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堂教学评分的参考价值有多大?这是曹老师的关心事儿。镜某对这类事情也很关心,因为这种评价也涉及到“镜子”的功能——看镜子=看自己。
“学生自己放弃了对教学的评价权利”最终会给学生自己带来不利益的事实,用脑子都可以理解。但是脑子的理解如何能够变成行动又是一桩事情。因此,如何能让学生评鉴制度给学校和学生乃至于教师带来共同利益,从制度设计的角度看是个很有意思、也很有意义的事情。力学上讲究个“牛三”,是说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同时存在方向相反、大小相当的事儿。如果“相信”科学,在制度设计的时候就必须考虑到“牛三”。换个说法就是:校方要在学生对教学评价的过程中,同时形成学校对学生的评价。具体的操作办法是控制每个学生手中总分数。比如说4年120学分的话,相当于30门通年的课程。一门课平均在3分的话,一个学生只有90分可以用。对一门课投入多了,必然对其他的科目就要变少。一个学生对一个科目的评鉴当然不会有什么意义,但是他对所有课程的评价,参照其他学生意见的分布,就可以给出这位学生对事物、事情的判断“能力”(倾向)。这个指标可以象学习成绩一样,作为就职的参考意见提供给就职单位。这对企业、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无疑是个“福音”。比指导员之类写的推荐信要有价值。
这种方法,在计算机发达的今天应该可以实现。对付学生们“反叛”的数据处理办法也可以有很多。重要的是通过这样对教师教学的评价,培养学生判断事物的能力。这个制度的设计,也会为某些专业的教师提供研究的课题。相比之下,曹老师的主张是个很没有创意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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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每个教室的视频设备连接到所有管理者的办公室,这样管理者可以随时掌握每个老师的教学情况。
被否决了那是当然的,还算是有些常识。不论曹老师提案的本意如何,事情一旦定下来了,往往会发生当事人不能控制的事态。
“监测”这种事情,能不搞就不搞。如果大学教师不能在制度设计上有什么作为的话,大学去行政化云云的也就只能是说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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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