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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的交往中存在很多等级,这种等级不仅现实地存在于人与人之间,而且形成了一种观念、一种文化。在官民之间、贫富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或者是主仆关系,或者是雇佣关系,不是巴结就是仇视,缺乏某种平起平坐的人格平等。因此,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拼命奋斗,希望出人头地,成为人上人而不是普通人,家长也望子成龙。于是巴结上司,轻视下属成为常态;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成为潜规则;互相利用、互相拆台,人际关系相当复杂。当然,在这里面,同学、战友关系似乎突破了一些,还夹杂一些友谊、一些义气……
今天,读到王亦农的博文“尊严来自平等面子来自特权”,很受启发。的确,要实现温总理的“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并不是件轻松的事情,因为尊严就是权利被尊重。人格尊严是人类生而自由并享有相等的权利,这种权利应该收到全社会的尊重,也需要大家互相尊重:无论是平民还是官员、穷人还是富人,也无论是下级还是上级、学生还是老师、子女还是父母。正如罗素所说的,“自尊,迄今为止一直是少数人所必备的一种德性。凡是在权力不平等的地方,它都不可能在服从于其他人统治的那些人的身上找到。”
下面,我摘抄了王亦农的几段博文:
在许多人看来,面子就是尊严,当然这是中国式的理解,属于特色文化的核心。但面子与尊严确实不是一个东西。面子有大小之分,比如说家里遇到红白喜事,捧场的地位高人数多,这家人面子就大,反之就小;尊严却无高低之别,不会因社会等级财产多寡民族肤色文凭高低分出大尊严和小尊严来。尊严,天然地和平等联系在一起,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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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5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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