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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六讲》连载之三十三
灌木不“姓”林
蒋高明
本文载《中国生态六讲》,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北京,2016
本文于2003年5月29日载《中国青年报》
目前提倡造林,造遍大江南北。但在秦岭以北,大兴安岭以西,年均降水量不到400毫米的草原、草甸、荒漠、高寒草甸分布区域,除了个别靠近水源的地方,森林并不能成活。一因降水量不足以支持森林的耗水,二因热量不够,难以越冬,长成“小老头树”,三因蒸发量大,会形成大面积盐碱土。
在生态学上,水、热、土壤因子的这三种组合决定了在上述地区,优势的植被类型不可能是林,而是草原,何况那里还存在大风、强日照呢。
草原上分布有大量的灌木,这是自然界长期演化的结果。草长得好,灌木就没有优势,旱而贫瘠的地方才以灌木为主,如新疆的琵琶柴、白梭梭等。上述区域的林地仅分布在靠水源、避风、低蒸发的地段,只是草原背景下的一些“斑块”。
我不否认有关部门在这些地方造林的成绩,但这代价很大———白浪费钱不说,还消耗了后代人使用的地下水,加重了盐碱化,降低了生物多样性,同时病虫鼠害猖獗。由于一些生态工程“以林为老大”,尽管53年来造林不断,森林覆盖率仍然达不到1%。种上的树长成矮小的“灌木”林,怎么办呢?就有人在文字上动工夫了———灌木摇身一变成为树,造林树种“花名册”里把柠条、沙柳、沙棘、沙地柏等灌木,铁杆蒿、木地肤、羊柴等半灌木(它们大半生都姓“草”)都列为树了。这就不难理解中国的森林覆盖率为何升得如此之快了———增加的“覆盖率”中许多是原来统计在灌木或草地上的面积。
其实,这是一个严肃的生物学与生态学原则,即灌木无论如何也不能算做林木,灌丛不等于森林。作为林木至少应是有明显主干和一定高度的乔木,即生态学上的大高位芽植物;而灌木,一无主干,二是低矮,所形成的植物群落称为灌丛,乔木形成的群落才称为森林。作为植被分类的一个重要单位,灌丛是与森林、草原、荒漠、苔原、红树林等并列的,它从没有改过“姓”。
全球陆地上,除了南极大陆以苔藓植物为主外,灌木无处不在(北极和青藏高原也有)。如果仅因“灌木”沾了个木字便姓“林”,那么整个地球大陆不都覆盖了森林么?那些巧立名目获取国家生态建设费用的做法是否该停止了呢?
造成目前这样做法的主要原因还是政策的问题,退耕还林(草),草只羞答答地躲进了括号里。沾林便有钱,于是灌木改姓林,而还草没油水。管它活不活,先把工资发下去,待遇提上来,钱拿到手再说。
纳税人的钱再也不能不明不白地浪费下去了。我们呼吁:国家要加强经费使用的有效性,采取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使用经费,杜绝灌木充林的做法;只在该造林的地方造林,不该造林的地方还生态的本来面目;充分发挥生态学家的作用,杜绝部门利益保护,建立有效的经费使用监督与检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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