感明显,而幢数更多的多层建筑户主则未听说由此投诉。经多次检测和比较分析后,楼房振源现被认定来自其西北和南部大约2-4km外一群石料加工厂的设备振动。在振源一时难以根治的情况下(夜间已政令厂家不使用大功率机械),目前小区开发商已委托有关单位提出了试验论证采用充填膨润泥浆深排孔被动隔振技术措施的可行性。
上海东方卫视日前对该实例进行了追踪报道,较为系统地介绍了这个环境振动的起源和解决过程,有关视频是对这类问题的一次科普机会,特转帖链接(分2段)如下:
要说明的,视频中有关科技人员解释振动传播的机理看似不够严谨,本博觉得表面波传播理论更为合适。该地区浅层地基S波平均波速大约150m/s左右,振动频率约1.5Hz,表面波波长大约在110m,目前的被动隔振屏障深度48m接近于它的一半。当有关方面和记者问及我对这个减振方案是否能有效的看法时,我表示无法回答,因为目前有关各方在采取减振措施前,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楼房住户对振动加速度或速度容忍的最大值是多少,没有这个数值,后续减振是否有效又怎么去评定呢?要想楼房一点不振动,估计是不可能的。
从现有信息看,上海有关方面一直声明没有现行标准对振动进行评判。另一方面,我国早已颁布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用于评估室内人员受振影响的程度,但其中只规定了竖向振动而无水平振动(如下截图),而本实例楼房的振动是以水平振动占优(大约高于竖向的3倍),因而引发无法适应标准的问题。在本博看来,人对室内竖向和水平振动影响的感知没有显著差别,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是可以按这个标准对竖向振动的规定来对现有水平振动的影响进行评估而给予参考性结论的。还有一点,这里所说的环境振动影响评估,对普通民用建筑,基本上都是建成后发现振感强之后才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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