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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老”
《离骚》:“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王逸注:“七十曰老。”《礼记·曲礼上》、《公羊传》宣公十二年何休注、许慎《说文解字》均同。蒋天枢据此断定《离骚》之作“计其时当在顷襄王三十年,或稍后”(见所著《楚辞论文集》第10页)。然考诸典籍,知其说非是。《左传》昭公元年(前541年)载晋卿赵孟之语:“老夫罪戾畏惧,焉能恤远?”然襄公三十一年(前542年)鲁大夫穆叔曾言赵孟“年未盈五十”。杜预注:“成二年战于鞌,赵朔已死,于是文子始生,至襄公三十年会澶渊,年盖四十七八,故言未盈五十。”又,《战国策·赵策四》载赵太后(鲍彪注:“惠文王威后也”)自称“老妇”,事在孝成王元年(前265年)。据《史记·赵世家》,惠文王之母吴娃纳于前310年,惠文王卒于前266年,约当四十余岁。决无翌年威后即逾七十之理。汉贾谊《惜誓》亦云:“惜余年老而日衰。”然其卒年不过三十三岁。是知“老”字非必待七十而后可称也;以“七十曰老”推《离骚》作年,窃恐不足为据。
(原载《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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