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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巫术的文化价值
1. 巫术与宗教
一百多年前,弗雷泽发现,凡与超自然力量有关的现象都可划分为巫术和宗教两大范畴。在他看来,宗教是对那些认为能够主导和控制自然与人生进程的超人力量的劝解或抚慰,而巫术是操纵某些已知自然法则的企图。此后不久,很多人类学家认为弗氏的分类法很有用,并开始强调使用这一标准,按他们自己的观点,把两种不同范畴的现象区分开来。
涂尔干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一书中指出(涂尔干著,渠东汲译《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第49~5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巫术与宗教截然不同。他还提出了用来区分巫术和宗教的标准。宗教基本上是群体性的或集体性的事务:没有无教会的宗教。巫术有顾客,但没有教会。莫斯也把巫术和宗教截然分成两个领域。在莫斯看来(马塞尔˙毛斯著,佘碧平译:《社会学与人类学》,第12~13页,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年),巫术具有秘密性和个人性,巫术仪式通常在“偏僻的地方”举行,而且经常是由个人来完成。宗教则是社会性,宗教仪式一般在教堂和信徒面前进行。巫术不能使求助于它的人们团结在一起,宗教能使信徒结成一个具有同一的道德性团体。
米沙˙季捷夫(Mischa Titiev)用“岁时礼仪”和“危机礼仪”来区分巫术和宗教活动。他认为(米沙˙季捷夫著,李培茱等译《研究巫术和宗教的一种新方法》,载史宗编《20世纪西方宗教人类学文选》,第726~728页,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岁时仪式往往是周期性地举行,在时间上提前通知,能使参与者有时间来培养一种共同的期待感,而且岁时仪式总是社会性或社区性的,因而当一个社会丧失了认同感时,原有的岁时仪式会走向消亡。与此不同的是,危机仪式习惯上是为满足特定时刻的紧迫性需求而举行,在时间上无法预知,危机仪式不仅可以服务于全社会或较小的团体,也可以服务于个人,但它往往不是为了公共事务,绝大多数的危机仪礼仅仅是由于私有财产或个人人身出现危机而举行的,所以在许多方面危机礼仪相当接近于传统的巫术概念,危机仪式在整个社会瓦解之后仍然能继续存在许多时间,并且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演变成大批的积淀物,这些积淀物就是宗教学者所说的“迷信”。他的研究想要说明,许多附着于岁时仪式上的特质是一些被看作宗教的东西,而许多与危机仪式相关的东西习惯上则被看作是巫术。
然而,也有一些人类学家不接受弗氏对巫术和宗教所作的区分。他们发现,宗教和巫术根本不是彼此分离的,两者之间有很多方面实际上是相重叠的,而且两者间有着共同的基础——对超自然力量的信仰。因此,他们宁愿把这类活动整体上称为“巫术-宗教”活动。马雷特(R R Marett)认为(埃文思˙普里查德著,孙尚扬译《原始宗教理论》,第39~4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在前万物有灵论阶段,宗教与巫术相混合,后来巫术遭到组织化的宗教的谴责并获得了一种指责性的含义后,宗教才与巫术区分开来。他说,在谈论宗教时,使用“巫术-宗教”这种说法要好一些。范根纳普(V Gennep)也不同意将巫术与宗教截然分开(菲奥纳˙鲍伊著,金泽、何其敏译:《宗教人类学导论》,第185页,第124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而是将巫术看作实践的方面,宗教看作理论的方面,它们同属于一个“巫术-宗教”混合体。
马林诺斯基认为(李安宅译《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6年5月),巫术与宗教都源于感情紧张的情况下,因碰壁而无法依靠理智的寻找出路。于是借着信仰和仪式逃避到超自然的领域。两者都严格根据传统,被禁忌和规条所包围。但(1)巫术是实用的技术,所有的动作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宗教是包括一切行为都是目的行为,此外别无行为。(2)巫术需要三位一体的手段才能成立,即咒、仪式、术士遵守一切条件;宗教统一性不在行为的形式与题材的相同,而在所所尽的功能上。(3)巫术依靠术士团体传承;宗教则是全体的事。(4)巫术有吉有凶,而原始宗教很少善恶的对比。
在宗教与巫术关系问题上,弗思(Firth)显得比较慎重(弗思著,费孝通译《人文类型》,第132~135页,华夏出版社,2002年)。他说:“如果只使用一项标准,巫术和宗教是容易区分的。但若是使用多种标准就不容易区分了。最多只能在大体上说,某一项行动在某种情况下发生,它主要的性质是巫术的,还是宗教的。在极端的二者之间还有一种中间类型:巫术和宗教的成分如此紧密结合在一起,以致可以把它的性质称为‘巫术-宗教’,或是‘宗教-巫术’。事实上,这种中间类型是常见的。”
2. 巫术与科技
马林诺斯基认为(李安宅译《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6年5月),巫术与科学都深切地与人类本能、需求、事务相联系,受理论支配,都发展出一套特殊的技术,即可以翻改和修正做过的事。但:(1)巫术以观察自己情绪状态的特殊经验为基础且为感情所规定;科学所根据的信念以经验、努力与理智为真实。(3)巫术的理论因联想受了欲求的影响而来;科学的理论则是因逻辑而来。他认为,巫术的信仰系统与科学的知识系统属于什么传统、社会背景及行为型,一个占了神圣领域的半幅版图,一个迈向世俗领域。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詹鄞鑫教授认为(詹鄞鑫《心智的误区:巫术与中国巫术文化》335-354),
(1)巫术与占星术
人类能预言未来吗?人的命运与星象有关吗?从一些神秘的符号可以解读吉凶吗?在科学发达的今天,我们总是对这些问题持怀疑态度。然而,在几千年前的美索不达米亚人看来,这一切都可以通过巫术和占星术来达到,而且尤以巴比伦的巫术和占星术最为兴盛。
迷信大概是世界上各个民族都有的,不过,在我们看来,谁也比不上巴比伦人。按照美索不达米亚人的宗教观念,神不仅给人们带来物质利益,而且还赋予人预言未来的能力,它还通过托梦、创造神迹和显示预兆来传达神的意旨。另外,在他们的宗教观念中,宇宙间凡是阴暗的地方都有魔鬼。这些鬼,一旦有机会就要扑到人身上,尤其是人做了亏心事的时候鬼最容易上身。因此,驱鬼的办法一是对神灵进行诚心忏悔,祈求神的宽恕;二是让巫术师驱鬼辟邪。驱鬼辟邪时,要举行一定的仪式。比如,给病人治病时,要把圣水,即从幼发拉底河或底格里斯河取来的水,洒在病人的身上,用纸画一个鬼,并扎只小船,把符咒送到河中。如果一阵大风把船吹翻,病人就有可能痊愈。
巴比伦的占卜是最负盛名的。他们的占卜多得不可数计。最常见的是肝脏占和星占。所谓肝脏占,就是用献祭动物的肝脏占卜,主要是羊肝。在羊肝上,有许多千变万化的自然形状和斑纹,巴比伦人认为,这就是神灵留在羊肝上的记号。因此,巴比伦人用泥土制成羊肝模型用于占卜。羊肝模型的每一部分都有固定的含义,都用楔形文字标上占卜的标记,就像一幅羊肝形地图一样。当时,大到国家征战出兵,小到商人的商店开张,都要占卜问卦。这在我们今天看来十分荒唐的举动,几千年前的巴比伦人却笃信不疑。而且这种预测术后来还传到欧洲。
什么是占星术?可以说,它就是解读星星的活动,这是现代天文学的原型。陈晓红、毛锐在《失落的文明:巴比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版)中描述了那个神秘的古老土地,以及创造辉煌的古巴比伦人,他们仰望星空,对日月星辰的来去、升落,以及它们在天空中的移动,激起了无穷的幻想,创造了天穹的占星术神话。他们认为,苍天和大自然的其余部分一样,也是生命戏剧的舞台。像羊肝群一样,天庭也分不同区域,各区都有光怪陆离的怪物。地球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天穹的反映,日月星辰的运行预兆着国家和个人的命运,天气的阴晴冷暖与人间的一切息息相关。按巴比伦人的星象说,如果7月1日是阴天,必定有战争发生;若在13日和19日是阴天,国王必死;若在30日是阴天,国王必定长寿。占星术可预测许多大事、战争、干旱、瘟疫、收成、人的祸福凶吉。总之,社会或整体性的预卜在巴比伦盛行一时。
巴比伦的巫术与占星术流传甚广,传播到埃及、希腊和罗马,其影响一直延续到现在,甚至连欧洲人今天的一些迷信习惯都可以追根溯源到巴比伦。比如,当一只黑猫从面前走过,就会习惯性地背过脸去,这种迷信冲动就来源于巴比伦人。威尔·杜兰教授总结说:“一切问题,不论古今,与法术、咒语、迷信都脱不了关系。”迷信是很顽强的,往往一切合理的东西烟消云散了,而它犹巍然独存。
(2)巫术与炼金(丹)术
炼金术的“隐秘性”,为它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因此,炼金术士迫不得已修改著作,被人“脑补”成书写咒语(应该跟我们看见看不懂的书说它是天书一个道理);炼金术士低调的在人迹罕至的地方实行研究活动,被人认为是修炼巫术;炼金术士用“奇奇怪怪”的器具就能将金子“变”出来,也就被人认定为是和魔鬼交易换来了超自然的神秘力量。
正是这样,亚里士多德、迈克尔·司各特、托马斯·阿奎那都被认为是名噪一时的大巫师、受人尊敬的炼金术士。甚至喜爱数学的教皇西尔维斯特二世,因撰写了《几何学》,聪明到解决了三角形难题(己知一个直角三角形的斜边和面积,求出两条直角边),也被教会毫不留情的冠上了巫师的身份。
因此,在种种因素的影响下,炼金术士由受人尊敬爱戴的科学技术人员,慢慢的成为了巫师的代名词。在JK·罗琳所著的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一书中,炼金术作为一门古老的晦涩难懂的学科,甚至被赋予了能炼制出“魔法石”,制作“长生不老药”的“神奇功能”。
可见,自13世纪后,炼金术被社会主流思想“强制认定”为巫术,在大众眼中,它再也没能“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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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5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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