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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KWP主动医学-无病之源:存天理、去人欲

已有 305 次阅读 2024-12-10 09:22 |系统分类:论文交流

DIKWP主动医学-无病之源:存天理、去人欲

段玉聪(Yucong Duan)

国际人工智能评价网络 DIKWP 标准化委员会(DIKWP-SC)

世界人工意识 CIC(WAC)

世界人工意识大会(WCAC)

(电子邮件:duanyucong@hotmail.com

摘要:“存天理,去人欲”是宋明理学思想中的核心信条,体现了深远的伦理、形上与心理内涵。程颢、程颐以及朱熹等思想家倡导此一原则,将个体的道德净化与宇宙性善的秩序紧密联系,并强调通过对“天理”的内在体认和对“人欲”的克服来达成道德境界。本论文从历史演变、哲学基础、社会实践、比较视角与当代意义等方面对“存天理,去人欲”这一命题进行深入探讨,旨在展现其作为宋明理学一项关键观念的持久价值。研究表明,“存天理,去人欲”不仅在儒家道德生活、社会治理、文化秩序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当下多元时代中亦可为个人修养与全球伦理对话提供有益的启示。

引言在中国思想史诸多箴言中,“存天理,去人欲”可谓最简洁而富含深意的理想标语之一。此语源起并兴盛于宋明理学(11至16世纪),其蕴含着伦理修养、形而上学思考与心性工夫的有机融合。此一命题的“双重旨归”是:其一,保存和彰显内在于天地万物且根植于人心本性的“天理”;其二,克服、去除妨碍天理呈现的自私、过度与不正当的“人欲”。

这一理念蕴含了理学核心关切——如何在宇宙的道德秩序中安顿自我、如何在复杂人心中培植善端,并以此实现个体与社会的和谐。本文将对“存天理,去人欲”的历史渊源、哲学基础、修身方法、社会政治意义、比较分析及当代启示展开全面论述,从而展示这一儒家思想传统中具有深刻影响的精神遗产。

历史语境与思想背景儒家思想自先秦以来便关注道德主体之培养及社会秩序之和谐。孔子与孟子奠定了以仁义礼智为核心的德性论基础。至宋代,面对佛、道思想的挑战以及时代变迁,理学家(新儒家)如程颢、程颐进一步强调“理”的终极地位,将宇宙视为有序的道德存在,并强调人的本性中蕴含天理的善端。

“存天理,去人欲”一语即浓缩了二程的思想关切。他们认为人性本善,但易被物欲蒙蔽,需要通过理性的澄明与伦理的修炼而“存天理”。南宋大儒朱熹将此思想体系化,将理设为宇宙万物的本原,人心中有理之体现,但易为“人欲”遮蔽。此原则随着朱子学在科举制度与官方意识形态中的确立而进一步制度化。

至明代,王阳明虽在知行合一的心学方向上有所创新,但仍与“存天理,去人欲”的旨趣同频:他强调“致良知”,即在心中复归先天善性。同理,这种修养论与朱子学虽有差别,但核心在于:必须铲除私欲,使内在善性之光不被蒙蔽。

哲学基础

  1. 天理(Heaven’s Principle)的本体论地位:在理学中,“天理”是宇宙秩序与至善之源。它非人格神祇,却是万物有序与道德规范的依据。天理的形上地位决定了人性本善,也使个人的道德修养成为体认宇宙秩序的过程。

  2. 人欲(Human Desires)的心理特征:所谓“人欲”并非所有欲望,而是指那些不受理性与道德约束的私心和贪欲。理学家认为,这些欲念扭曲了判断,阻碍天理的显现,使心性难以返本归真。

  3. 道德心理结构中的张力:人心是天理与人欲交织的场域。修养的目的在于让天理成为内心主导,让私欲不断消减,从而回归人性本真。

修养途径与实践工夫

  1. 格物致知:通过对外物现象的探究(格物)来发现内在之理(致知),从而提升对是非善恶的辨识能力。这是将天理从抽象形上原则落实到实际认识过程的关键路径。

  2. 诚意正心:内在的修行在于“诚意”与“正心”,即以真诚之心对待自我,杜绝自欺,使内心纯净透明。如此,天理方可常存于心。

  3. 慎独与日常省察:“慎独”强调独处时亦不放弃道德坚守。“日省其身”通过不断反思、克制、修正过失,使天理的光辉不因环境诱惑而黯淡。长期实践可使德行深入骨髓。

社会政治影响与文化效应

  1. 塑造士大夫人格:作为社会治理精英,士大夫阶层通过学习理学义理,将“存天理,去人欲”奉为立身处世的准绳。由此形成的道德人格理应以天下为己任,涵养政治清明。

  2. 制度化的道德规范:随着朱子学为科举正统,理学的价值观深植于教育与政治制度中。士子需在科考中阐发理学义理,同时将存天理、去人欲之旨内化为行为指南。久而久之,此价值体系成为维系社会秩序的重要精神支柱。

  3. 文化心理潜移默化:“存天理,去人欲”塑造了传统中国文化对礼制、德性、诚信的高度重视,使民风世俗皆以德行为依归。即便在当代多元社会,其强调克欲守正的精神遗产仍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道德思考。

比较视野

  1. 与佛教、道教的比较:佛教与道教亦主张放下执着、节制欲望。但佛教更关注解脱轮回之苦,道教注重顺应自然之道,淡泊名利。而理学强调以天理为宇宙性的道德准则,以社会伦理和谐为终极导向。相较而言,理学更具社会伦理责任感。

  2. 与西方哲学的对话:西方哲学中,斯多亚学派或康德主义强调以理性克制欲望,遵守普遍道德法则。理学的特点在于将此“理”视为宇宙自身内涵的善性与秩序,而非纯粹抽象理则。它将天理定位为宇宙—人心—社会三者相通的道德真源。

当代意义与反思在当代消费主义、物质主义盛行的背景下,“存天理,去人欲”的告诫仍具启示意义。它提醒我们警惕被无节制的欲望支配,进而呼吁在理性与德性中寻回生命意义。面临全球化、多元价值体系,我们仍可从理学精神中汲取营养——在追求个人自由与物质丰富的同时,不忘以正直、仁爱、责任和节制为人生准则。

结语“存天理,去人欲”不仅是宋明理学的核心箴言,更是深植于中华思想文化传统中的价值表达。它在历史上指引了官僚群体的道德人格塑造,成为政治、教育与社会伦理的规范源泉。在哲学层面,它将形上理境、道德自觉与社会责任融为一体,为人类的道德生活提供了宏阔的意义框架。纵使时代变迁、观念多元,其核心精神依旧能激发现代人在面临欲望冲击时的自我省察与价值选择,为当下与未来的人类道德实践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源。

参考文献(部分)

  • 陈荣捷(Wing-tsit Chan)编:《中国哲学史资料选辑》,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63年。

  • 成中英:“朱熹的理哲学与性别中性的人性理想”,载《中文哲学杂志》38卷4期(2011):569–588。

  • 加德纳(Daniel K. Gardner):《为学做圣:朱子语类选译》,加州大学出版社,1990年。

  • 孟子,《孟子》,译者:劳思光,企鹅经典,1970年。

  • 杜维明:《中央与共同性:论儒家之宗教性》,纽约州立大学出版社,1989年。

  • 王阳明:《传习录》,陈荣捷英译本,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63年。

  • 朱熹:《近思录》,陈荣捷英译本,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6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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