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了还是没抄?雇了还是没雇?这是个问题。
日期: 04/01/2011 22:53:23
肖大夫是否“雇凶伤人”了?法院也没有给出个具体的说法。至少在镜某看来是证据不足,与拥方派的说法有些不同。
同理,反方派 认为方博士有些文章是“抄袭”,比如说主张方舟子抄了颖河的文章。由于颖河的文章本身是来自译文,主张方抄了颖文章的说法就显得很“微妙”了。包括那个“著名”的106天和
107天的说法,很可能是来自两个人对具体药物认可业务都不怎么了解,并不能说明是“抄袭”了颖河文章的铁证。
不知道那篇文章有人翻译了再做翻译是方博士的“孤陋寡闻”和重复劳动。知道了有人翻译再做翻译,就难免让人揣摩方博士的“动机”了。
关于“著书立说”,镜某的理解是如果不能比前人的好,那就不要作了。因为那也是一种变相的浪费资源。一个老师诚实与否,在镜某看来,是在于他肯不肯把讲课的“底本”告诉学生。敢于告诉的就是诚实的教师。没有学术上的创新的人应该是多数,因为学术上能创新的毕竟是少数人。
对于“科普”的看法,镜某是比较“消极”的。如同不看好“布教”一样,也不看好“科普”。因为最多可以做到的不过是些知识的传播,与科学基本上是不沾边儿的事情。不要指望着大众可以理解科学,这类愿望不过是种奢望。至于知识的普及,在镜某看来是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也不少。尽力而为就是了。知识只有在少数人的手里才能显示出价值来,市场经济的理论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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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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