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一个恐怖的传说,说有的国家基金申请书被拒绝后遭到泄露,又被别人改头换面写成新的基金申请. 这种情况绝对是一种学术强奸型的重罪. 如果一经证实, 泄露者应该被禁止再当评审员, 而偷窃的申请者也应该被剥夺申请国家基金的权利.
可是基金的全文是保密的, 一般人即使怀疑也不可能证实. 基金委本身也可能因人力所限不能自查. 基于这种情况,就有必要建立一种威慑制度.使评审员不值得冒身败名裂的危险泄露评审材料,也使得到泄露材料的人不值得用自己的学术前途来搏取一个普通基金.
具体的办法有两个: 一是基金委公布所有中奖基金的摘要(不知现在是否已经这样做了? 公布中奖基金的摘要应是纳税者的知情权), 这样有怀疑被窃申请者就能锁定有怀疑的申请书,并申请基金委组织第三方审查仲裁.只要有这个政策应该能立即阻止从今以后的此类盗窃行为. 当然, 基金委可能由于各种考虑不实行组织审查和仲裁的政策. 所以我的第二个具体办法是给有怀疑被窃的个人的:
有怀疑被窃的个人如果看到自己曾经提出的研究项目和方法被别人发表, 就应该细读发表的文章,文章后面一般会鸣谢资助的基金号码. 这样就能估计出自己申请被盗的年份和作案者的单位. 一般一个基金会有不止一篇文章,一个作者经年以来也会有多篇文章发表. 由此暗中调查积累证据, 由多篇文章往往能拼出被盗idea 或方法的大致图形. 当积累了比较有把握的证据,就可以公布自己原来的申请书和可疑盗窃者的身份,让被怀疑者答疑,由网上大众评论,甚至提出诉讼申请国家赔偿. 被曝光后受怀疑者很容易自证清白.比如证明自己不是当年该申请书的评审,基金委也可以被求证.
我比较看好第二个办法, 因为一个人被窃后维权的能量是巨大的. 一个人积几年之暗中努力,采多篇文章的信息, 如果真的被盗窃是不容易掩盖住的. 我此文目的不是要查出多少已经犯下的罪行, 而是想由此杜绝此类犯罪. 方法是把能使人顷刻身败名裂的学术原子弹交给被侵害,被强奸的弱者. 弱者的核威慑能力是立刻停止强者犯罪的最好手段. 如果大家都知道学术盗窃很不容易掩盖,很可能在多年后导致身败名裂,今天评审基金申请时一定会谨慎保密, 这种类型的学术犯罪就会立刻大大减少.
---值此2013年度基金申请截至期在即,望大家广泛传播.
基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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喉返神经, 有点科普味道