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和引用不同,这不用我说大家都很清楚二者的界限。我之所以整出个所谓“友好”的抄袭和“不友好”的抄袭,是因为我认为此抄袭不等于彼抄袭。“友好”的抄袭等同于“过度引用”,虽然作者大段文字照抄而且很多图表照搬,但却在参考文献中列出了被抄袭者的名字及其著作,而“不友好”的抄袭与真正的抄袭还有细微差异,那就是在初版时列出了参考文献,而再版后却把别人的名字给偷偷地去掉了。这样就将别人的东西经过“移花接木”、“偷梁换柱”等手法变成了自己的东西。下面就给大家说一则我亲自遭遇的这种令人哭笑不得的“抄袭”故事。
我和导师1990年在一个省级出版社出版了一部专著。论出版时间,这本书比国内任何同类书籍都要早。这本书总共才印了1300册,也没重印过,估计没有多少人见过这本书。出版社给了作者20本书,我和导师各10本。我后来陆续将书送人,现在只剩下一本了。
在我们的书出版8年后,有个大学老师在一个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了一本类似的书,其中有很多内容参考、引用了我们书中的文字、图表、标题和参考文献。我当时看到这本书后,第一感觉是觉得它“抄”得太多,有几章不仅图文基本相同,连大小标题都一字不差,但看看后面的参考文献,还都引用了我们的专著,我也就没有在意了。我推测这些章节可能是这位老师的一些学生所写,由于他们的水平有限,连理解都有问题,怎么可能进行一番改写呢?还有就是当时他们也许找不到更多的参考书吧!我就权当它是“友好”的抄袭而不予追究。
这本书可能是国家级出版社出的吧,名气自然比我们那本书大得多,但我想能借助他的这本书扩大我们的学术影响也未尝不是件好事,因为从参考文献中就能看出谁的书先出,谁的书慢出,不可能给我们罗列抄袭罪名吧!果然,多年过去了,大家彼此相安无事!我们没找他的麻烦,他也没给我们打过招呼。
这位老师妙的是选了一家好的出版社,更妙的是趁热打铁又出了第二版和第三版(书名改了,算一本新书)。这下火了,它不仅被许多学校选为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教材,而且在国内同行中还被奉为本专业的学术“圣经”。令人诧异的是,不知作者出于什么考虑,竟然把参考文献中引用的我们的名字和专著去掉了,同时将照搬我们图片后注明的引用文献也去掉了!
这就“不友好”了,他不仅“冒犯”了我们的尊严,而且还有误导公众之嫌,因为以后我们的书再版人家还以为我们抄他呢?这岂不是“喧宾夺主”了吗?大概他以为从自己的书中把图文搬过来,只不过是一种转载罢了,不能算作抄袭吧!否则他不会明目张胆地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我来替他说一句:“呵呵,拿自己的东西何罪之有”?
我认为,“移花接木”也好,“偷梁换柱”也罢,只要参考了人家的图文,都必须列出参考文献,否则都算抄袭,何况他照抄、照搬已很严重,不列出参考文献就是不折不扣的恶意抄袭行为!我这里没有直接点这位作者的名,是希望他本人看到后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并引以为戒,必要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我们是会原谅他的,毕竟他也是名人了嘛,大家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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