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个自己的黄灯亲历。
在北美,闯黄灯或者见黄灯加速司空见惯,基本是大众行为。记得刚拿到驾照的时候,为此很矛盾纠结了一阵,因为交通规定是,见黄灯是能停尽量停,除非停止对安全有碍。生活上,我由于小脑比较迟缓,一贯取保守策略。反复研读,这条规定从字面上看,无疑应理解为反对闯黄灯。所以刚上路的时候,总是试图一遇黄灯紧接停车,结果发现:(1)与自己平行车道的驾车人几乎无一例外均呼啸而过,这还不是大问题,大不了自嘲保守族而已,为了安全,值;(2)麻烦的是身后的司机,他(她)根据大众的黄灯行为,总是推测我一定会闯过去,本来是要跟着加速一同过去的。我这一紧接停车,结果出现两种情形。一是他也不得不紧接停车,几乎追尾撞车;二是看见旁边空道,临时决定改线而过,我停他不停。无论哪种情形,对方很气愤,我则感觉很受威胁。还有遇伸出中指骂人的。我开始觉得自己没错,我行我素,做模范驾车人,直到有一次差点酿成大祸才修正了我本本主义的机械式理解。记得那是在温哥华的一个很陡的下坡,突然黄灯亮了,我条件反射似地紧急刹车,勉强在交通灯前停住。没想到身后跟着一辆载重汽车,虽然跟得不是太紧(所以我开始没注意到它),但以它的惯性根本不可能停住。司机没想到我会在黄灯前做出停的“异常”举动,几乎就要撞上我了。还好他一定是个老司机,特别有经验,居然在旁边同样繁忙的车道找到半个空,转过有点儿去疑似夹在两车之间,差不多是擦着我的车身过了路口,又紧接转回我在的车道。我出了一身冷汗,一直想象着他骂我白痴,从此也下决心修正了自己的行为。
北美闯黄灯,就跟高速公路上超过限速在10英里以内一样,是常态(这也曾有纠结,交通规则是绝对不允许超过限速的,可是大家都超,法不责众,除非遇到找你麻烦的警察)。但是,整体而言,交通秩序远好过国内。没有人玩小聪明,就是深夜无人的大街,遇到红灯也都老老实实停住。象国内那样出租车在狭窄胡同里面擦着行人身子呼啸而过,以及左转不让直行的行为是基本绝迹的。由于国情不同,可以理解国内交警规则趋向于严的苦衷。尽管如此,这个黄灯与红灯基本同等看待,处罚闯黄灯的新规定,似乎还是问题很大,感觉操作性差,弊大于利,可能会引发更多追尾撞车的事故,违背安全初衷。
老友说,如果黄灯的设置如交通权威部门的解释是为了清空路口的话,其实不必禁止闯黄灯,只要对亮灯机制稍做改进,一样可以达到清空路口的目的。黄灯之后是红灯没有问题,可上帝没有规定红灯一亮,对面路口必须同时转为绿灯。完全可以改成延迟几秒钟再亮绿灯,形成一种 4-way 同时红灯的瞬间,以此清空路口保障十字路口的交通安全比黄灯禁令操作性强太多了,因为物的制度改革比人的行为改变的可行性,不可同日而语。这个妙策,如果延时设计合理,可以造福社会啊。
越想越觉得你那延长四路红灯时间的办法是个好办法,推广以后可以救人命的
日期: 12/31/2012 10:52:10
关键是延长多长时间。长了,影响大众效率,而且容易慢慢改变长期以来驾车客形成的对红灯敬畏如警的心理;太短,起不到作用。应该做 一项认真的研究,黄灯之后多久绿灯开始亮是最佳。我觉得在2-5秒之间。
很多事情都是在大众效率和个体人命之间找平衡:比如限速,每调低5个迈,研究说可以少出多少事故,挽救多少生命,都是有统计资料的。再如路面的宽度/坡度和造价之间的平衡,等等。
很多看似小事,其实是可以改变生活方式的。比如,夏时制在很多国家成功实施了多年,的确极大节省了社会成本,因此一直坚持下来。但国情不同,民族性不同,也有实施后不成功又转回的。这些都应该是认真研究以后的举措。
美国也有问题。比如,美国的节能节水多限于媒体呼吁和空谈,其实通过一个法律或规章比什么都强。比如,任何公寓/旅馆出租,禁止免费用水条款:一定要把水费和租金联系起来。还有,AT&T 等曾经搞什么无上限Internet使用计划,结果是滥用到普通用户的正常使用常常掉链子。新的计划已经取消无限制了。
人之初,性不那么善,总是需要某种规范约束的。 以此为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很重要。所谓法的可操作性,真义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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