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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来,我国专利申请量连续居世界第一,成为名副其实的专利大国。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是专利申请量的重要贡献者。然而,据世界银行统计,我国专利转化率不到20%,高校的专利转化率甚至低于5%。这些专利绝大部分沉睡在数据库里,并没有发挥他们该有的作用。笔者追根溯源,分别与产业链中不同角色的人沟通,得出以下结论
发明人没有代理机构选择权
更没有定价权
一位研究所的李姓研究员明确表示:非常需要高质量的专利保护,并且,他申请专利,绝不是为了凑数评职称,就是需要建立好技术壁垒,为后期技术转化奠定好的基础。但是,该研究所选择了几家专利代理机构为他们服务,研究员需要申请专利时,可以在这几个专利代理机构中选择一个,或者交给所里的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指定一个代理机构为他提供服务。
李研究员说:我已经申请过几十件专利了,对他们的服务我不满意,时间周期长,沟通不顺畅,有的代理人根本不懂我的技术,太多事情需要我自己做。既然这样,为什么我们非得找代理机构。为什么我不能选择一个能为我做好服务的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凭低价中标
只能提供劣质服务
专利代理机构同行同样无奈,他说:研究所和大学的专利,有些是挺好的,保护好有很大价值。但是,代理费高了就没机会入围,评标时代理费的比重高到70%,我们只能把代理费压低。这么低的价格如果我们按正常案件处理,每做一个案子都要亏本,只能尽量把一些工作推给他们,减少我们的工作量,哪怕案件周期长一点也没关系。这些研究所的人,都很聪明,学习能力很强,给他们个瓢都能画出葫芦。这样的客户每年代理量不小,不做挺可惜的,但是看到他们很多很好的技术,因为专利知识不懂,而白白公开,又是一大损失,矛盾得很!
专利管理者有数量考核
只能将服务费的单价压低
作为研究所的管理专利者,张老师也是一肚子苦水:每年有量的需求,大家都比着呢,我们就算不能做到最好,但也不能太差呀。而每年的经费预算只有那么多,而且,各研究所之间也会问到代理价格,别人的都低,就我们的代理费高,显然也不合理,好像我们有猫腻一样。好在我们的很多研究员学习能力很强,他们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也学会了很多的专利知识。
当问及专利申请与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时,张老师说:这不是我的职责范围,由另一个部门管,我的工作责任范围在专利申请这一环节,我们的绩效考核也不涉及专利成果转化,成果转化是另一个部门的工作职责范围。
成果转化者苦于专利质量不好
间接加大了转化难度
赵老师负责某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她告诉我:研究所的存量专利不少,领导也意识到每年的年费逐渐增多,成为负担,直接放弃专利权不合适。但是,很多专利真的质量不高,我们试图用这些专利组成专利包跟外界接洽,但买方能出的价钱与我们的心理预期实在差得太远,有的甚至给出的价钱还抵上不当年为申请专利所投入的成本。如果我们就这样卖掉了,不管是对研究所还是对发明人,都没办法交待。
2015年10月1日,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正式实施,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专利显然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既可以作为转化中的介质,又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和技术持有人的利益。因此,专利的质量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尤其重要,专利代理机构作为专利质量把控的重要环节,应该也必须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笔者呼吁大家从关注专利数量转移到专利质量中来,切实保护创新者利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解开科研专利之困。
【本文于2016年11月28日在中国科学报第七版-观点刊发】
华冰,专利执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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