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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科学的框架不值得讨论吗?
张学文,2012/1/9
今天看《水科学概论》这本厚书(科学出版社,2010,谭绩文等)。作者在第一篇讨论了水文学的困惑、定义后提出水科学的理论框架体系。这个体系最后归结为其77页给的一个图(见后)。而这也是该书的各篇的结构。可以说,作者们通过论证和本书的组织结构给出了水科学的6大方面。
本人,气象工作者,在思考空中水的问题时,知道水文界呼吁建立水科学知识体系的事以后很高兴。也就顺着想了一些。基于我主张把气象学中的空中水知识本身汇集为空中水科学(空中水文学、或者大气水文学),以及过去有地表水、地下水的学科存在,于是我就把空中水、地表水(含海洋)、地下水看作是组成水科学的三个有联系又不重叠的水科学组成部分。2011年,我认识到生物水具有特殊的意义与规律性。最后我就形成了如图的认识。即地球水科学应当划分为4个基本独立又有联系的部分: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生物水。
我理解水科学就是地球水科学,也就是地球的水圈的知识体系。在钱学森的地球表层学的大框架内,把地球表层中的水,按照空中、地表、地下、生物来区分,即符合自然界的实际,也符合过去自然科学学科的合理延伸和再组织。
所以,把水科学以研究对象本身特点而区分为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生物水是比较简单、科学又实际的。而这也延续了惯例,结构清楚,基本不重叠又不遗漏(完备)。
以上仅是个人见解,欢迎考虑,不知道您对此的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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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5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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