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外地合作单位的老朋友来京,陪他吃晚饭,闲聊到他女儿在地方污水处理厂工作,已经换了好几个污水处理厂,从临时工干到了部门领导。曾经有污水处理厂卖给了私人,但私营污水处理厂总是拿了污水处理费而不处理污水,多次被查到偷排直排污水,最后市政府强行赎回污水处理厂,按国营企业来运行。他女儿现在的污水处理厂是收支两条线的企业,污水处理费由自来水公司代收,直接上交财政;污水处理厂的开支则像政府部门一样每年根据运行成本制作运行预算,由政府审批预算并下拨运行经费。如果预算不够实际运行所需,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补充拨款。
令我有点奇怪的是这样的政府拨款污水处理厂也算企业!企业按其性质起码是要自负盈亏的,而这里的污水处理厂是没有自负盈亏要求的。是否可以把这样的污水处理厂叫做伪企业?
如果政府采用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有多家公司来参与污水处理服务投标,优秀企业可以用较低的报价来运行污水处理厂、提供优质的服务、并有利润可赚,这样的造作模式的真正市场化的。如果只有一个单位按照预算或实报实销的方式来运行污水处理厂,实在看不出市场化、企业化经营的属性。
据悉,2003年以后,水务的市场化进程较快,其中污水占多数,到2011年底,全国有88.64%的污水处理实现了企业化运营。( http://www.hbzhan.com/news/detail/72367.html)。
又悉,污水处理厂成了主要污染源,是环境信用“黑户”的主要门类!
即便是国营企业来运行,仍然有偷排的情况发生,有时是企业主动为之,有时是政府拨款不到位企业被动为之。
显然,目前的污水处理厂性质、运行方式,是造成水环境污染的原因之一。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1 07:19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