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是课本中的成语故事,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不妥:都是逃兵,逃了五十步的哪有资格笑话逃了一百步的?
直到一个睡懒觉的周日的早晨,我噎着了。
年幼正是好困时,但那时的教育是要大家头悬梁锥刺骨般地勤奋刻苦学习。虽然是周日,自己还是觉得睡懒觉很不好意思,总觉得太阳出来天已大亮才起床是件很见不得人的事情。我哥还在继续睡,我挣扎着起了床,睡眼惺忪地上厕所。
怕见人偏偏非要见人,路上碰到了一位老师。老师笑呵呵地问:才起床啊。我说:我哥还没起床呢。老师大笑:五十步笑一百步。
我噎着了:简单类比一下,9点起床笑话10点起床确实与五十步笑一百步没区别,但我确实是付出了很大努力、经过了很大的挣扎才起床的啊,毕竟这还是说明我比我哥勤快一些的呀。为什么这种努力却不该有相对的优越感呢?
如今再思考这个问题还是觉得有点奇怪,为什么五十步笑一百步很自然地觉得不对,但9点起床笑话10点起床我却觉得是对的呢?二者到底有什么不同呢?
一种原因可能是战场上的逃兵是大是大非的问题,不在于逃得快慢,只要逃了,就是应该谴责。而起床的早晚不是那样大是大非,因此就有了程度之分,不同程度应该受到不同的对待。只有像逃兵这种大是大非的事情才不应该五十步笑一百步。
但学术不端呢?同样的大是大非,偶尔的学术不端谴责一贯的学术不端,属于五十步笑一百步么? 是不该的么?
A指责B学术不端,B反驳说A也学术不端。A辩护说我只在一件事上学术不端,你是每件事都学术不端。B反驳说这是五十步笑一百步。这样的反驳成立吗?
最直觉想法是:A自己都学术不端,哪有资格指责别人。古人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A在自己都学术不端的情况下,不管程度多少,都没有资格指责别人。和成语故事中一样,五十步笑一百步似乎是不该的。
但想得更深点:如果A说的是事实,不管A自己是否学术不端,把B的问题揭露出来总是对的,B搞学术不端是错的——这一点不可含糊、也不该掩盖,否则整个社会的学术不端只会越来越恶化。这样,对大是大非的问题,和成语故事的说法相反,五十步笑一百步也是应该得到鼓励的。
再深入点:如果情形反过来——A每件事都学术不端,B只一件事学术不端,A有资格指责B吗?也就是,一百步可以笑五十步吗?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只要是学术不端,都应该被曝光。从这个角度看,不光五十步笑一百步应当鼓励,连一百步笑五十步都应该得到鼓励。只是B同时也有权利指责A,相应的处罚应该区分程度公平对待。
再深入点,A指责B是出于私利,甚至某种打击报复。A指责B是合理的吗?客观地看,只问事实、不问动机,B错了就是错了,不在于A的动机如何。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A对B穷追猛打,那A也应该接受B的穷追猛打才公平。
另一方面,是人都会犯错,如果大家都有错,还能指出别人的错吗?同样,基于只问事实,不问动机和揭露者的道理,不应该有五十步笑一百步之嫌。
分析了这么多情况,对这些大是大非的问题最后都和成语故事相反,五十步可以笑一百步,甚至一百步可以笑五十步,甚至对于不那么高尚的动机都应该支持一百步笑五十步。
还有很多更复杂情况,比如某件事人人都犯错,成了潜规则,但只要有人揭露,被揭露者的代价就是死。这种环境下,一百步要控制五十步做非正义的事情,拿潜规则这件事情进行挟要五十步,这时还能不问动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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