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汉森的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王汉森 Welcome to my blog!

博文

[转载]日本海上保安厅决定允许对外国船只撞船拦截

已有 2857 次阅读 2011-1-5 12:56 |个人分类:时事纵横|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据日本媒体1月4日消息称,日本海上保安厅3日正式决定扩大“海上执法权限”,允许海保厅巡逻船对部分“可疑船只”采取威慑射击、现场“逮捕”等措施,甚至可以通过“撞船”的方式进行拦截。
 

报道称,日本海上保安厅已正式决定,允许海保厅巡逻船“根据现场的情况”,对“可疑船只”采取“撞船拦截”、威慑射击、现场“逮捕”等措施,进一步扩大日海保厅的“执法权限”。同时,日海保厅还将与海上自卫队建立“紧密的联络体制”,必要时须动用海上自卫队舰艇对外国船只进行“逮捕”。

主管海上保安厅的日本国土交通相马渊澄夫还就此表示,为了加强海上“警备”体制,将在国土交通省内设置一个专家委员会,对修改海上保安厅相关法律法规问题,进行讨论并得出最终修改案,并计划在1月下旬递交给国会审议通过。

另据日本新闻网1月4日的报道,日本海上保安厅决定强化“海上执法权”,扩大了关于对“侵入日本领海”的外国船只进行“撞船拦截”和“鸣枪震慑”等权利。

报道就此评论称,日本海保厅做出这一个决定的根本原因,是因为现行的日本海上保安厅的相关规定,已难以对“不法入侵日本领海”的外国船只实行“主动撞船拦截”。因此,等待外国船只撞过来,并以此为借口抓扣外国船员,就成为日本海上保安厅迄今为止的“常用手段”。

报道还称,日本现行的海上保安厅法规规定,日海保厅巡逻船有权对“侵入日本领海”的“可疑船只”采取用“船体冲撞”强迫其停船,并令其接受检查。但该法规同时还规定了前提,即可疑船只“正在发生犯罪行为或者正准备发生犯罪行为”、对日本“构成重大生命和财产危险,必须采取紧急措施时”。只有在此前提下,日海保厅巡逻船才可进行“撞船拦截”。(记者王欢)

来源: 人民网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5414-401231.html

上一篇:[转载]中国主流价值并未沦陷
下一篇:[转载]三毛“最后一封信”首度全解码
收藏 IP: .*| 热度|

0

发表评论 评论 (0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5-18 02:37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