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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黯淡的天空 精选

已有 7898 次阅读 2024-10-2 13:27 |系统分类:人物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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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在伦敦街头,收到儿子的一条短信:“记得去贝克街,给我拍些照片回来。”

       那是一个细雨傍晚,我步行去伦敦华阜,要穿很长一段红灯区。西方的花花世界到处纸迷金醉,轻快的音乐声使人怀旧,刺鼻的香水味又让人清醒。

       “贝克街,这是个什么地方?”

       但一看儿子的口气,觉得他说出这条街道,应该就是我以前非常熟的。儿子对伦敦的了解,应该只来自书本,想他读过的小说,关于伦敦的,应该首推《哈利·波特》系列。从《魔法石》到《死亡圣器》,厚厚七本书,为了先睹为快,他都是最早购买的。

       记得刚上初中那时,市里最大的书店里,忽然摆出了《火焰杯》,英文版的,只有一本。他整天缠着我买,原版正装书啊,要184元,把我心疼的。但转念一想,可以让他学外文啊,就奋不顾身买下。开初他也是如饥似渴,每天抱着新书睡觉,但没过多久,中文版出来后,英文就撂一边了。直到现在,他房间的书柜里,一本厚厚的英文书,放在七本中文书旁边,显得很不协调。

       《哈利·波特》里的伦敦火车站,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入口,不是已经拍照片发给他了吗?

       现在的孩子,不太喜欢世界名著。即或有,也大多是家长买来诱惑的。如果他自己买书收藏,一定是最喜欢的那种。看我儿子房间,陈列最多的是金庸,其次是郑渊洁、郭敬明,还有天文类的、恐龙类的,《古文观止》和《资治通鉴》,也是他自己买的。而我买给他看的书,一定会读完后,放回我的房间,绝不会搞错。

       《鲁滨逊漂流记》和《格列夫游记》,确实是他自己买的的。但那两本英国小说,斯威夫特是爱尔兰人,《格列夫游记》应该与伦敦没什么关系。笛福倒是伦敦人,《鲁滨逊漂流记》却只写了普利茅斯,那个地方太远,这次可没打算去。

       终于想起来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很小的时候,买给他看的那套连环画,作者柯南道尔,不就住贝克街吗?我正读高二的儿子,此时应该被数学、理化和英语,搅得昏天黑地,怎么还有心思,惦记这条贝克街?而他拥有这套书的时候,还不识字,每天缠着我,一页页讲给他听,让我好烦,想应付还不行。那些惊险故事,《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波西米亚丑闻》、《格兰其庄园》,他听得可是津津有味。

       好在贝克街就在附近,是一条清净的小巷,但为了找221B,我走了近一个小时。一直走到细雨渐渐停下,月亮露出脸庞,惺忪朦胧挂在正前方,照亮福尔摩斯探案的街巷,那些鹰犬、血字,古堡里的笑声,一齐涌上了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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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是这个世界上,出学说最多的地方,瓦特、牛顿、法拉第,麦克斯韦,数不清的科学巨匠,曾在近两个世纪内,照亮世界大半个天空。思想领域,也人才辈出,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培根和罗素的哲学思想、霍金的宇宙黑洞学说、亚当·斯密的经济学原理。包括马克思,虽不是英国人,却也在伦敦,写出了著名的《资本论》。

       英国也是最能收藏历史的地方,先不说大英博物馆,那些从埃及、希腊、印度和中国,世界各地掠夺来的宝贝。只说这条泰晤士河,约翰·伯恩斯称它“如一部流动的历史”。方尖碑、伦敦塔、圣保罗大教堂、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莎十比亚环球剧场,最近正在上演《哈姆雷特》和《奥赛罗》,滑铁卢桥,曾经演绎过《魂断蓝桥》和《伦敦上空的鹰》。

       小时候读英国小说,激动于它的理想主义。最早看过的一部书,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忒喜欢主人公奥利佛,一个充满道德理想的少年。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罪恶的世界里长大,却始终保持纯洁天性,一颗善良的心。人世间的无限磨难,并不使他堕落,反而映衬出他,“经污泥而不染”的晶莹品质。

       后来又看《简·爱》,一个平凡的女性,自小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历经屈辱磨难,却自尊自强,养成了坚韧的个性。长大后做家庭教师,面对喜爱自己,却处处显示傲慢的主人,表现出的一种,追求平等的决心,最是让人感动。“难道就因为我贫穷、地位低下,相貌平平而且身材矮小,就没有一颗心吗?你想错了,我的心和你是一样的,丰富且充盈。”

       感动于《简·爱》,更感动于它的作者。勃朗特三姐妹,生长在北部的约克郡,荒凉的哈沃斯村,从小失去母亲,还相继患上家族疾病。却在剑桥毕业的父亲指导下,坚持写作,执意追求,终于各自贡献了一部,不朽的世界名著。夏绿蒂的《简·爱》,艾米丽的《呼啸山庄》,安妮的《阿格涅斯·格雷》,已划破沉寂夜空,升成了璀璨的星星。

       英国还是这个星球上,最相信爱情的地方。著名的勃朗宁夫人,15岁时不幸骑马跌伤脊椎,下肢瘫痪。39岁那年,结识了小她6岁的诗人勃朗宁,让她充满哀怨的生活,从此翻开新的一页。是那不知疲倦的情人,搀扶着她,来到太阳底下,教她站立,行走,唱歌,写诗。在她瘫痪24年后,终于又能用双脚,走上草地,用诗歌,来报答爱情。正如十四行诗里她写到:

       全世界的面目,我想,忽然改变了。自从第一次在心灵,听到你的步子。轻轻、轻轻地,走到我身旁。穿过我和死亡的边缘,那幽微的间隙。站在那里的我,只道这回,该倒下了。却不料,被爱救起。还教我一曲,生命的新歌。

       上帝赐我洗礼的一杯苦酒,我甘愿饮下。赞美它,甜蜜,甜蜜的。如果有你在身旁,天国和人间,将因你的存在,而更改模样。而这首歌,这支笛,昨日里你教的,我会永远感到亲切。因为歌唱的天使知道,这一声声里,都有你的名字在荡漾。

写于200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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