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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妄言道德经(三)民
王谢
① 不上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不乱。
何为民——古代具有争(名)、盗(利)、乱(权)三个潜质的某个社会阶层。
何为贤——名誉的代名词。
何为难得之货——利益的代名词。
何为可欲——权利的代名词。
名、利、权,是有顺序的。这个排序的依据就是其危害性。乱>盗>争,故而权>利>名。
从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心态来看:如果涉及权的问题,为使不乱,以利化之;如果涉及利的问题,为使不盗,以名化之。
从滚雪球的心态来看:名望之争,可升级为利益之不正当获得;利益之不正当获得,可升级为权利的混战、甚至暴乱。
所以,对于“民”这个爱名、爱利、爱权的社会阶层的管理而言,只要不过多地推崇虚名、不要过分地推崇物质价值、不要轻易地展示权力,这个阶层就不会起纷争,抢夺、甚至动乱。
② 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也。
所以,那些被认为是聪明的人(圣人)所推崇的治理天下的方式主要就是使“民”的无知、无欲。
何为无知,就是不追名与利。
何为无欲,就是不求权。
如何让所谓的这个“民”这个阶层无知、无欲呢?可采用的方法有“虚心”、“实腹”和“弱志”三个步骤。
何为“虚心”——使其夸夸奇谈,眼高手低。
何为“实腹”——保障温饱。
何为“弱志”——不鼓励竞争,弱化战斗意思。
“虚心”、“实腹”和“弱志”是三个递进的方法。
③ 使夫知不敢,弗为而已,则无不治矣。
如此这般,就能使“民”不敢为名分而“争”、不敢为利益而“盗”、不敢为权利而“乱”。如此便是那些被认为是聪明的人(圣人)所推崇的用于治理天下的称为“使民不为”的技术手段或管理手段。他们认为利用这种“使民不为”的技术手段十分有效,百试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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