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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替Nature旗下一个子刊审了一篇Paper,在预定一周的期限内返回了。当时,只是觉得该刊的审稿系统挺别扭的,尤其是无法上传审改稿之类的附件,而这势必使得想要一一指出稿件中的Minor Concerns变得更为麻烦。毕竟,诸多语法问题、逻辑问题、拼写错误甚至图表中的注释问题等等,需要重新将其一个个地录入审稿意见中;如此,耽误了审稿人的许多时间。
然而,今天在此并非是来吐槽该审稿系统的问题,而是想来聊聊这二审的事情。凌晨,我正在观看欧洲杯E组小组赛最后一轮西班牙VS斯洛伐克的比赛,结果收到编辑发来的二审邀请邮件。当时,我只是打开邮件并稍微地瞄了一眼,内容基本上是一如既往的套话。于是乎,我也没搭理它了,继续熬夜看球。毕竟,审稿总有那么1-2周的期限。
早晨,来到办公室,突然想起来这件事。于是,我进入邮箱并点开了二审邀请链接。然后,点击同意审稿后,进入了审稿系统并下载了包括回复信、修改稿及图表在内的附件。当时,回想起:自上个月递交审稿意见至今也有40天了;很想知道这段时间内,作者的功课做得如何呢?毕竟,编辑怎么也得给作者4周左右的修改期限。当然,更想知道经过审稿人的建议,文章的质量有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升;此外,难免有点私心:看看我的意见,是得到作者正面的回应或欣然接受?还是被其婉言拒绝?一个个疑问在脑海中萦绕!因此,我满怀期待,首先打开了Response to Reviewers。
引入眼帘的是Major Concerns中第一条的回复。然而,作者的回复似乎有点儿答非所问。当时,我还真有点儿怀疑自己是不是没有写清楚,从而导致作者误解了。于是,耐着性子接着往下看。当看到作者针对“建议简化描述后续实验中与前面实验存在相同的操作步骤(只是没有直接说需要简写成:本实验的以上操作步骤参照前面某某实验)”的回复时,他们很硬朗地拒绝修改,并说:这是两个不同的实验,需要单独描述。当时,给我的感觉就是:难道我给出的意见不是人话,还是我的表达水平真的如此欠缺,让他们不明白?未必一篇文章中描述不同实验的相同操作步骤时,存在大量重复的语句,他们就完全没有感觉到哪里不适吗?显而易见,这不仅仅是浪费篇幅,也会让读者阅读起来味同嚼蜡啊。没办法,或者是我真的又错了,还是我表述不够清晰呢?当时,内心变得有点焦躁不安。为了避免受到情绪的影响,我尝试着停了一会。
等心情平复了一会后,接着看。结果下一条对于“建议合并图以及补充图注”的回复,作者依旧态度够强硬,竟然告诉我:他们已经在结果部分的正文中对图中的字母意思做出了解释,而且拒绝对图做出修改。当时,我的血压估计冲到了180。在想:作者即使不接受我的意见,那也要为以后的读者考虑一番吧。未必今后拜读该大作的人,每次看图时都从正文中找图解,然后才能弄懂这张图想要表述的内容吗?“图表自明”,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们未必不知,还是装傻呢?实际上,这条意见并非是我一个人提出来的,而且其他两位审稿人也谈到了。作者竟然力排众议,一意孤行,拒绝修改。算您们狠!服您们,我不扶墙,总行吧?此时,我的委屈,您们估计也难以体会。实在忍受不住了,只好向一位好友吐了吐槽,相互调侃了几句。然后,继续我的修行:看,硬着头皮看。
哇塞,总算有一条Major Concerns意见得到了作者言简意赅的正面回复,心中那份激动不可名状。然而,在我洋洋洒洒5行的意见后面,作者却仅用了一个字:Modified。真是一字千金,惜字如金啊!Nice,再一次服了!为此,我专门仔细地看了看作者修改后的Table及结果部分的正文,并找到了令人意外的答案:好家伙,Table还是原来的Table,一字未动。难道这就是您所谓的Modified?莫非,对于这一条,作者的心里原来还是不服啊!
过了一会,我又回首瞅了瞅自己写的5条Major Concerns;其实,当初为了尽量不难为作者,只写了这么多,而其他意见都放在Minor Concerns里,并让作者再仔细检查并参照修改类似问题。然而,其中4条Major Concerns没有得到作者的采纳,1条看似被作者采纳而结果却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了。如此说来,对我的审稿工作及劳动成果,作者的态度就两个字:不用!顿时,心生悲催,一种莫名的忧伤涌上心头,暗自神伤。自言自语道:莫非真的是我水平不够,提出的那些问题,入不了作者的法眼,否则不至于如此啊?
于是乎,我暂时放弃再看针对自己意见的任何回复。转而去瞅瞅其他两个审稿人的待遇,看看是否要比我好一点点?诚然,相同的意见就Pass了。毕竟,受到的待遇是一样一样的,直接Copy前面的回复。不妨看看作者对这两位同行独到的见解,作何回应吧?结果是:他们不愧为公平而又公正的,一视同仁,一样的干练而精简,毫无地域、性别或种族歧视。其中,比较搞笑的地方就是,有位审稿人提出“不明白作者为何在图中使用Head表示昆虫的计数单位”(其实,当初我在审改稿上也指出此处问题,只是后来在罗列Minor Concerns时,忘了写上此条意见)?然而,作者似乎完全没有明白审稿人的意思,却语无伦次地说了一通实验的操作步骤如何等。看到这里,让我忍俊不禁!服了,不服不行,别无其他!!!为此,我还单独找到对应的图,看了看,以确定作者是否亦不会修改。果真如此,图中纵坐标的单位还是那个Head,真是令人“Headache”!更让我蒙圈的是,在返修稿中原本一张只有这个问题的图,他们却弄巧成拙地亮出了鲜明的旗帜:直接整出4个亮闪闪的汉字。真是让我大跌眼镜、印象深刻。一个字:绝!真的绝,体现出充分的文化自信!好样的,有作者这样的高人,何愁不让万朝来服!
此外,在修改稿中还存在让我觉得很恼火的两个细节问题。其一,作者没有用红色或者其他颜色标记修改之处,让我无法简单明了地知晓他们做了哪些修改,其修改是否妥当,同时我的建议是否得到回应?其二,全文没有加行号,这会令二次审稿变得异常不便和费劲。
其实,修改稿中还有很多更绝甚至让人无语的地方。比如,建议作者修改一些词语的表述,并提醒他们参照修改其他处;结果倒好:他们在此修改了,而其他处还是原封未动。不服不行啊!在此,想问:编辑给您们的4周时间,用来干嘛去了?难道也用来熬夜看欧洲杯和美洲杯了吗?让人费解的是,难道通讯作者也在看球,没有时间把把关:那么明显的错误,也能熟视无睹、置若罔闻?
对待自己的稿件和审稿人的意见,作者若是持有这样的态度——不脚踏实地、就重避轻、虚与委蛇。那么,我想说:您们这不是在忽悠审稿人,而是在忽悠自己?毕竟,文章千古事,而且文如其人、覆水难收!!!不过,这样的稿子,不publish也罢,否则免得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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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4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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