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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六讲》连载之三十二:荒谬的灌木变林

已有 2782 次阅读 2017-3-26 09:41 |个人分类:环保呐喊|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偷换概念, 连载, 灌木, 中国生态六讲

《中国生态六讲》连载之三十二

荒谬的灌木变林


蒋高明

本文载《中国生态六讲》,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北京,2016

灌木不“姓”林,早在十年前,我就对有关部门将灌木称为森林的做法表示过反对。虽然当时的媒体也报道了我的观点,但依然挡不住有关部门我行我素。这不,这些年来,内蒙古大草原上一下子冒出了这么多的森林,连以前根本不生长森林的干旱区也有了森林,灌木当森林甚至写进了国标(当然是行业部门自行起草的)。这些森林是哪里来的?无非是将灌木换了个名称,原来的灌木摇身一变成了森林。内蒙古草原上,森林面积在增加,草原面积也在增加,农田面积也在增加,城镇面积更是有目共睹地增加,加起来内蒙古的总土地面积都膨大了,这可能吗?那么到底什么在增加?什么在减少呢?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笔账。

生态建设就是造林,连林木不能生长的地方也要造林,高大的乔木长不成,就种矮小的,矮小的也不活,索性就将那些原本在草原上,在干旱区存在的灌木规定为林,这样中国的森林面积就一下子增大了,可自欺欺人地更换概念,能够对中国日益退化的生态环境起到多大的作用呢?

  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一指导方针,明明白白地告诫全国人民,要遵照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对于退化生态系统恢复,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自然恢复什么?当然是本地植被,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要遵照生态本底。16年前,当我主持的科研团队提出以自然之力恢复自然的理念时,遭到很多人的冷嘲热讽,而今这一理念却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甚至写进人类最大执政党的章程里去。这充分说明,在严酷的现实面前,对待自然的态度上,人们逐步学会了谦虚谨慎,不再我行我素,一意孤行。从这层意义上看,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考虑一下,当年将灌木定义为森林是否科学?

有关部门,为了狭隘的利益,为了追求国家生态建设的巨额费用(农林部门都想争对灌木的管理权),巧立名目,偷换概念,做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而大自然的惩罚可是针对全体国民的。今天,中国的自然灾害频发,根源在哪里?不应当引起我们的反思吗?

转引如下文章,供大家参考。

GB超矮林的疑似辉煌

有个傻子到东北找大舅,向一位农民问路。农民告诉他:过了那片林子就到了。他顺利地找到了大舅。傻子又到西北找二舅,向一位林业专家问路。专家告诉他:过了那片林地就到了。半小时后,傻子转回来问专家:林地在哪里?这个故事是我编的,虽然滑稽,但以下事实足以证明其“合情”“合理”“合法”与“可信”。

林,在生态系统诸元中的地位至高无上,享有帝王般的荣耀。至于林为何物,其本义凿凿,从“林”字诞辰那天起,就连傻子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然而世事叵测。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GB(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其不容抗拒的威严让林的本质产生蜕变。GB/T15163—1994即《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把林分作五种类型,即“乔木型”“乔灌型”“灌木型”“灌草型”和“竹林型”。GB/T15162—1994即《飞机播种造林技术规程》和GB/T15776—1995即《造林技术规程》更是把小叶锦鸡儿等矮灌列为“主要造林树种”。国家林业局《“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的规定》钦定的地理范围,是指以县为单位,年均降水量400毫米以下等地区。粗略统计,被“特别规定”的县、旗、市、区有340多个,覆盖近半个中国。中国林科院的《森林资源基础数据规范》,除了名目繁多的林种罗列,还特别作出“自定义”授权。如“1194000自定义灌木林由生长低矮无明显主干的木本植物构成,但具体类型本技术规范没有包括,而由使用者自行分类定义的类型”。

由于林的经典涵义被抽筋换骨,致使大面积的草原植被和荒漠植被得以“越龙门”,擢升为森林植被。曾经的灌丛草原(或草场或草地或草山),因其侏儒灌丛被披上生态之皇的斑斓新衣而湮灭,沦为淘汰名词。于是,在生态大旗下,在大西北森林覆盖原本微乎其微的干旱大地上,被导出一通尚方宝剑级的折腾——给草原覆盖森林。常言道,妙棋一招满盘活。GB“源头治林”的奇招之妙,妙在森林扩展一下子变得如吹气球一般迅速。而对如此荒唐的欺天大谬,我国林学界、草学界、植物学界、生态学界以及官员界,竟然至今噤若寒蝉。

先浏览一些“数据森林”的光鲜乱像。据1999—2003年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森林覆盖率比上次清查增长了1.66个百分点,其中含“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新增的0.39个百分点,约3.75万平方公里,占增长部分的23.5%。2001—2003年,内蒙古草原勘测设计院用3S技术(即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结合地面调查数据,发现全区草原面积较80年代减少了3.81万平方公里,减幅为4.84%。在罗列四个减少原因时提到,“第三是草原适宜造林地区,生态建设造林力度加大,部分草原变成林地,疏林草原、疏灌丛草原封育而成有林地或灌木林地,使草原减少”。可见,“草变林”已成为内蒙古草原减少的主因之一,也是森林增加的主因之一。到2010年,内蒙古的森林覆盖率从10年前的14.8%提高到了20%,增加的面积差不多有宁夏那么大,不可不谓神速。更有报道称,四子王旗2010年林业用地面积达到1586.8万亩,乔、灌林面积增至831.5万亩,森林覆盖率由上个世纪末的1.35%提高到现在的21.39%,首次超过全国20.36%的平均水平。一片两万五千多平方公里的干旱草原,仅用十年就覆盖了二十多个百分点的森林,简直比神话还神!该旗的西邻达茂旗森林覆盖率2000年为1.98%,2007年改写为4.36%,2009年又改写为11.3%。十年一个三级跳,一级比一级高。属另一类型的了不起。

再管窥一下东苏尼特草原的“森林覆盖”进程。据内蒙古草原勘测设计院1985年《苏尼特左旗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记载:全旗林地面积为109.3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0.32%。但到2005年,旗委、政府的一份文件称:全旗草原面积33124.7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96.7%。林业用地达31179.7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91%。其中宜林地23988.7平方公里,占70%,其他各类林地7191平方公里,占21%。看官,此文件虽然有些逻辑错乱,但绝非吹牛撒谎,乃GB之特许使然。其实在1985年调查数据中,全旗有以锦鸡儿、红沙等灌木、半灌木建群的草场达一万多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30%以上。这就意味着,本旗尚有不少可直接用作“草改林”的数量储备,而且毋须担心被指造假或浮夸。与前述四子王旗相比,苏尼特左旗面积更大,被“森林”覆盖时间更早,数据更显赫,完全可倚GB之鉴示人以“辉煌”。但旗统计局当年公布的森林覆盖率却是2.06%。到2010年,“经自治区林业勘察设计院初步界定”,苏尼特左旗森林覆盖率变成了5.6%。但旗政务门户网站至今仍在讲“96.7%的面积属于草原”。对此奇怪现象用胆小保守抑或大胆抗上恐怕都不好解释。问题的实质在于,依据GB的规定,把这一大片干旱草原的森林覆盖率由传统的0.3%改写成30.0%或二者之间的某个数,对于生态友好究竟有多大贡献?让林以贬值增容的方式自欺欺人,有意思吗?西苏尼特草原的情况类似。据苏尼特右旗林业水利局官网,到2005年底全旗“林地面积占总面积的23.77%”。但该旗政务门户网站2007年发布的文件仍在讲“草原面积占总面积的96.8%”。在这场“赝”林充数与恪守本知的博弈中,被达摩克利斯剑(为与国际接轨尚方宝剑更名啦)下指的人众心态之复杂,由此可见一斑。而对于有些旗县门户网站,在“森林覆盖率”这个表征生态状况的重要指标上讳莫如深,也就不难理解了。例如东邻阿巴嘎旗门户网站只有可利用草场27024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98.2%的数据,而百度不到森林覆盖率的信息。

林,因其与生俱来的、极其重要的高度要素被GB阉除而变态。以致过去连傻子都明白的事,现在很多不是傻子的人,甚至有的业内专家都不明白了。繁杂的概念和冗长的规范,使林的判定俨然成了极少数专业精英方能掌控的深奥玄机。在苏尼特左旗,占总面积30%以上的矮灌建群地中,目前尚有约25%未获林待遇签证。如不查阅林地“界定档案”,即便你是著名、资深、领军、泰斗,在这里也难免遭遇双兔傍地走的尴尬。有调侃曰,所谓科学就是把人人都懂的东西弄得谁都不懂,此其例耶?又由于各旗县对林的认知程度与操作技巧参差不齐,致使诸如激进的四子王、踟蹰的苏尼特、跳跃的达茂、隐秘的阿巴嘎等特色典型五花八门。此区区五旗,面积达12.77万平方公里,比浙江省还大。不过,传统观念在老百姓心中还是根深蒂固的,对很多事物并不在乎专家怎么白活或官方怎么敲定。倘有哪一位俯看林的主人敢宣称自己是在森林(或树林或林地)里放牧,则有可能会被误认为神经出了毛病。

事情还不止于此。由GB矮林导出的又一乱相,是学术领域植被演替的经典理论被彻底颠覆。仍以苏尼特左旗为例:1964年以红沙、珍珠、盐爪爪为建群种的草场(牧民称其为“戈壁”)有3022平方公里;到1985年,变成了4394平方公里, 21年间自然增长了45.4%。而同期的生产力(理论载畜量)却从344.3万只羊单位滑落到87.5万羊单位,下降了74.6%!这种大范围演替的主因,系气候干旱化所致。按传统理解,戈壁的增加部分是草原退化成荒漠,为逆行演替;而按GB定义则成为草原嬗变为森林,属进展演替。从1986年至今又过去了25年,干旱草原上的植物群落演替从未停歇并且仍在继续。然惜无可用于“草变林”的新增数据。不过事实摆在大地上,只要调查,数字总会有的。面对泛大西北禾草与树木齐高,戈壁共寸林一色的奇观;匐地林暴增与生产力骤减同步的事实;奉矮灌蔓延苦果充回天神力仙丹所演绎的一地糊涂;请问,谁能为边陲草野中迷茫失措的人们释疑解惑?

有几个数字,凑到一起挺有趣,还能测一下人们的智商。在内蒙古,除了如上所述森林覆盖大幅增加外,“草原面积总量比本世纪初增加了1300万亩”,“近几年……耕地面积增加46.9万亩”,“2008年,内蒙古净增耕地1.5万亩”。请注意:森林在增加,草原在增加,耕地在增加,建设用地(如城镇、工矿、交通等)我想也应该在增加。问题来了:什么在减少?在浩如烟海的统计数字里,类似这样的欠和谐组合有如繁星。

望梅画饼徒自慰,唯见笑料在人间。时下,学术界一些人热衷于缀学弄术,捭阖江湖,翻云覆雨,常识罔顾。直搅得白黑移位,乱象蓬生。从“汉芯”到唐X的汉唐盛“事”,从门修斯到常凯申的邯郸学步,从转基因到超矮林的中西合“弊”……无不彰显一个不争的事实:在这个具超高素质的群体里,有那么一部分人或水平在堕落,或道德在沦丧。先哲云,行成于思而毁于随。愚以为,操作第一生产力的人们,尤其是踞学术高端的人们,应该老老实实地研究与认识、尊重并遵循自然规律,兢兢业业地做学问,用科学发展观规范自己的学术行为。万不可以国家权威,用巫师手段,耗民脂民膏,凭一厢情愿,异想天开地制造一些不伦不类的游戏乃至儿戏规则及其疑似辉光来亵渎科学,折腾民众,糟蹋国家。

对很多事情,大到国计民生,小到鸡毛蒜皮,很多人喜欢用法律裁判。这里也赶个时髦,效颦一次,依法就GB超矮林在法理方面的欠缺探个究竟。《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但GB超矮林被“特别规定”在年平均降水400mm以下的范围内,并非“全国范围”【类推:倘某GB被“特别规定”在海拔±0以下的范围内,恐怕只有吐鲁番了】。第八条规定“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保护环境”。第九条规定“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而GB超矮林泡沫除给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造成混乱外,没有任何积极作用。所以,GB超矮林涉嫌“实体违法”。本法第六条还规定:“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具体规定:“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工程建设、药品、食品卫生、兽药、环境保护的国家标准,分别由国务院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草拟、审批;其编号、发布办法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可见,林业部没有发布国家标准的授权。所以,GB/T15163—1994、GB/T15162—1994、GB/T15776—1995等国家标准涉嫌“程序违法”。对于这种和尚打伞强卖无商量的羊头狗肉,难道不该绳之以法吗?有鉴于此,按照《标准化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对GB超矮林进行复审并废止,当其时矣!

为与时俱进,试以网络语表述之。点石成金只是传说,划地为林才是真事。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拍扁!洗杯具,哭笑不得。臆幻林,剥夺草原,并吞荒漠,晕菜!见过囧的,没见过这么囧的。可GB给力,谁人能挡?莫如玩点轻松,顶!——再过几十年,我们重相会,草原没有了,全都被森林!到那时,外甥提灯照舅,神马都是浮云…… 假树林,你可真逗!别折腾了,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元芳,你怎么看?

谨以此文向高频鼓噪、强势践行林即生态、生态必林、林若快餐、林乱自然,试图以生态失明的折腾拼凑生态文明的人们谏言:欺天者,终被天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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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陈楷翰 chenhuan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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