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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可以被称为“中国职业教育改革年”。这一年有关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举措持续出台。其中的重要文献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这两个文件中,有关中国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路径基本明确开来。其中,《意见》提出“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被赋予了重要的使命。《意见》将使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招生方式,并将在2017年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分类考试”有利于职业院校的可持续发展,但并不一定带来职业院校的可持续发展。它既有其有利的一面,也有其弊病的一面。
分类考试之利其一在于能够确立职业教育独特的发展路径,职业教育招生从此不再依托高考,不再用高考分数来选才,这有利于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分类考试之利其二在于从此职业教育不再是“二等公民”。不分类考试之时,职业教育的学生基本上是高考分数较低的学生,是“不得不”来的学生。职业教育事实上是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较为低级的部分。分类考试之利其三在于明确了职业教育的核心竞争力。职业教育的核心竞争在于“职业能力”,包括就业能力、适应职业的能力和职业发展需要的潜在能力。职业教育与其它高等教育具有鲜明的区别,有其独特的核心竞争力。分类考试有利于巩固这种竞争力。职业教育从此可以避免与本科院校的比较,避免盲目的升本冲动,而在精力放在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上来。分类考试之利其四在于保障职业院校的生源。这几年由于职业院校与本科院校用同一分数进行招生竞争,已经使职业院校沦落为破产的边缘。一些职业院校因为生源危机而到了破产的地步。分类考试之后,各高校可以通过调整考试内容的方式获得生源。分类考试之利其五在于有利于各校确立自己的发展特色,走内涵发展道路。分类考试之后,学校发展的主动权由政府转向了学校,学校可以一心一意谋特色发展之路,培养自己学校的独特核心竞争力。
但分类考试也有其弊病。分类考试表面上是指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分别考试,分别录取,形成两类不同的高等教育选择人才方式。但分类考试的内涵则是把职业教育选择人才的权力下放给了职业院校。即是说,职业院校选择什么样的人才,如何选拔这样的人才,完全由职业院校自主决定。也就是说,到2017年,各高等教育职业院校基本上实施各校独立招生的选择人才的方式。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弊病。其一,一些职业院校为了生源会降低录取标准。名义上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选拔人才的方式,可能沦为一种形式,可能会形成事实上的“注册入学”。这种现象在一些职业院校的“单独招生”中已经出现。到2017年,一些学校的单独招生可能只是一个幌子。其二,职业院校的招生成本将会增加。单独招生后的高等职业院校将会呈现现在中职招生的状况,招生竞争将进一步白热化。即便监督机制十分完善,不当竞争地招生将不可避免地出现。
综合讲来,分类考试为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体系建立奠定了基础,是现代职业体系建设中的一个关键步骤。中国特色现代职业体系能否走向可持续发展,还有很多路要走。对职业院校来讲,分类考试既是一次机遇,更是一次挑战。关键在于各个职业院校对此应对的方式。只有那些走内涵发展、注重培养学生职业核心竞争力的学校,最终将成这场改革的胜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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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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