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廷炳:为了忘却的纪念及其它
2012.04.02
在3月21日早上看到科学网上有关中国人民大学曹廷炳教授自杀身亡的新闻和博客文章后,我就立即给北京的朋友打电话了解一些情况。但因为几天之后就要忙着去开美国化学会的年会,尽管当时有一些感慨和思考,也没有能够坐下来写点什么。
我跟曹廷炳教授并不十分熟悉,只是在2009年6月到美国之前和他在开会和一些学术界的朋友的小型聚餐时见过两次。初次见面的时候他还是人民大学的副教授,所以在我的眼目中他大概还算是学术界需要帮助和关心的junior。因为他的研究领域和我的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区别,所以我并没有主动对他进行深入的了解。我最后一次见到他,大概是他刚升正教授不久,我当时还随口祝贺了他两句。他后来成为人民大学化学系主任的事,在看到他自杀的新闻之前我是一无所知。不管如何,我对他个人的印象是话不多,比较认真,但性格还算随和。
中国人民大学化学系成立于2004年,其首任化学系主任和好几位创系教授都是我在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的同事,还有一位以前的博士生在那里做讲师(现在有没有升副教授我也不是确切知道),因为同在中关村,所以过去些年我也偶尔到人大化学系走动走动。以前我的确是一直听说那里的有些教授和系主任之间有不少的矛盾。不过国内的学术界哪里都免不了矛盾重重,作为外人也总是难以分清具体的是非。因此,尽管我从来不会想到他们会闹出现任系主任自杀这样令人震惊的事情来,但在震惊之余也并不觉得这个结果是完全不能理解。
中国人民大学一直是个文科学校,在进入21世纪的时候决定创建理学院,是非常正确和有眼光的抉择。尽管人们都知道在一张白纸上有可能做出最新最美的图画,可是其创建过程中却存在着很多问题。最重要一方面应该是对于究竟要把这个理学院建设成什么样以及需要面临的困难没有充足认识的估计,二是在资源投入和支持上没有事先充分地进行预算和评估,三是在领军人物和创系的系主任的选择这些关键问题上不够专业。在这些大前提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内部自然会出现很多矛盾。在这些矛盾出现之后,学校领导层无法帮助充分解决问题,却在乱糟糟的情况下放个学术资历、经验和地位都很不够,做事情还比较认真的人去做维持会长,不整出点事儿来,到还真是不容易。
尽管我自己很年轻就做过化学所的实验室主任,但我觉得廷炳老弟的确不应该去做那个系主任。我在2000年底做实验室主任的时候,是因为自己回国时间比较早,是当时实验室主任换届时唯一一个年龄和级别够格的人。我自己理解,上级领导和实验室的老先生们当时并不是不希望我专注于开展自己的研究,但在很大程度上的确也是因为找不到别的人,所以才让我勉强黄袍加身。谢天谢地,等到后来实验室有了其他年龄和级别够格的人选之后,组织就迫不及待地把我给换下来了。因为有过做实验室主任的切身经验,所以我非常了解一个人要是没有点做事的手腕和坚强的神经是不能胜任这一工作的,而且尤其是在一个制度不够健全,人事之间的矛盾有难以协调的环境下。对此类事情,我的继任对此应该比我有更深的体会。事实从来都证明,矛盾客观存在,不因谁做主任谁不做主任而转移。
不过话说回来,我当年所在的实验室,尽管有很多矛盾,在外人看来斗争也不能不算激烈,但大家在斗争的时候应该还是掌握了分寸的。所以尽管我在任四年的后两年虽然有些时候也非常难受,但还不至于彻底地想不开。当然另一方面这也可能跟我自己的脸皮比较厚、常常能够让唾面自干有些关系。今天回想起来,可能还应该归功于两点:一是化学所是中国科学界很有传统的老研究所,二是实验室还有经验非常丰富的经历过文革的老科学家。这样大家斗争起来还有起码的规则和分寸,这些大概都是人民大学理学院和化学系所缺乏的。所以,以前有知道内情的人透露说在同事们对我的斗争中,化学所的领导和同事们对我还算是仁至义尽的。对于这个说法,尽管我自己在一段时间心理上接受起来总觉得有点别扭,从理性的角度还是基本认可。听说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系主任或者实验室主任不堪其辱自杀的不少,想想自己生活在这样幸运的年代,三十年里面才有个把自杀的,难道不应该感到幸福和表示感激么?
《孟子·尽心上》中教导我们:“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自己才刚当上教授不久,学术上还需要专心发展,系里又不是没有其他可能的人选,如果是个明白人,打死也不能把自己放到火上去烤啊。为此,我也更觉得曹廷炳的不应该去做那个系主任,尽管这很可能并不是导致他最终选择自杀的唯一因素。
我到人民大学化学系的网页上去看他们的师资力量的情况,其基本特点是尽管有一些教授的研究还不错,但总的来讲整个系缺乏学术资历深厚和学术地位与影响较高的人。大家的学术层次和地位都差不多,矛盾也就比较集中,不像别的地方那样容易调和与置身事外。这样的一个系,又处于人民大学这样学校高层领导对理科建设和运行几乎完全是外行的环境中,其未来的生存和发展的前景的确堪忧。
国外学术界有经验的同行曾经告诉我,如果一个系的普遍水平还不够高,就需要请一个有资历和威望的,能够获得资源支持的人来做department head。作为head,最重要的事情是要对学院院长和校长负责,提高该系的水平和声望,所以他常常会被赋予对教授会投票结果的否决权,以及主导引进新教授的权力和掌握专门用于发展的经费和资源,任期也不能太短。
那些水平较高的系,较多数教授都能够在自己的领域发挥较大的影响和从外部获得较多的研究经费,系里面一般不太需要很有权力的系主任来添乱,这种情况下的系主任一般才是所谓的department chairman。学术民主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形式,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
客观分析人民大学化学系的情况,原则上是需要一个好的head,而不是个谁也对付不了的chairman,等到学术水平和影响上去了,再做调整和改变不迟。如果中国人民大学在创建理学院的时候就明白这些道理,大概也不会出现曹廷炳这样的悲剧。
希望中国人民大学能够从曹廷炳的悲剧中吸取教训,更不要在建设理学院的这件好事情上始乱终弃。最好是能够好生想点办法,在经费、资源和人才的多个角度去切实解决理学院发展中客观问题。最简单的一个建议,既然人大要办理学院,在若干个副校长中能不能有一个是科学家出身的人呢?
不然的话,曹廷炳恐怕就真是白死了。
悼念远行的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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