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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中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浓度的快速升高是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气候变化带来的极端天气(如暴雨、干旱、风暴)频发对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绝大的威胁。去年11月联合国一个高级别委员会发布的 “Integrity Matters: Net Zero Commitments by Businesses, Financial Institutions, Cities and Regions“ 报告(详见2022-11-8的博文)指出,去年1-10月损失超过10亿美元的气候灾难有29次,中国经历了60年来最干旱的夏季,长江水面宽度减半。因气候变化
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旨在控制全球气温升幅不超过工业化前的2摄氏度(努力控制在1.5 oC以内),以避免气候变化带来不可逆转的危害,它是人类社会取得的最重要共识之一。为此,联合国要求各国在本世纪中做到温室气体的净零排放(碳中和),即人类活动排放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等)被大自然通过光合作用吸收或被工程技术捕获。
在应对气候变化的途径主要有2种:气候变化减缓(climate-change mitigation)和气候变化适应(climate-change adaptation)。前者指通过减少温室气体的净排放来实现,巴黎协定的碳中和便是气候变化减缓的途径。而气候变化适应是接受气候变化无论如何都会发生这一趋势,并为此做好准备,如建设更具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海上防御、更新城镇分区规则和农业生产布局等。
在西方国家,可以非常粗略地说,政治左翼倾向于减缓,而右翼则更可能强调适应。但这种界限在一些国家正在发生变化。比如新西兰,在2月份的热带风暴造成了10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后,认为要改变目前以气候变化减缓为对策的声音变大了。理由是:新西兰排放的温室气体只占全球的0.1%,就算新西兰退回到石器时代,对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也不会有大的影响。所以,要把钱用在气候变化适应方面,提高抵御极端天气影响的能力。这反映了小国家面临的减缓与适应两种途径的重新评估。
在国家大小的另一端,国家统计局2月28日发布的统计公报指出,去年能源消费总量为54.1亿吨标准煤(理论上大约相当于人均消费31420度电),比上年增长2.9%;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注:把天然气算作清洁能源是创新)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5.9%,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这说明,尽管中国在清洁能源方面投资巨大,但新增的清洁能源产能被不断增长的总能耗需求所稀释,想要大幅度提高清洁能源的占比并非易事。这是否意味着,在应对气候变化的途径方面,是否也要动态评估减缓与适应两种选项的现实可行性?
(博文作者为肇庆学院特聘教授,碳中和技术研发中心主任,yuanguodong@z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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